“想什麼呢?”陳思寧注意到我在沉思, 出聲拉回了我的思緒。
“在看窗外的景色。”我認真地作答。
陳思寧看了我一眼,奇怪地問:“看什麼?看這些趕着下班回家的行人和望不到盡頭的車流。”
我收回視線,目光投向自己的手袋, 幾千元的手袋對於普通的大學生來說, 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然而我卻從不缺錢, 從不。只是我也不去炫耀什麼, 那隻會讓我的內心更加空虛,讓我更加殘酷地認清現實——除了錢,我什麼都沒有。我信手撥拉手袋上的拉鍊:“人們結束一天的繁忙下意識就想回到自己的家裡。”
陳思寧沒想到我會回答他一句答非所問的話, 不由得加深訝異:“難道人不回家卻要整天在外面閒晃嗎?就算是應酬也不過是暫時的,家纔是人們的歸屬。”
我不想繼續這個話題, 轉而問他:“我們這是去哪兒?”
“吃過飯了嗎?”陳思寧也答非所問地反問我。
“吃過了。”我頓了一下, 接着說道, “我現在一人要餵飽兩張嘴,當然要定時吃飯了。”
陳思寧按了一下車子上的一個按鈕, 立時有音樂從音響裡播放出來。他的聲音幾乎淹沒在音樂的聲音:“那就去我家坐一會兒吧。”
我沒說話。陳思寧這樣的人想要什麼要不到?越是這樣的人越是不屑於通過下三濫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在這一點上,我還是相信陳思寧的人品的。他說去他家,我想,也只不過是想找個相對安靜地環境跟我交流罷了。我調整了一下坐姿,儘量忽略安全帶緊扣的不適, 靜靜地聆聽音樂。正巧CD播放到Linkin Park 的《What I Ve Done》
男子沙啞撕裂的嗓音劃破車廂的寂靜, 熟悉的歌詞果然鑽入我的耳朵裡:
What I’ve Done, I’ll face myself,
不管我以前所作的什麼, 我將來都會面對我自己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come, Erase myself,
將現在的自己徹底改變,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時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For what I’ve done, I start again,
因爲我以前的作爲,我要重新開始
And whatever pain may come,
不管會遇到什麼困難
Today this ends,
這些就在今天到此爲止
I’m forgiving what I’ve done…
我正在原諒我所作的
I’ll face myself,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come, Erase myself,
面對自我,將現在的自己徹底改變,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時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每一句歌詞都唱進了我的心裡,怎麼聽怎麼符合我內心現在的想法。說不出的緊張和慌亂兜頭壓來,我擡手就把音樂給關了,隨便扯了個理由:“我想靜一靜。”
逼仄的密封空間霎時安靜了下來,陳思寧沒有多說什麼,點點頭,表示理解,專注地開車。儘管城市的交通在此時實在讓人恭維,但是架不住距離近,不到二十分鐘就駛進了陳思寧所住的小區。下車的時候,我暗暗鬆了口氣,嘗試緩解繃緊的神經。還好,還好,我慶幸自己此時還能平穩地走在路上,肌肉還沒有受到大腦的控制,變得僵硬。觀察了一下週圍的環境,我吃驚看向陳思寧:“這不是普通居民區嗎?”
陳思寧樂了:“是啊。我就住在這兒。”
我有點兒懵,茫然地站在原地,心裡反覆尋找合適表達的詞語:“你可以住在更好的地方啊。”
陳思寧摁了一下車子的遙控鎖,發出‘嘀’的一聲:“怎麼?我住在這裡讓我們的傻姑娘失望了?”
我立刻炸毛:“你什麼意思?”
陳思寧好笑地望着我,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可真敏感。我什麼意思都沒有,也知道你不是愛慕虛榮的那類女孩子。我只是喜歡住在這裡,這裡的房子不大、不奢華,但是這裡有人氣兒。”
我訕訕地低下頭,跟着陳思寧走到某一個單元樓下,看着他拿鑰匙打開安全門,走進樓道里。漆黑的樓道一瞬間亮了起來,橘黃的光影溫暖地灑下來,陳思寧的身影躍入我的眼簾。他身軀頎長而挺拔,身材偏瘦削,但肩不算窄,腰卻很細,穿起衣服來很有架子。他走在我的前面,爲我領路,彷彿是在告訴我,前路無論怎樣,都有他在,他願意站在我的面前爲我遮風擋雨。看着感應燈下他半明半昧的背影,我由衷地感到踏實和安穩。哪怕是多年以後回想起這一幕來,我仍然能夠記起那一刻自己血管裡的血液平緩地流淌過周身,最後包圍住心脈。穿越過奔流不息的時光洪流,我依稀看到自己站在那個背影之後,遺留下了自己的心。
爬到七樓,我累得氣喘噓噓,雙腳已經開始發軟,心裡暗自叫苦不迭。早知道要爬這麼高的樓,我就不找虐了,乾脆隨便找個地方跟他談談算了。
陳思寧捏住鑰匙邊開門鎖邊看從六樓以龜速緩緩挪動腳步往上爬的我,笑着問我:“爬一下七層樓就累成這樣了?”
我一手扶住樓梯拐彎處的扶手,一手叉在腰上,仰頭去看他,籲出一口氣,自我剖析:“缺乏鍛鍊唄。”
感應燈忽然滅掉,黑暗而又寂靜的樓道里,只能聽到我喘息的聲音。恐懼被我在腦中倏然放大,我也不管是否能夠看得清檯階,三步並作兩步竄上了七樓。直到在空氣中嗅到陳思寧身上淡淡的味道,心才慢慢安定下來。然後,我聽見‘咔噠’一聲脆響,門應聲而開。有隻溫熱乾燥的手抓住我的手腕,皮膚相貼的觸感下,那隻手上薄薄的繭清晰可感。我沒有掙脫那隻手,順着手牽引的力量一步步向房裡走去。眼睛很快適應了黑暗,我看見一個朦朧地身影在門廊處摸索了幾下,房內燈被瞬間點亮。
陳思寧放開手,從鞋櫃裡拿出一雙粉色毛絨拖鞋放在我的腳邊,自己也換掉鞋子,穿上拖鞋。我彎下腰脫下鞋子,心情十分複雜地穿上那雙拖鞋,隨着陳思寧走進廳內。廳內光線十分寬敞明亮,微微擡頭就可以看見房頂那盞光彩奪目的琉璃吊燈。傢俱色調的搭配以黑紅爲主,在這點上,和摩天輪總店保持驚人的一致。不過,與之相悖的是,在這裡隨處可見生活情調在其中。廳內的茶几上鋪有白色綴花紋的桌布,透明的玻璃花瓶內插有幾隻鮮豔的紅色雛菊。幾疊財經雜誌被整齊地摞在茶几另一側,茶几中間的位置被騰出來,擺放着一套精緻的茶具。
58寸大型液晶電視機的一側牆壁被鑿空,嵌入酒櫃,各種紅酒洋酒甚至是白酒都放置在上面,另一側上面幾層放有書籍,下面幾層擺有CD和DVD。DVD機放在電視機櫃裡,幾個遙控器放在DVD機旁。環繞立體聲擺在電視機的兩側。
從細節可以看出,陳思寧是個擁有一定生活品味,保證自己生活質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