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違約金的金額,卻是很多三線明星甚至二線明星都有點負擔不起的。
你要是沒有紅起來,那沒什麼好糾結的了。反正公司其實也沒有真的在你身花費多少培訓金額罷了。你過五年人不如狗的生活,公司其實是管了你五年的吃喝,最多一個月一兩千的生活費。
你要是真的在人家公司的追捧下,紅了。首先,人家公司是要壓榨你的剩餘價值的。
人家同一批招了二十個新人,剩下十九個都沒有紅起來,沒給公司賺多少錢,偏偏還消耗了公司不少經費。
你一個人火了,人家公司當然是要在你身變本加厲的賺回來。
這麼說吧,溫云云他們這裡的情況,一部電視劇還不足以讓他們直接火爆到多高的高度。
真要算下來,現在因爲電視劇的熱播,所以溫云云是五線明星的人氣,三線明星的受關注度。塵埃落定之後,受關注度會降到和人氣同樣的層面。
因爲電視劇的熱度還沒有下去,溫云云短時間內通過代言、出席活動等等這樣的一些工作。可以給公司帶來四線明星級別的收益。
可是正常情況下,她的違約金,卻是三線明星級別的情況。
現在徐清是對溫云云等人還是不錯的情況,待遇什麼的也很好。賺錢什麼的,全憑自願。因爲徐清這裡有規定,幾人的收入,本來是和他們給公司帶來的利益掛鉤的。
所以溫云云等人,也確實挺勤勞的,最後的收入,其實已經不算少了。
而如果是其他公司的話,溫云云現在的情況,應該是她本人的收入沒多少。但是卻是在公司的督促下頻繁參與那些活動的情況。最後賺到的錢,還和溫云云沒什麼關係。
說到底,這纔是常態。不是人家娛樂公司欺人太甚,新人籤合同的時候,沒看到這樣的條款麼?說到底,當時新人的想法是,用自己的五年自由,換取未來的飛黃騰達。
你當時已經做了這樣的決定,結果等看到人家公司這裡通過你開始賺錢了,卻開始不爽。說到底,其實是你個人的原因,和人家公司沒什麼關係。
你不爽這樣的條件,當時你別籤這樣的合同啊?
簡單來說,這種時候,有那種沒譜的人,會開始到處造勢,把自己塑造成被害人的形象。然後博取粉絲們的同情,逼迫公司給自己提升待遇。可是實際的情況是,業內的人物都知道間到底什麼鬼。
你也別藏着掖着了,別人也不是傻子。你隨便在粉絲面前裝個可憐,粉絲不清楚狀況。業內的同行,其實很清楚的。
常態是個常態,絕大多數的新人算是到了這個程度,也知道自己確實當時是簽下了這樣的合同。人品沒問題的人,此時八成還是會爲自己之前的行爲負責。按照之前合同規定的情況好好工作。
但是人之常情,公司靠着你拿了百萬級別的收入,結果到你這一個月一萬塊的零花錢。心裡不爽,那是肯定的了。
可是偏偏,之前簽訂的合同裡面,違約金金額確實太高,不是自己能夠墊付的起的。所以一般來說,算是公司壓榨,該繼續工作,還是得繼續工作。
說到底,其實真的是很公平的一個事兒。你爲什麼火了,你自己的能力麼?其實也不是說完全不對。
可是你嘛,有能力的人多了去了,爲什麼只火了你一個?其的差距,是在公司對你的經營面。
當初新人期已經做好的決定。用五年自由換取自己的未來飛黃騰達。所以其實在已經有了這樣的煩惱的時候,其實這個新人,已經是火了起來了。人家公司之前其實都沒有承諾的飛黃騰達已經送在了你的手裡。
到了你該履行合同裡面你的這一部分內容的時候,還有什麼臉面半路加價?!
所以絕大多數的新人,算是真的火了,最好也是繼續按照合同的規定給人家公司打工。半路加價,其實要是有必要,公司不是完全不可能。可是你這裡的話,確實屬於敗人品的情況。
等到你合同期到了之後,其實是你想留下來,公司都不怎麼想要你了。你倒是可以換個地方,但是新的地方,你要是再敗人品的話。其實你的前途,算是被你親自葬送在了自己手裡。
而實際的情況是,人家經紀公司,其實也不怕旗下的藝人合約期到了之後,換地方。
具體什麼情況呢?新人的合同,待遇當然很低。可是有了一定的人氣的話,到時候合同裡面的待遇真的不可能再低了。
簡單來說,合同期到了,人家是自由人。公司會給出一個價位,想要留下人家。而其他公司也會來爭取這樣一個已經成才的人才。
最後的結果是,好幾個娛樂公司開出價位爭取這個有一定人氣基礎的明星。賣家市場,最終的成交價想低下來都難了。
而在高價留下這個小明星的情況下,其實都不見得能有多大程度的利益。之前的競爭,已經是最大程度的壓縮了利潤例。人家別人爲什麼放棄繼續加價?說到底,是覺得這個價位其實已經很高了。再加價,說不定合同期下來之後,反而會虧一筆。
可能性絕對是不小的,所以原來的娛樂公司這裡,其實也不是特別想做出這樣的競爭。有很多公司,其實是隻做新人買賣的。
而與此同時,還有一些娛樂公司,是考驗眼力。別人覺得不值得高價續約的明星,被人家拉攏了過來。如果這小明星在合同期間爆紅了,最後說不定這個公司能賺一大筆。
簡單來說,這是行業的一種普遍情況。其他新人不火不說了,火了,都是這樣的一個情況。而偏偏,新人這裡還真不合適半路要求提升自己的待遇。
新人不合適提出增加待遇這樣的要求,其實是提出來的話,人家娛樂公司根本不會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