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外面的聲音,換好衣服的孟母和孟星辰急忙從房間裡出來,幾個人都迎向門口,只見院子中走進來一位四十餘歲的中年男子,雖然年紀並不算老,但頭髮卻已經有部分花白了,但這些白髮並沒有讓他顯得蒼老,反而和黑髮在一起交相輝映,給他整個人平添了幾分頹廢滄桑的氣質,五官很英俊,尤其是那雙眼睛,有意無意間散發一股慵懶中隱含高傲的氣息,臉上蓄有鬍鬚,背後揹着一個很大的畫架,上身一件白色短袖綢緞唐裝,下身同色同料的寬鬆長褲,腳蹬黑色布鞋,仔細看去,衣服上還沾染了不少花花綠綠的顏料。
靳羽緋看到這男子第一眼,腦海中就泛起了這麼一個詞:“落拓藝術家。”無論讓誰看,這個男子就是這五個字的最佳代言人。
這男子笑眯眯地走進門來,看到孟星輝和一個陌生的漂亮女孩也出現在迎接他的隊伍中,先是一愣,隨即臉上浮現了一抹驚喜的神色。
“老爸,您這雲遊天下的這麼瀟灑,還知道回家來看看老婆孩子啊?”孟星輝似笑非笑地說道。
孟母斜睨了他一眼,斥道:“怎麼跟爸爸這麼說話,沒禮貌。”
孟建華哈哈一笑,說道:“沒事沒事,我這老爸確實當的不是那麼夠資格,孩子有點抱怨也是應該的。咦,這個漂亮的女娃兒是誰啊?沒有人給我介紹一下嗎?”
孟建華進了屋,自顧自倒了一杯涼白開,一口氣灌了下去,喝完就盯着靳羽緋打量。
“她是我的朋友。”孟星輝答道。
“不錯啊兒子,你的眼光不比老爸差,有一套啊小兔崽子。”孟建華對着孟星輝眨了眨眼睛,一副你是男人你懂的表情。
“叔叔好,我叫靳羽緋,很高興見到您。”靳羽緋很禮貌地打了個招呼。
“嗯哈哈好好好,”孟建華眼睛樂得眯成一條縫,伸手從衣兜裡掏出幾顆包裝皺巴巴的大白兔奶糖,遞給靳羽緋,微笑道:“第一次見面,叔叔也準備什麼禮物,吃糖啊吃糖。”
孟星輝頓時黑線滿臉,他這是把人家神仙妹妹當三歲小孩了,這個老爸,總是這麼不靠譜。
靳羽緋卻沒覺得有什麼不妥,反而覺得自己這個未來公公爲人灑脫不羈,雖然幾十歲的人了但依然保留一顆赤子之心,也許喜歡藝術的人都是這樣的吧。她笑吟吟地接過糖,和身邊的孟星辰分享了兩顆,就像小孩子一樣剝開就吃。
孟星輝長出了一口氣,他真擔心自己這個老爸把人家神仙妹妹嚇着。
孟建華上下打量換了一身白色打底梅花圖案綢緞旗袍的孟母,目光中出現了一絲異樣的神彩,自言自語道:“雲錦,你有多少年沒這麼穿過了?我還記得……那時候……”
孟母雖然人到中年,但褪去那身略微有些敝舊的長裙,穿上這件合身的旗袍之後,愈發將她那白皙的皮膚,端莊典雅的氣質襯托得淋漓盡致,渾身散發着驚人的女姓魅力!
孟母被自己的丈夫看得有點不好意思,臉色微紅地說道:“老了,再這麼穿有點怪怪地。”
孟建華搖頭道:“不,雲錦,你在我心中還是當年那個一身旗袍,輕搖仕女扇,手持一卷經典,滿身書香的少女,我永遠都不會忘記第一次看見你的情形,對於很多人來說,都在概嘆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而對於我來說,人生卻永遠只是初見……”
孟母被他一番話說的臉色緋紅,忸怩道:“說什麼呢,孩子們都在呀。”
孟建華哈哈大笑道:“孩子在怕什麼,讓他們見識下父母是多麼幸福,難道不是好事麼?”
孟星輝暗中嘆息了一聲,他總算是明白以老媽這樣的人品氣質,爲什麼願意跟着這個不靠譜的老爸,就算是怎麼辛苦也沒有一句怨言了,聽聽老爸這甜言蜜語說的,那絕對是情聖的水準啊,哪個女人能Hold住?
其實臨港鎮這個地方並不貧窮,江北的經濟雖然比不上江南那麼發達,但這個地方毗鄰310國道,而且銀杏種植業很發達,只要努努力,在這裡還是能生活得不錯的,如果老爸肯踏踏實實過曰子,他們家應該也不至於這麼窘迫,但他一直不肯放棄成爲藝術家的理想,長年累月在外寫生,畫畫,埋頭做他的雕塑,孟母在一家小學做教師,收入本就不高,再加上兩個孩子上學,平時花銷什麼的,家庭經濟窘困的狀況也就難免了,雖然孟建華有時候也會跑到旅遊區給人畫畫肖像,賺點零花錢拿回來,但是杯水車薪,改變不了根本的困局。
但是母親卻從來沒有一句怨言,偶爾孩子們抱怨自己的父親,她還要訓斥幾句,說等你們長大後就會明白了。
現在孟星輝已經有點明白了,就從今天父親這番話也可以看出,雖然物質上很苦,但是母親心裡並不苦,幸福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標準,到底又有幾個人能說得清呢?
靳羽緋和孟星辰也被孟建華這一番話給感動了,孟星辰一臉崇拜地說道:“哇,老爸,沒想到你還是個情種啊,老媽真的好幸福哦。”
孟建華笑吟吟地擺擺手,一副這都是小場面的得意狀,隨即問道:“我看見門外有輛車被砸的跟癟蝸牛似的,什麼狀況啊?還有邊上那輛保時捷是誰的?難道是靳小姐的?”
靳羽緋愈發肯定了孟建華絕對不是這兒土生土長的農民的想法,很少有農民能有他這樣的氣質,靳羽緋出身高門大閥,她能敏銳地捕捉到,孟建華眼神中那種自然散發的慵懶和不經意的高傲,一定是大家族才能培養出來的,而且他談吐不俗,國學造詣肯定不低,隨便瞄一眼就能認出保時捷這種品牌,這是一個偏遠地區的農民能具有的水準?
這裡邊一定有故事,她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