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那真是太巧了,上次自己拒絕了甄利,甄利那張臭臉到現在他還記得。
本來程陽還有點想不通這個事情是怎麼運轉的,如果現在中間再加個甄利,那就豁然開朗了。
“這件事……怎麼跟您說呢,甄總在前段時間向我拋出橄欖枝,但當時的我並沒有接受,甄總似乎對我不太……不是我惡意揣測,這件事實在是太巧,我不得不懷疑。”程陽放輕了語氣。
和一個資本家這麼直接地說另一個資本家的不好,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冒犯的行爲,程陽這一把是在賭,賭王大壯對他究竟是怎樣的態度。
他之前還覺得,反正他和王達專業只是商業來往,沒有必要了解太多。後來發現,他現在已經被好幾方勢力盯上,他的身後卻沒有一個靠得住的靠山,願意出手相助的王大壯已經是爲數不多的人之一了,他需要猜測王大壯的底線。
畢竟只是合作關係,有之前的幾部片子,王大壯已經是穩賺不賠,就算逃學威龍的投資全部打水漂他也沒虧。程陽就怕在重要的關鍵時刻,王大壯忽然撤退,甚至是在背後給他捅刀子,那他可就真完蛋了。
王大壯沉默了一瞬,他剛剛還覺得自己可以給程陽拉幫手,誰知道自己所認爲的這個幫手,和程陽有仇怨……
過於糾結於某一件事不是大總裁的作風,王大壯很快把狀態調整過來,認真道:“知道了,我會讓人徹查一下我們之間的合作,要是他們那邊手段確實有問題,我再和你聯繫。”
這件事就這麼火熱進行着,程陽說到底只是一個普通人,是個小有名氣的導演,但他目前還沒能建立自己的權勢,他把自己所能做的全部做完之後,接下來的證據調查就交給了王大壯。
甚至調查所話費的時間並不長,只是當一些必要證據收集齊之後,接下來就要開啓更艱難的拉鋸戰。
一週後,程陽把手裡的資料放下,舒了口氣道:“忙了這麼久,終於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了。”
秦秋白搖了搖頭:“事情還沒有到最後,我們現在只是把證據上交給了法院,但具體怎麼樣還是要看調查情況,以及……他們的律師。”
只要錢給的更多,總能夠找到發言精彩的律師,能幫他們把黑的說成白的,顛倒是非。
程陽沉默了。
社會事實就是這樣,只要有錢,你的起點都會比別人更高,就算在某些事情方面不如別人,也可以利用其它方法彌補。
法院的傳票很快就送到了樑萱衣的那間別墅,羅晉拿起傳票看了看,輕蔑地彈了彈:“這小子還真能整事情,要是他乖乖地認栽,退賽,過幾年大家就把這件事忘了,他非要撞上來,到時候要是出來點什麼大事,可就不能怪學長心狠手辣了。”
樑萱衣把手裡的茶杯放下,哼了一聲:“甄總的手段你我都知道,他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收集證據,跟我們正面對線,說明他還是有點本事的,你可別太輕敵。”
羅晉敏銳地捕捉到了其中不對勁的氣息,他扭過頭,笑得諷刺:“你在幫他說話?別告訴我做了這麼多事情之後,你現在反水了?”
羅晉自己是個導演,但巧的是他上一部電影的拍攝花了太多時間,現在離比賽只剩那麼一兩個月,另外再準備一部精密的電影幾乎不可能,他索性推了之前和院線的合作,用之前拍攝的電影參賽。
於是這兩個月的時間就空閒下來,專門對付程陽。
這可不是浪費時間,程陽的成長速度他看在眼裡,從一開始的瞧不起,不過短短几個月時間,他已經真的把程陽當做對手了,這個人不容小覷。
正是因爲程陽發展的實在太快,如果再給他一段時間,說不定他會成長到羅晉無法抗衡的地步,羅晉必須要趁他還弱小的時候趕緊除掉。
“你胡說什麼呢?這個男人負了我,我當然會陝西辦法讓他付出代價,怎麼可能還對他心軟?反過頭去幫助他?”樑萱衣瞪了羅晉一眼,起身攏了攏外套,“與其想這些有的沒的,你不如趕緊擔心一下自己吧!”
唆使別人使用計謀偷竊,惡意傳播機密,惡意買水軍引導輿論,這些是單看起來沒什麼,但要是提到某個高度上去,每一條都夠羅晉喝一壺。
羅晉自己也是個公衆人物,他的名譽會直接影響他的作品的數據,可以說這一次上法院對線,他和程陽必須要有一個人隕落。
開庭的那天也來的很快,程陽已經習慣了再劇組不要形象,但這一天他穿了正裝,拿出了最嚴肅的態度,看着對面不遠處的幾個人。
“看我幹什麼?生氣?就算生氣你也不可能把我扳倒,你只能以頭搶地,氣不氣?”羅晉從來沒有這麼開心過,他對這件事的態度一直都很隨意,此時看到程陽被自己逼成這個樣子,他心中升起一股泄憤的快感。
天子之怒,伏屍百萬,流血千里。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
這是唐雎不辱使命裡的描述,是赤裸裸的對天子和平民之間地位差別的對比,放在這裡使用,更是無限擡高自己,是直接侮辱程陽。
“我相信人間自有公道,我們既然已經到了這個地方,說話還是要注意一些吧。”程陽懶得和他吵,就算現在吵出一朵花來又怎麼樣?最後還不是要看法官判定的結果。
“呸,孬種。”羅晉笑的很囂張。
法官手裡的錘子重重地敲下,整個大廳都安靜下來,然後便是常見程序,上律師,對所作所爲進行闡述,律師之間口頭辯駁,中間加上檢察官的盤問。
兩邊人的口舌都很伶俐,等他們離開法院的時候,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
一位檢察官模樣的女士看了看手裡的資料,道:“目前的證據,只能夠證明羅某和程某之間確實存在仇怨,羅某做出過某些小氣的事情,但並不足以構成污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