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默一直認爲,和顧宸這場婚姻的根源,是3月2號,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爲那天她去參加陳朔的生日會。她印象裡,那是兩人的第一次見面。
在這之前,崔默隱約覺得這人有點眼熟,可她這人除了工作上有聯繫的人,向來不太記人,加之周宸不是這個圈子的人,又向來低調。崔默對他印象不深。
直到一個月前陳朔辦了場生日會,崔默應邀參加。陳朔進入娛樂圈屬玩票性質,他本身家境極好,父母爲支持他,也經常作爲投資人。因此那場生日會上出現了不少圈內的人。
包括楊雨珊。
崔默注意到她是因爲那天她和自己一樣,穿了條淺藍色長裙,雖款式略有差別,但仍很相似,有種高定和高仿的感覺。
當然,外人看來她定是那個高仿。她倒渾然不覺,也絲毫未見尷尬和慌亂,轉折杯自顧自的小酌紅酒,臉色很快紅彤彤的。她喝酒有些上臉。
她對衣服的事情並未在意,可卻因此發生了不大不小的插曲。對那天的事,她印象太深。想忘多很難忘記。
喝了太多酒,腦袋有點暈,崔默走到陽臺上吹吹風。她帶着淺淺的醉意,絲毫未發現右邊有一個人。這個時候一個雌性的聲音想起:陳紅,雨珊醉了,你快來接她。
他的聲音很輕柔,還帶着一些其他情緒在裡面:“還有,她的事,不要讓她知道是我在幫她。”
那邊似乎說了什麼。他似是自嘲,語調裡清冷孤寂:“她有喜歡的人,我的愛,她並不需要。如果不需要,大概是負擔。有些事情有些關係並不適合說破,說破了以什麼名義繼續相處。”
崔默覺得自己好像發現了大秘密。陳紅,楊雨珊的經紀人。國民初戀楊雨珊居然有喜歡的人了。眼前這個男人的背影,崔默覺得有點熟悉,好像在哪裡見過。
不小心撞破了人家的秘密,還是隱藏得很好的秘密。趁被發現之前,崔默還是快步走開了。
男人搭在陽臺上的手白皙修長,指如蔥根。聽到背後的聲響,轉過身。
只留下一個淺藍色的背影給他。
他的嘴角勾起一個彎彎的弧度。
今天的生日宴來了很多圈內名流和朋友,陳朔作爲主人家禮數上是必須周到的,把人都招呼了一圈,這才注意到崔默,看她臉色很紅,以爲她喝醉了,讓她去房間休息。
崔默想也不想就拒絕了,雖然他們關係不錯,但去主人家房間休息這種事,還是容易讓人誤會。她並不想給自己帶來麻煩。
“你去我家後花園吧,今天不是家宴,後花園一般不讓人進。”陳朔大概也懂她大概爲什麼會拒絕,崔默這人,表面和誰都能打成一片,成爲點頭之交,可真正交心卻是很難。尤其是對男人。
崔默也不再推脫,人太多,太吵,喝了酒的她對這樣的環境顯得不是特別適應。
她獨自來到花園,撲鼻而來的是漫花園濃溢的清香,香氣襲人。芬芳馥郁,十里飄香,崔默的心也寧靜下來,享受這片刻的柔軟。
這些年,她霧裡看花,內心卻從未安寧。她帶着點醉意,整個身體倚靠在牆邊。背對着花園的入口,168的個子搭配個8CM的的小細跟,顯得尤爲高挑。花園裡的燈光微黃,她精緻的臉頰上也透着光。
花園的香氣太溢人,連帶着將她也染上了誘人的香味。
她靠的位置離花園入口也不過兩三米的距離,身後隱約有腳步聲想起,她本就有點微醉,思維慢了半拍。還未來得及思考,就被一個力道壓在牆上,緊接着男人灼熱的脣附上她薄薄的脣,吻着她的下脣,然後是上脣,最後像是想把她吞下去一般,吻的瘋狂而炙熱。
他不再滿足於淺嘗即止,他強硬的撬開她緊閉的脣,深情的吮吸着,霸道而壓抑。
崔默覺得自己快瘋了,陌生的男性氣息瞬間讓她清醒過來,這是27年從未有過的觸感。
全然陌生的男性氣息瞬間席捲了她全身,不適感蔓延到血液裡。她甚至覺得有些噁心。她奮力掙扎,男人和女人的力道相差太大,全然無用。
抵着她的男人兩隻手握住她的手,閉着眼,他像一頭失控的獅子,被壓制的情潮猛的爆發,他不能自抑,吻得越加用力。另一隻手撫摸着她的紅紅的臉頰。
她的耳邊傳來男人的低喃,“到底要怎麼樣,你才能喜歡我,教教我。”
她沒有心思去理會他到底在說什麼,她越加奮力的掙扎,手在他背上捶打。
男人這才退後一步,看了她一眼,脣邊冒出一句:“”抱歉,我喝太多,認錯人了。”
崔默內心氣極,她的初吻,居然就在這樣莫名其妙的情況下沒了。她雖然並沒有對初吻有過多的期待,但不代表他能接受一個陌生男人對她做出這樣輕薄的舉動。好笑的是這男人,這男人居然認錯人了。
她是長得和他初戀很像還是和他求而不得的女人很像?真是倒黴透了。
她在他臉上掃了一圈,感覺有點熟悉,以前好像見過,一時又想不起來哪裡見過,視線落在他身上時,阿瑪尼最新款的白色短袖搭配着米色的休閒西褲,心裡咯噔一下。
原來是他。被她撞破秘密的那個人。
算了,就當運氣不善,初吻這東西,沒了就沒了,又不會死。誰讓她今天和她的心上人“”撞衫“。
難怪會認錯人,她自認倒黴。
“沒事,大家都是成年男女,一個吻而已。”她裝作絲毫不介意的樣子,神色已恢復從容,沒有和他繼續說下去的打算,自然也不打算在他面前上演初吻沒了的憋屈感。
她頭也不回的快步離開。
男人卻站在原地久久的沒有動作,他靠在牆邊,牆上好似還殘存着她的溫度。
她的觸感,太美好,回憶起吻他時那種感覺,她薄脣性感而誘人,吻起來像橘子,很甜,又顯微酸。忍不住想要沉淪。
今天的他,失控了,淪落到對一個女人用強。這是他30歲的生命裡從未遇到過的事情,他所受到的教育,他的堅持的理念,他的信仰,都不允許他做出這樣的事情。
吻着她的那一刻,他覺得自己30年來的信仰瞬間坍塌,堅守都成了笑話。那個聲音在他腦海裡不斷的提醒他,顧宸,看吧,你也不過如此。
他想要她。哪怕摒棄自己堅持的良好教養,哪怕用盡手段,成爲了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種人,他仍想要她。
他自小生活就規律自制,從小就比同齡的男生要更爲成熟,哪怕國外的8年留學生涯,對性生活極爲開放的國家呆了8年,他也控制得很好,從不越雷池一步。
人和動物的區別,在於人能控制自己的慾望。他從不覺得爲了性而性是一種多美妙的事情,內心不是過沒有想嘗試的衝動。可他覺得這種事情,不是和愛的人一起,自己就像是個發泄慾望的原始動物,瞬間沒了衝動。
他會鄙視這樣的自己。
他的父母從小青梅竹馬一起長大,幾十年過去了,雖偶爾兩個人拌嘴爭吵,情緒從不過夜,有時候父親先低頭道歉,有時候母親低頭道歉,很快就和好如初,他們的爭執,也只是平淡生活的調味品。幾十年過去了,一直恩愛如初。
他嚮往從一而終的感情。甚至堅持到偏執。
在感情方面,身邊的朋友無一不覺得他很可笑,都30歲的人了,還對愛情有如此不切實際的堅持。飲食男女,享受速食愛情,看的對眼就上,合不來就分手。人生哭短,和不及時行樂享受。
堅持有什麼不好嗎?他並不覺得可笑。
理念和信仰不同,思維方式不同,誰也沒必要去糾正誰的價值觀。這世界價值觀太多,也因此多姿多彩,他覺得這樣挺好。
他自小對愛情的剪影和啓蒙,都來源於他父母的愛情觀。
又或者是因爲沒有嘗試過,他並沒有嘗試過那個滋味到底有多美妙,所以他能堅守。
自然無法理解其他人爲什麼像個原始物種一般,如此沉迷於這種事情。
這種事情好似霧裡看花,你覺得我是傻逼,我覺得你是野獸。
可這一刻,他甚至產生了更深的慾望。
他唾棄這樣的自己,花園裡,他居然就想對一個還不算認識的她的女子用強。
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可他又無比希望自己能定格在這一刻。哪怕齷齪,哪怕骯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