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這天的大瓜是一個接一個。
河南大學在4月21日00:42也發出通報,內容和開封鼓樓警方發出的通報大致相同,兩家發通報的時間只差了8分鐘,都是在凌晨十二點半多。這時候大多數人應該在熟睡。
針對“錯換人生28年”事件當事人許某控告郭某寬、杜某枝夫婦等人涉嫌犯罪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期間,調查組克服事件年代久遠、相關線索匱乏、涉及當事人難以查找等困難,組織警力赴河南省駐馬店市,重點調查了郭某寬、杜某枝夫婦養子郭某實際出生時間爲1992年、戶籍信息登記時間卻未1995年的問題,經調取駐馬店市驛城區衛健體委檔案資料,證實郭某寬、杜某枝夫婦於1993年8月18日經原河南省駐馬店地去計生委審批同意省育二胎,於1995年8月23日爲郭某申報戶口。……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採取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註明的牀號對新生兒加以區分,通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歷檔案及婦產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爲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決定不予立案。
4月21日12:24許媽針對“不予立案”做出迴應。
在知道孩子抱錯一年之後,河南大學終於有了迴應。感謝大家的關心支持及相關部門的重視,使得這起28年前的疑案能夠開始調查。雖然河南大學公佈了調查結果,開封鼓樓警方也聲明不予立案,但是從聲明內容來看,幾個關鍵的環節依舊沒有答案。
1、爲何杜某枝在入院時即符合剖宮產手術指徵卻要等待七天才進行手術?
2、淮河醫院聲明郭威準生證是1993年申請,那麼1992年杜某枝入院住淮河醫時有沒有準生證?如果沒有,在計劃生育非常嚴的1992年杜某枝是通過什麼關係辦理的入院?二審後杜某枝自己說有,即然有準生證爲什麼1993年還要再申請?又爲什麼在1995年辦理駐馬店的出生證?
3、1992年對大三陽孕婦生的孩子沒有阻斷技術,根據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淮河醫院1992年是否真的對大三陽孕婦不實行隔離治療?對大三陽孕婦生的孩子不做隔離護理?
4、杜某枝術前進行乙肝檢測的乙肝化驗單爲什麼會丟失?何時丟失?
5、郭某寬跟郭某志同村同輩,到底有沒有親屬關係?杜某枝、郭某寬對郭某志的存在閃爍其詞、前後矛盾,爲什麼要隱藏這層關係?可否對郭某寬和郭某志兩人做DNA對比?
6、郭某志是辦公護士,爲什麼護理單上有郭某志的簽名?
7、護理單上爲什麼連續七天同一人筆跡?有沒有對當時住院產婦病歷調查比對,進行筆跡鑑定?
8、一個在手術室,一個在產房,並且不是同一天出生的孩子到底什麼原因抱錯?
9、包被是醫院統一發放?爲什麼我們是自己準備?杜某枝自述也是自己準備的。
10、1992年淮河醫院識別孩子身份是包被上的圓牌?當時新生兒出生是否戴手環?11、嬰兒洗澡是一起洗還是一個一個洗?從我住院到出院,三天時間一共就9個孩子出生(其中四個男孩),怎麼會弄錯?
本來我們是多麼幸福的小康家庭,我們在唯一的兒子身上寄予了厚望,可是這一切都在28年前被改變了,過去的28年我們經歷的一切罄竹難書,如今我們夫妻二人身負鉅額外債居無定所,傾盡家族心血養了28年的兒子已經去世,我們的親生兒子流落河南至今未歸,對我們整個家族的毀滅性打擊是誰造成的?我們只想查明原因。
我將繼續委託李律師維權,並盡我所能調查真相,真相不明,決不放棄!
感謝所有網友及各大媒體的關心,我依然堅強!!感謝李律師!我們會繼續尋找證據,期待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網友分析:關於河南大學和開封鼓樓警方的兩個通報我都細緻地看了,其中確實有不少明顯的矛盾。我們只舉兩個例子。
關於抱被,醫院說的是:當年用的是醫院統一發放的抱被。
但許媽、杜媽和郭大爺都說的是:用的自己準備的抱被。
郭某志爲婦產科辦公護士,不負責產房護理工作, 護理記錄應是責任護士簽字。但我們看到新生兒單據上都有郭某志的簽名,既然不參與產房護理工作,爲什麼會有郭某志的簽名?
在通報中我們能看到很多這樣解釋不通的地方,他們本想通報一出“煙消雲散”,現在倒好,適得其反。
許媽發文後,不到一天時間裡,幾大媒體齊發聲:“錯換人生28年”調查不應止步於“不予立案”
4 月22新華網:1,很顯然,“年代久遠”“管理混亂”“不予立案”的結論,讓不少網友擔心,事實真相會被掩埋,傷害永遠無法彌補。
2,究竟是“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誰是相關違規操作背後的手?如何彌補當事人受到的傷害,很多疑問,仍有待回答。
3,“錯換人生28年”,這樣的悲劇充滿痛楚。將心比心,放到誰身上都會太沉重。唯有把調查到底,才能還當事人一份公道,給公衆一個交待。
4月21日這天大學哲學蘇教授爲杜媽發聲:許媽有兩個孩子,一個是她的親生孩子,一個是她的養子姚策,姚策的生母也是這樣的。現在姚策已經走了。在追查當年錯報孩子的真相時,不要有假想敵,不要放任自己的偏激和憤怒,來爲自己的委屈和命運的不公討個說法。時間太長了,也許真相真的無法追查。那就爭取拿到經濟補償吧,不要撕裂親情。
無比同情許媽。只希望她堅強,只希望她不要那麼憤怒,只希望她不要因爲命運的不公而去錯誤地傷害本不應該受到傷害的人。尤其是有的人,特別是姚策的孩子,本來是她愛的。要真相,也要給愛留下足夠的空間。
網友懟蘇教授:讓她(許媽)“不要偏激”教授眼裡的“不偏激”,應該是讓郭家祖孫三代——不,最好是郭家祖宗八代,都讓姚家負責贍養、撫養,這才“公正”,這才“不偏激”!一個母親,養育了28年的孩子,最後房子也沒有了,晚年咋辦,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法律層面的房子,許媽是可以通過法律要回的。別人要回房子叫“偏激”,這可真是教授的奇葩言論啊。
4月23央視知名女主持人爲許媽發聲:
女主持人:因爲這不是抱錯那麼簡單,這是醫院流程管理的巨大失誤,他混淆的不只是血脈親情,而是傷人和害人。姚策在過去的28年當中,失去了多少個可以被救助的機會和可能,當兩個家庭只剩下一個男孩的時候,許敏失去的不僅僅是姚策,還有他爲母的28年的挫判的人生。他的10月懷胎只有自己知道,他撫養了28年的姚策離開了,他還失去了郭威正常成長的28年。他甚至還被一些圍觀的人去教導如何去做一個合格的養母,這何其殘忍。當了28年的母親,卻被人指責應該如何去做母親。他不需要去做養母,她只想把自己的愛全部給自己親生的孩子,這有什麼錯,她被迫成爲了養母。她稀裡糊塗的當了28年的養母,她爲病痛的孩子操碎了心,卻發現這不是自己10月懷胎的那個孩子。她的老母親,她的丈夫她的親戚,所有的人都在爲這個病痛中的孩子奉獻着。一個只想好好做一個母親的許敏,她不應該被辜負,更不應該被欺負,這是對一個母親的不公正,這是對一個母親28年人生的辜負。
女主持人:許敏丟了兩次兒子,都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都是無能爲力。一次丟的是自己的親生的孩子郭威在1992年,一個異鄉人把孩子生在了異鄉,這一丟就是28年。一次是丟了自己當親生孩子一樣養大的28年的養子姚策。她替姚策還房貸,她想割肝救子,她做了一個母親能夠做的全部,但當姚策離世的時候,她是那個沒有血緣可以被刻意躲開的人,她甚至沒法去送別,這個在她的家庭裡面鮮活成長了28年的孩子,因爲不是親生的。她就該被忽視被遺忘被疏離嗎?這是對一個母親的不公正,這是對一個母親28年精神世界的巨大的傷害。一個異鄉人在異鄉產子,她不應該失去撫養自己親生孩子的權利,她不應該被命運不公正的對待。對於醫院醫務工作者給患者帶來的傷害尤其實精神傷害,應該從姚策案開始予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