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會是那方世界的死寂之神吧,算了,這也是無所謂的事情。
你既是喜歡,帶着做個弟子也無妨,這混沌靈珠就給她做個見面禮吧!”風越順手將手裡面的那顆混沌靈珠拿給她,說是做見面禮。
“創世神上,您這未免也太摳了些吧,就一顆混沌靈珠就打發了?
看在我爲您辛勞這麼多年的份上,怎麼着也給點有分量的東西吧,這混沌靈珠我要想弄,也能隨便買到呀!”混元始神嘴角微抽,實在是不怎麼滿意這個見面禮,這玩意兒也就是個先天靈寶,算是什麼好東西?
“我還不至於那麼摳門,這不是混沌交易平臺的那種混沌靈珠,是一件混沌靈寶級別的混沌靈珠,雖然說比不上混沌本源珠,但也算是件不錯的混沌空間靈寶。
裡面空間不算太好,但開闢兩三個大千世界還是足夠的了,世界開闢好了,平常帶着,只要不是遇到特別變態的主神,基本也能做到同級無敵了。”風越無奈解釋了一下。
在他道謝離開之後,風越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當初收的那些個弟子,那真是死的死,散的散。弟子散養的有些過分了,現在聚都很難得聚到一起。
原本收的那些祖巫,除了隕落的,剩下的又都送回了洪荒無量世界。至於剩下的,要麼是在永恆真界那邊漂泊,要麼可能,又不知跑到什麼世界當中去了。
風越這麼想着,突然就想起了接引準提他們兩個,其他的弟子不太好找,可是去找接引準提不要太容易,他們兩個既然走了聖德的路子,以他聖德鴻蒙神魔的身份,想要找到他們兩個還不容易。
神念一動,引動體內的聖得鴻蒙本源法則,很快就感應到了那兩個。
他們兩個做的還蠻徹底的,本身的神軀存放在自己開闢的世界當中,除了真靈之外,剩下的所有神魂全部都分化出去了。
如今這麼多年過去了,分化出去的億萬分神也僅僅纔回歸了一成不到。因爲他們是第一次做這業務,本身又有點想盡善盡美,分散出去的分神並沒有保留記憶,所以成功率也不算太高。
本身分化輪迴出去的那些分神,如果沒有記憶也沒有金手指的話,僅僅憑着先天比其他人高一些的精神力,想要有所成就,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爲他們首先就比別人缺少一份氣運。
相比於世界內的原生聖賢擁有天道氣運加持相比,他們本身的氣運只能算不上不下,屬於最爲平庸不過的白色氣運。
其次因爲氣運的原因,他們的出生肯定也會很高,就算不會出聲,成爲一些世界的賤民,魔頭之內,但是最多也就是平民和普通凡人。
一個稍微聰慧點的普通平民,或者說普通凡人,在沒有任何金手指的前提之下,想要成功的成爲人上人都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更何況說成爲一個擁有聖德的聖賢。
風越難得佩服別人,可是準提和接引這兩個弟子着實讓他有些欽佩。無論輪迴在哪方世界遭受了怎樣的苦難,即便是被人肆意辱罵唾罵,甚至於被人殘忍殺害,迴歸之後也是波瀾不驚,也從來沒有什麼報復的念頭,依舊自顧自的去準備下一個輪迴。
風越自覺他自己是做不到的,他肯定會帶着足夠分量的金手指去的,就算真的什麼都不帶,就那樣去了,回頭回想起遭受到的那般痛苦磨難和屈辱,就算做不到直接進入那個世界把那些存在斬殺掉,那要削了他們的氣運,斷了他們的功德來泄憤。
他們這個所謂的聖德路子就是分化億萬分神,同時輪迴轉世,如果有一個分神成功的在那方世界走上的聖德之路,爲世間衆人所景仰,成爲名副其實的聖賢,這個分神就算是順利迴歸,如果失敗的話,分神繼續去其他世界輪迴。
距離他們最開始的那一世輪迴已經經過了數十紀元了,輪迴都不知多少次了,僅僅只迴歸了一成左右的分神,可見此事艱難程度。
不過一旦功成,收穫肯定也不會小。參悟許多與世俗相關的法則,輪迴的確是最佳選擇之一。
風越不由的想看看接引和準提兩個在沒有任何記憶的前提之下,到底是怎麼能夠成功的?
隨意點開了一份過往看了起來。
這是接引的一份成功案例。
……
接引這方世界的出生並不算好,是個馬伕的兒子,亂世人命如草芥,馬伕也只不過勉強餓不死罷了,哪有什麼文化,名字就順其自然的叫三蛋。
叫三蛋,當然是因爲前面還有倆,不過有一個沒熬得住,三歲那年淹死了。所以現在馬伕家就一個二蛋和三蛋,當然了,還有馬伕的婆娘馬伕婆娘。
原本是該還有兩個丫頭的,只是因爲馬伕不喜歡,一個剛生下來就悶死了,還有一個養了兩年賣了兩貫貝幣,樂的馬伕當晚還買了杯濁酒。
馬伕就叫馬伕,本來就是個普通黎民,沒有名姓,僥倖得了塊青白玉,上供到這邊仞城,得了大幸,混了個位置。尋常負責趕着馬車運些糞水出去,久了,就叫馬伕了。
本來是有人叫他糞大的,他就算一個字都不認識,那也知道這不是什麼好名字,辯駁了許久,纔有了馬伕這個名字。他的婆娘當然就叫馬伕婆娘了,那是他攢了小三年的月錢,才從兵府庫那邊買來的奴隸,醜是醜了點,但好歹能暖被窩。
三蛋身在這樣的環境,就算天資聰慧些又如何?一樣兩三歲玩泥巴,四五歲就得跟別人去尋野菜,割野草。家裡糧食實在是不夠吃,要是再不去尋些野菜混個肚圓,半夜時常會被餓醒。
那種胃部像被用手絞着的滋味實在是不好受,餓極了的,見了什麼都感覺能吃,甚至有那餓昏了頭的,但凡見個活物,都想撲上去撕咬開來。
有時候行走路邊,既能見到野獸的白骨,也能見到人骨,見多了也沒人害怕,渴急了還有就近找個頭蓋骨,從河裡舀水喝的呢。
接引他們分化出去的那些分神雖然沒有記憶,本身也不攜帶任何金手指,但是還是會給那些分神留下一個潛意識的,那個潛意識會促使他們儘可能的吸收周邊的知識,並且有一種希望能做些什麼的衝動。
所以三蛋雖然沒有任何人教授,靠着本身的天賦和潛意識,也算是成功知曉了不少知識,同時也學會了思考。
爲什麼有人什麼都不幹,就能夠安逸享樂,華服美食日日更替,而有的人卻連自己的姓名都沒有,隨時都有餓死的可能。
爲什麼有人能夠自詡爲天生貴族,上天之子,兵士見了也是恭敬非常,不敢絲毫懈怠。
爲什麼貴族永遠都是貴族,黎民最多隻能成爲平民。
爲什麼貴族就算是被俘虜了也是沒落貴族,而平民一旦被俘虜了,就會被殉葬,被買賣。
沒有人回答他的問題,一切只能靠他自己思索,答案從何而來,答案當然是還是他肉眼所見,逐日總結。
這世間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老師的,世間智慧本來就是一代一代總結出來的,而世間智慧之源泉,自然是從自然當中而來。
孔子有師,師從老子等多人,老子有師,師不可考,先賢有師否,有。但是往上追溯,總有一個是沒有師的,總有一個是真的靠自己總結出智慧,傳給後來者的。
無師教授,那就師法自然,世間真理大道皆源自然,皆源世間萬物。
那一縷智慧之光點燃之後,一切事情就進行的有理有據了。
可是這一切,並沒有讓他把日子過得有多好。每日還是隻能吃個三五分飽,還是得挑些柴火去賣,還是得幫人做些雜活,賺些許貝幣。
那年天旱,兩年不雨,河水斷流,井水枯竭,蝗蟲密佈,萬里不見青色。別說家裡幾乎沒什麼糧食的三蛋了,就是有糧食的,也得收拾收拾逃荒去。
一路上,爲了活命,既喝過尿,也喝過人血,萬里荒涼的情況下,除了這兩樣,實在是找不到其他解渴的東西。
尿那還都是勻給自家人喝的,到了最後,只能跟人爭奪人血,可是,那些個死的活的都乾枯得很,哪有多少血?
那真是走一路,留一路屍骸,留下來的屍骸都很乾淨,乾淨到不要說衣服了,就連血肉都是沒有的。偶爾還能見到有些相對孱弱的骨頭上面,還能見到牙咬的痕跡。大腿骨之類更是沒有完整的,就連骨髓都吸得乾乾淨淨。
所過之處,那真的是比蝗蟲還要乾淨,無論是那死的活的,大的小的,老鼠蟑螂,就沒有願意放過的。人都吃過了,更何況那些。
一路上死的太多了,都死的麻木了。
馬伕死了,骨頭就在不遠處的那個小凹塘裡,馬伕婆娘早大半月前就被吃乾淨了。二蛋走的更早,沒逃荒前,就就成了早先逃荒的一碗湯。
這個小世界的特點就是混亂,人命如草芥,黎民無名無姓,混混沌沌。我寫的是不是有點殘忍了?但是我覺得吧,有的時候,時事的殘忍程度應該會超出想象,所以我這些情節,應該已經相對弱化了許多。如果不喜歡看這種的話,可以略微跳一下,大概也就沒幾章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