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華一聽這話,便微微勾了勾嘴角:“身上也帶不多,恐怕只得十兩銀子,父親看可夠了?”
傅其弦有些嫌少,臉上現出怒容,正要開口,卻見傅明華望着他微笑,她眼角眉梢與謝氏容貌相似,眉宇之間全是堅定之色,他嚇了一跳,本能的倒退了一步。
反應過來自己被女兒嚇到,又有些惱羞成怒,擡手用袖子掩了嘴咳了兩聲,伸出手來:“銀子在哪兒?”
傅明華轉頭看了碧藍一眼,剛剛父女兩人的話幾人也都聽到了,碧藍強忍了心中的不屑,上前一步掏出荷包數了兩張五兩的銀票出來,傅其弦將銀票一拿,轉頭便走了。
付嬤嬤等人忍了心中的怒火跟着傅明華出了白氏院落,回到房中時,才氣得渾身哆嗦:“太不像樣了。”
傅明華換了衣裳坐下來,看了江嬤嬤一眼:“找個靠得住的人,”她一雙杏眼眯了起來,眼中冷光閃爍:“尋機會將他雙手打斷。”
江嬤嬤愣了一下,看傅明華一手撐在旁邊的小桌上,一手牽了牽她的心形衣襟領口:“若是不幸被捕,後年公主出嫁,皇上必會大赦天下。”只要肯出銀子,不過進大獄裡走一遭,必定有人肯幹,還會守口如瓶的。
之前還一臉怒容的付嬤嬤一聽這話,渾身不由一抖。
她幾乎要以爲自己聽錯了,擡頭看去時,見江嬤嬤等人神色平靜,不見絲毫意外之色。
傅明華冷笑了一聲:“到時出獄離開洛陽,祖父也是鞭長莫及的。”再加上依傅明華看。傅侯爺不見得會爲兒子報仇。
江嬤嬤倒是極爲鎮定,傅明華都想得周全了。
早前她便聽從傅明華的吩咐前往江洲尋過與謝氏身材相似的將死婦人,此時再聽傅明華安排,也就點了點頭,不出聲了。
依傅其弦此人性情,有一便有二。
若是不允他,恐怕會被他指責不孝。而若是允了。往後便是無窮盡。
傅明華雖出了銀子,但也不想讓傅其弦總惦記着謝氏留下來的那些嫁妝,今日傅其弦怎麼向她伸手的。她便怎麼讓他再也伸不出手。
外頭綠蕪端了湯水進來,感覺到屋內氣氛有些古怪,便頓了頓腳步,直到傅明華喚進。才端了東西邁進內室的。
那廂傅其弦拿了十兩銀子卻不知足,他想起齊氏所說的話:元娘只是女兒。謝氏那些嫁妝恐怕長樂侯府也比不過。
若是將來女兒外嫁,照規矩這些嫁妝不過都是便宜了旁人。
自己是她爹,花用一些想來也不打緊。
齊氏說傅明華身上穿戴樣樣精緻,以前傅其弦還從未注意。今日一看齊氏說得半點兒不差,她身上穿戴衣裙料子,確實不是傅明珠等幾個女兒能比得上的。
傅其弦想着最好隔個幾日找傅明華多要些銀子再出門快活。一來他囊中羞澀,二來傅侯爺令人看得他頗緊。他在府中安份守已過了年,元歲當日便趁傅侯爺入朝爲皇帝賀歲時便溜了出去。
這一回來,是被幾個下人擡回來的。
他雙臂齊齊被人打斷,竟連打了他的人是誰都不知。
傅侯爺臉色發青,看兒子躺在架子之上,不住呼痛,強忍了怒火:“你是不是又與他人爭風吃醋,而遭人打了?”
當初傅其弦的兄長傅其孟便是如此,與人爭風吃醋,結果遭人打死。
此事發生之後,長樂侯府極力隱瞞,可依舊有些風聲傳了出去。傅其孟的短命惹得侯府背地裡遭人恥笑了多少次?
雖說傅侯爺當年爲了消弭皇上戒心而有意將兒子養廢,可如今真正看到這樣一個廢物時,心裡卻說不出的痛恨。
尤其是他將話一說完,傅其弦卻不敢聲張,分明就是確實出門惹事生非過的。
如今府里正值多事之秋,皇上的敬告彷彿還言猶在耳,那幅嘉安帝親賜的字畫,此時還掛在傅侯爺書房裡,若是再出此事,恐怕不止自己謀不成權勢,極有可能會將父親傳下來的這份家業折騰得乾乾淨淨。
傅侯爺深呼了一口氣,再睜開眼時,臉上全是警告之色:“謝氏屍骨未寒,你卻與人爭風吃醋遭人打斷雙臂,若是傳了出去,長樂侯府的臉面都要被你丟盡!”傅其弦一雙手疼痛異常,卻又偏偏被傅侯爺訓得張不開嘴,臉上露出痛苦之色來。
可傅侯爺卻絲毫不憐憫,警告他這段時間守在屋中不得隨意亂出,並勒令他不許再去找傅明華要銀子,否則再出了這樣的醜事,與其等他禍害長樂侯府,不如他親自將傅其弦雙腿打折!
傅侯爺在說這話時,並不像是隨口一說的,傅其弦被嚇得不輕,下人擡他回房時,他便昏死了過去。
兒子被人在元歲這一天打折了手臂,白氏心裡既感痛惜又覺得有些晦氣。
這些天傅其弦找傅明華要銀子白氏也是有所耳聞的,只是那時她睜一隻閉一隻眼,如今兒子出了事,她難免會有些遷怒到傅明華身上。
二房的人過來玩耍時,她令人將前來院中的傅明華擋了回去。
“夫人說,如今大娘子身在孝中,莫要衝撞了二太太以及諸小娘子們。”
出來回話的小丫環鼻尖上沁出細密的汗珠來,哆嗦着將話說完,付嬤嬤看她的神色似是要吃人。
“有勞了。”傅明華點了點頭,倒是並不如付嬤嬤那樣氣憤,她看了碧青一眼,碧青上前打賞了一個精緻的繡了兩條魚的荷包袋子,那丫環感激的跪下叩了個頭,傅明華才領着一羣人回自己院落。
“夫人也實在是……”付嬤嬤搖了搖頭,嘆了口氣。
傅明華夢裡早已經見識過這樣的情景,白氏的冷落與刁難,還不足以使她動氣。
時間一晃倒是過得快,白氏對傅明華的不待見,府里人人都瞧得出來。
過了六月傅明華十二的生辰,便已經是要脫孝了。
前陳朝信奉周禮,認爲若是父在母亡,則守孝一年,母在父亡則守孝三年。
太祖立國時認爲母親孕育子女同樣辛勞,因此定父在母亡,則同樣守孝三年。
只是這所謂的三年不過是二十七個月,不過也統稱三年,但在月數之上又略有區別,以示男尊女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