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桃花爛漫的季節,大朵大朵的桃花在枝頭怒放着,桃林中各色蝴蝶在翩翩起舞,蜜蜂嗡嗡地響着。這裡的山格外清秀,天也格外的藍,一條小溪潺潺的從後山流過,連泥土裡都有着香甜的味道。桃花山,無疑是片世外仙源。
這一個冬天,過的並不平靜,七國烽火四起,百姓們再度陷入戰亂之中。而桃花山,卻依舊平靜的如同世外桃源一般,根本嗅不到任何戰爭的味道。
“不就是那個醜女又招親嘛,還整得這麼隆重幹什麼?”魏王看着楚王那一身嶄新的華服,嘲笑道,“她又不是第一次了,還擺什麼臭架子啊。居然又來次拋繡球招親,把我們幾國君王當猴子耍啊!”
楚國的織繡名揚天下,各國後宮的嬪妃們,都以穿楚國的衣料爲榮。楚王此次前來招親,自然更得精心打扮一番了。看的魏王心裡一陣羨慕嫉妒恨,覺得這楚王未免太招搖了。一個大男人,打掃的花枝招展的,不由的讓魏王有些懷疑楚王的性取向。不過他真的隱隱聽說,這楚王好像喜歡男人。
“那你沒事在家練力氣是爲了什麼呢?”楚王冷笑道,“聽說你一聽到鍾無豔招親,恨不能立刻練成絕世武功,免得繡球再被人給搶走了。”
楚王穿上了最漂亮的衣服,腰間繫着九龍玉佩,衣服上還用金絲錢繡着美麗的花紋,走起路來金光閃閃,環佩叮噹作響。
韓王聽了,笑了起來:“這倒沒什麼。不過孤最好奇的是,你們說齊王會不會來呢?那小子腿腳最利索,而且身手也不錯。想當初,不就是被那小子給撿了便宜嗎?不過孤最爲好奇的是,燕王怎麼也來了呢?鍾無豔和燕國,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啊!”
他頗有意味地笑着,看着一臉冷漠的燕王職。他覺得燕王職的臉皮也實在是太厚了,鍾無豔都滅了燕國,這傢伙又羞辱過她,他怎麼還有臉來桃花山呢?當年可是他親爹來搶繡球的,如今他爹死了,他居然又來了。他們父子,難道都要搶同一個女人的繡球?
燕王職聽了,嘴角泛起了一縷冰冷的笑容,邪惡地笑道:“孤再糊塗,也知道鍾無豔僅僅只不過是顆棋子罷了。傻子都知道,真正想讓燕來滅亡的是齊王。冤有頭,債有主,孤是不會和一個女人計較的。”
聽了這話,趙王的臉上露出了一抹輕蔑的笑容。沒有人會相信燕王職的鬼話,他的話,簡直就跟空氣一般,沒有人會當真。
傻子都知道,燕王職恨透了鍾無豔。當初鍾無豔去燕王宮取極品蓮蓬時,被他百般凌辱。而如今,他能到桃花山來,無非是爲了得到鍾無豔后,明正言順的將她給處死。燕王職,絕對不會真的給她王后的一切的。
不過此時的燕王職,已經不是當初那個看人臉色行事的小燕王了。
“孤絕對不會讓你們如願的!”秦王心中暗暗地想,“無豔吃了太多的苦,她真的該好好休息一下了。”
自從上次一別後,秦王的心裡,就一刻也沒有忘記過鍾無豔。
這時,韓王突然間想起了什麼似的,神神秘秘地說:“你們聽說過沒有?說那鍾無豔其實是夏太師的小女兒,名喚夏離春。她生的不但不醜,甚至可以說是風華絕代,國色天香,甚至比那號稱齊國第一美女的夏迎春都要漂亮呢。”
韓國雖然弱小,不過並不妨礙韓王好色。他的後宮中,美女如雲,多的讓他眼花繚亂,身體也漸漸被掏空了。所以,其他各國的君王都“好心”的送美女給他,讓他徹底沉浸在溫柔鄉中。
“你是想美女想瘋了吧。”秦王冷笑道,他不希望這羣男人對鍾無豔的興致更加濃烈,便打擊道,“鍾無豔若果真那麼漂亮,你說齊王會捨得廢掉她嗎?他自認爲有了田忌和孫臏之後,便誰也不用怕了,所以才兔死狗烹。如果鍾無豔果真豔蓋羣芳,無論如何,齊王也不可能讓她離開的。”
其實,他是衆人之中唯一見過鍾無豔廬山真面目的。只有他知道,那張猙獰的黃金面具下,掩蓋的是怎樣一張絕美的容顏。一個醜女,已經能讓衆君王爲之齊上桃花山了,如果他們在看到這張絕美的容顏,他們豈不是要瘋狂?秦王自私的希望,最後鍾無豔能住進自己的含香院,和自己一同指點江山,過着神仙眷侶般的生活。
“這……這……”趙王磕磕巴巴地說,“這話有道理。”
他的年紀長了,可是這結巴的毛病還是沒有好一點。
“好了,你別說了!”魏王有些不耐煩地說,“你可真是能挑戰人的耐性。孤可沒那麼好的脾氣,一個聽你說話都尿急,簡直難受死了!”
他不知道,趙國的那些大臣們是如何忍受的。估計再重要的百里加急,等趙王說完後,黃花菜都涼了,京城也被人給拿下了。有着這樣的一位君王,趙國還會有前途嗎?
“是美是醜,到時候看看不就知道了嗎?”魯王笑道,“不過不知道齊王看着自己昔日的王后嫁人,他會是什麼滋味呢?難道他會覺得,我們只不過撿了他玩過的女人?”
其實對於鍾無豔的容貌,魯王覺得只要別像以前那樣能嚇死人即可,哪怕長的跟王宮裡打掃茅廁的宮女也成。他喜歡她的軍事才華,這就足夠。不過,如果真的很漂亮,那就算撿了個大便宜吧。可是,他對鍾無豔的容貌,一直不抱太大希望。一個真正的美人兒,又怎麼會天天用一張面具遮住臉龐呢?難道,是因爲長的太漂亮?
“他肯定後悔死了。”魏王聽了,冷笑道,“什麼撿了他玩過的女人啊。齊王那小子被我們打的屁滾尿流,只剩下兩座城池,他肯定後悔的腸子都青了。如果有鍾無豔在,他還會落到這般田地?”
他恨透了田闢疆。六國伐齊雖然大獲全勝,可是魏王也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的愛將龐涓,居然死在了孫臏的手裡,這讓他萬分痛心。龐涓可是他的愛將,是魏國第一武將,所以此時魏王比任何人都想得到鍾無豔,來彌補龐涓這個損失。
“反正他不會來就是了。”楚王聽了,哈哈大笑起來,“他只剩下了兩座城池,哪裡還有臉見我們呢?以前齊王多牛啊,花錢如流水,庫房裡的金子都能堆成山了。現在他終於知道,也有錢再多也派不上用場的時候!”
其實齊國多金,楚國獲利最大。楚國物產豐富,齊國的商販大都喜歡到楚國經商,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而田闢疆本人,也從楚國購買了大量的物品。不過這些,都不能滿足楚王的野心。他的野心很大,大到足以吞併六國。
“後天纔是招親的日子呢,各位居然來的這麼早!”只見青石小徑上,一年輕女孩站在當中,擋住了去路。
那女孩極爲年輕,身體略微豐腴,生的眉清目秀,儀容不俗,雖無十分姿色,卻亦有動人之處。她微微地笑着,嘴角卻流露出一縷不屑的味道。
溫暖的陽光灑在她的身上,輕輕地撫摸着她那柔嫩的肌膚,渾身閃爍着一股健康的光芒。她,就像山野裡的一縷清風,未曾受過任何污染,給人一種清新自然的感覺。又似山野裡的一塊石頭,未曾受過河水的沖刷,保持着最初的棱角。
“難道,姑娘……”韓王看着那個健康可愛的女孩,不禁有些愕然,“您是鍾姑娘?”
他覺得,如果鍾無豔長成這模樣,那麼他可就賺大了。這張臉不但不醜,甚至還可以說算得上漂亮。和後宮那些整天塗脂抹粉的嬪妃們相比,這女孩倒別有一番風韻。胡吃海喝慣了的韓王,此時倒想換換口味,嚐嚐山野小菜。
那女孩聽了,笑道:“我家小姐又怎麼會親自迎接諸位呢?難道大王不記得我了?上次比招武親的時候,我們見過的。”
一聽不是鍾無豔,韓王略微有些失望了。不過,他並不氣餒,既然不是鍾無豔,那麼把這女孩帶回宮,給她個名分,應該不是什麼難事,總比娶鍾無豔簡單的多吧!
秦王看着那個可愛的女孩,不由的想了起來,笑道:“孤記起來了。上次招親的時候,姑娘便站在鍾姑娘的身邊,記得姑娘的芳名是……”
他努力想着,卻一時間記不起來她的名字。
燕王職冷笑道:“秋月。”
對於鍾無豔的一切,他都熟記於心。當然,這並不是因爲愛,而是恨!也只有如此深仇大恨,才能讓他連她身邊的丫頭名字都記得一清二楚。
沒錯,那個健康可愛的女孩,便是秋月,也正是昔日在山上照顧王美人的那個月兒。她並沒有死,孫臏救了她。不過,這一切,都瞞着鍾無豔。因爲孫臏不想讓她再回到王宮,再回到那個冰冷的金籠子。她是已經死過一次的人了,無論如何,孫臏都不想讓她再死一次。
“燕王好記性!”秋月笑道,“不過燕王此次前來,可否已經放下了滅國之仇?如果心裡放不下的話,秋月奉勸您一句,最好打道回府。”
她笑起來的模樣非常可愛,
聽了這話,燕王職笑了起來:“秋月姑娘說笑了。既然孤王能前來這桃花山,那麼就說明孤是真心實意地想娶鍾姑娘。以前的事情,其實又怎麼能怪鍾姑娘呢?她只不過是替齊王效力罷了。”
雖然在笑,可是燕王不管怎麼笑,他給人的感覺都是不寒而慄的。其實,他還不如不笑。
秋月聽了,笑道:“那麼各位就請隨秋月上山!師父已經命人備好房間,請各位安歇。不過山上房間簡陋,比不得各位的王宮華麗,還望各位見諒。”
“哪裡哪裡!”楚王笑道,“桃花山乃世外仙源,別有一番風韻,豈是紅塵俗物能夠比似的?”
其實,他一點也不喜歡桃花山的的屋子。桃花山美則美矣,只不過住處過於簡陋。這只不過是最普通的茅草屋子,和楚王那極爲奢華的宮殿根本就沒辦法比。別說什麼漂亮與否了,楚王最受不了的,就是那張硬板牀了。他甚至不明白,這鬼谷子是不是變態呢?爲什麼非得弄這麼硬的牀?難道多鋪點茅草都不可以?這桃花山好像並不缺草,這鬼谷子怎麼吝嗇到這種地步,多鋪牀棉被捨不得,連點茅草都當成了寶!
不過這次楚王可提前準備好了,他事先預備好了被褥,免得硌的腰疼。他平時舒服慣了,哪裡吃得了這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