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各位書友大大們,並非冰鋒不想快,只是冰鋒學碼字並沒有多久,度慢的可憐。現在還不會五筆,鍵盤不是非常的熟悉,經常按錯鍵,而且碼字的時候,雙手的度根本跟不上大腦的度,你們喜歡我的書冰鋒很高興,只是在更新問題上,冰鋒只能說抱歉了。
第二十二章手鐲
剛拿起那把有點年代的雙手大劍,刑天一愣,這也太扯太假了吧?
質量之差,連天藍最差的打造鋪裡的最差的大劍都比不上,簡單來說就是廢鐵一塊,有點歷史價值的廢鐵。搖了搖頭,刑天終於明白這種攤子沒人看的原因了。
假貨太多,廢物太多,而稍微有用的卻很少。如果這些東西放在華夏,年齡之大肯定會當成歷史文物被收藏起來,可是在冰河就不可能了。
不得不說,兩個地方的價值觀念相差太大了。在冰河大6這種實力至上的地方,所有的一切文化都和提升實力息息相關。冰河大6的人從一出生就會被灌輸修煉者的觀念,在他們的心裡只有變強,更強,所以冰河大6上的物品大約有百分之九十和修煉掛鉤。武器,鎧甲,魔法袍,魔法杖,能量晶石,魔獸還有各種各樣的秘籍佔了冰河的各種生意的八成。而且剩下的不足兩層的還是一些生產衣服和食物的小店子,上不了檯面。渴望實力的修煉者對食物和穿着要求並不是很高,而且爲了磨礪自己的心智和體魄,他們經常外出深山裡面歷練,世人稱之爲“苦修者。”
冰河大6上的人崇拜強者,戰力越強的人地位和聲望就越高,就像刑天的爺爺刑震早已站在了巔峰,一舉一動,足以撼動天下,有他在的刑家連強如光明教會都投鼠忌器不敢輕舉妄動,這足以窺視一個強者的震懾性。
沒有人敢輕視一個玄域期以上的強者,玄域期以上的強者武力之強令人側目,他們可以無視一切抵抗力量,輕易毀滅一個百萬人的城池,甚至是一個國家。用刑天的話說,就是每一個玄域期的強者就相當於一個移動的核彈,一旦爆,萬夫莫當。
修煉者們對於武器,絕對是無比的挑剔。他們愛惜自己的武器如自己的生命一般,從某一方面來說,武器就是他們的第二生命。一件優質的武器在同等級的對戰中佔了不少的優勢,並且很可能一件好的兵器可以助他們在生死關頭存活下來,所以他們對兵器的挑剔比皇帝選秀的時候更加的嚴格更加的細緻。
所以,這個攤子的古劍兵器在冰河的人看來,根本就是連次貨都算不上。無論多麼的古老,次貨始終是次貨,沒有人會關注浪費時間關注垃圾。
扔下古劍,又看了幾件其他的東西,刑天覺得索然無味.雖然這裡的瓶瓶罐罐都是一些不下千年的古物,可是,刑天不喜歡收藏文物這個調調,在他看來,收集這些東西純粹是浪費時間和空間,對於瘋狂追求實力的他來說是一件不可原諒的事情。對於他來說,只有能幫他快增長實力的東西才能引起他的注意力。
搖了搖頭,順手拿起一個玉鐲。隨手掂了掂,輕飄飄的,似乎沒有重量,不過摸起來手感還不錯,也就是手感不錯罷了,刑天剛想把它給扔下去,卻忽然停住了。
手鐲居然散出一股清涼,傳入刑天的手中,冰冰涼涼的,感覺起來非常的舒服,就像夏天的時候吃了冰淇淋一般清爽,令人迷醉。更令人驚詫的是,這股清涼的氣息雖然微小,卻勝在延綿長久,生生不息,從不間斷,如那山間的小溪,潺潺的流水,歷經春夏秋冬從不間斷。
“咦?”刑天有點奇怪了。當下細細的大量了一番,這個手鐲的質量看起來好像還不錯耶。如血般鮮紅的玉石經過精心雕琢而成,沒有絲毫的棱角,摸起來手感很好很舒服。整個手鐲整體呈鮮紅色,妖豔無比,非常的刺眼。在手鐲中,不時有一道道流光溢彩閃過,像那反射光芒的琉璃,流光溢彩所過之處必然會產生一股清涼的氣息,透出來,進入人的體內,似乎還有着安撫人心安定心神的功效。
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刑天有點激動,這一次終於遇到了寶貝了吧。右手拿起手鐲放在眼前,細細的觀察着,可是看了半天還是沒有什麼現。旁邊的老頭攤主還以爲他看上了這個手鐲,絮絮叨叨的說道,“小朋友,這個可是寶貝,可是我老人家歷經千年冒着生命危險不辭勞苦專程跑到惡魔島的千年冰山絕頂上的萬年堅冰凝結而成的萬年冰晶血玉精心雕琢而成,在別的地方可是無價之寶,現在老頭子我看你順眼,一百個銀幣賣給你好了,非常的便宜,再別的地方……”
冰晶血玉是一種非常珍貴的材料,在冰河大6上已經斷產,也只有在黃金海域的惡魔島上的冰山絕頂上有的開採,數量之少,令人指。萬年冰晶血玉可是一個好東西,做成飾物佩戴在身上,可以清新凝神,如果帶着萬年冰晶血玉修煉,修煉起來事半功倍,並且不用擔心魔力和鬥氣的反噬。所以冰晶血玉非常的搶手,即使是指甲的那麼一小塊沒有上百萬金幣也休想買得到,珍貴之處,可想而知。
刑天暗自好笑,上下打量了這麼打一把年紀的老頭,手無縛雞之力還上惡魔島?那地方是一般人能上的麼?而且如果真的是冰晶血玉,即使拿到了他能從惡魔島出來麼?早就被人給砍了。而一旁的小丫頭更是不客氣,“……再別的地方你絕對找不到質量這麼好而且便宜的了,誰說便宜沒好貨,俺這裡就是經典啊。嘻嘻”
老頭子傻眼了,“你怎麼知道的?”“嗯,老爺爺,你都說上不止二十遍了,我早就可以背下來了。”
老臉難得一紅,老頭子攤主碎碎念,“唉,英雄寂寞,知音難求啊,爲什麼找一個懂得欣賞歷史的人都那麼難呢?”
這小老頭!刑天心中暗笑也沒有理他,繼續他的掘寶計劃。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還是看不出裡面有什麼玄機,刑天不由有點泄氣,忽然心中一動,暗暗運起一股精神力束成一股,往手鐲探去,可是,剛遇到的手鐲外壁時他的精神力就像此在了棉花上面,軟綿綿的卻再也刺不下去,當他加大精神力輸出時,手鐲立刻出一陣彈力,把他的精神力反彈開來。
刑天心中一喜,果然是寶貝啊,有玄機。高興之餘也有點苦惱,這個手鐲有點像那渾身堅硬的烏龜,給他一種無從下手的感覺。
嗯,不管了,寶貝買回去就對了。只要把東西變成自己的怎麼研究不行?實在不行老子把他給砸了。
“咦,天弟弟,這個手鐲好重哦。嘻嘻,真奇妙。”葉秋小丫頭拿着一個黑乎乎的手鐲把玩着,“不過,好醜哦。不喜歡。”
刑天接過手鐲,果然一入手沉甸甸的,和那妖異的血紅色的手鐲不同,這個手鐲不知道是有什麼材料做成的,漆黑無比,非常的醜陋,更令人噁心的是手鐲上佈滿了一條條銜接在一起的曲線和溝壑,曲曲折折,毫無規則,看起來有點像松樹那溝溝壑壑的樹皮,只是他的棱角都已經磨平,讓人帶上去不會感到刺手而已。
刑天有些無語,那個製作的人還真是妙人,手鐲也能做的這麼有創意。手鐲作爲飾物,很多人都是喜歡華麗,所以一般的製作師都是絞盡腦汁拼命的把手鐲做的更華麗,更加的美觀,那麼可以賣出去的數量就越大。而這個手鐲卻反其道而行之,做的非常的醜陋,令人一看就非常的討厭,不想接近。不過,刑天喜歡,有句話叫做事有反常必有妖,那個製作手鐲的人制造的那麼醜陋肯定是想隱藏什麼吧。
拿起來,刑天仔細的看了看,立刻感覺一股滄桑的氣息撲面而來。古老而長久的洪荒氣息讓刑天心裡一陣激動。他從書上曾經看到過,以前曾經有這麼一個年代,那時候強者輩出,羣英薈萃,天下英雄雲集,堪稱玄域多如狗,聖級滿地走。不過不知道爲什麼後來中強者紛紛隕落,許多高級的戰技和秘籍紛紛失傳,在大6上永久的消失了。大6的鬥氣和魔法陷入了一個低潮。難道,這個手鐲是洪荒時期的產物?
如果真的是那個時期的產物,即使再怎麼低級也不會低到哪裡去吧?很有可能裡面就藏着那些失傳的戰技耶。想到這裡刑天心中一陣激動。
刑天臉上看不出有什麼異常,還是那副古井無波的樣子,輕輕的把兩個手鐲放下,繼續研究其他的物品。可是令刑天失望的是,之後再也沒有之類有玄機的物品了,雖然早有心理準備,可是還是有點失落。不過想想也就釋然了。
在這樣的一個地攤能搜尋到一個寶物已經是運氣好了,能淘到兩個不同尋常的物品那更是人品大爆了,這樣的一個小地攤,怎麼可能有那麼多的寶物?
雖然心中欣喜,刑天沒有表現在臉上。拿起兩個手鐲和一塊黑乎乎的礦石快,對老頭示意了一下,“這兩個手鐲和石塊怎麼賣?”老頭子打量了一會刑天,現他並沒有那種欣喜和狂熱,有點失望。點了點頭,“一百個銀幣,那個黑乎乎的手鐲和石塊就算送你好了。”刑天灑然一笑,都是活過兩輩子的人咧,也算是老狐狸了吧,想宰我?你還年輕啊。前一輩子買東西砍價到處都是,刑天自然也學了幾招,對於自己喜歡的物品千萬不要顯露自己非常喜歡的樣子,不然肯定會被當成冤大頭的。以刑天的功力和閱歷,控制一下面部的表情還是可以的。所以老頭也看不出來。
好不容易把給小丫頭買零食時找回的銅幣全部摸出來,數了一數,一共才九十九個。刑天把他全部賽道老頭的手上,“我就只有那麼多的錢了,老爺爺,一句話,賣不賣?”老頭子臉上有點爲難,一會兒自後顯得非常的決然,有點似壯士斷腕,“好吧,看在你們的面上,老頭子就賣給你吧,以後記得要帶多一點錢啊。”數了好幾遍才把它們放進口袋。老頭子可是非常的肉疼,一百個銀幣一下子縮水成爲九十九個銀幣換做誰都受不了。不過老頭子到也開心,這三件東西是他在一個被遺棄的古墓撿到的,也不值什麼錢,九十九個銅幣也賺了。
“喂,臭小子,你買那玉鐲幹什麼?醜死了。”葉秋有些奇怪,買那個血紅的手鐲還可以理解,畢竟那血紅的手鐲還是挺漂亮的,但是連那個臭疙瘩都買下來,她就不能理解了,難不成刑天喜歡醜的?
“你管我。現在街已經逛完了,可以回去了吧?”刑天對這個剝削自己的小丫頭十分的欠缺好感。
“哼,臭小子,想回去居然還敢以這麼惡劣的態度對待本小姐?”不過葉秋看看天色已經很晚了,況且逛了一天之後她也有點累了,想了想後出惡魔的微笑,“今天先到這裡,明天咱繼續。”
刑天一個趔趄倒在地上,還讓不讓人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