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瑪拉又一次憤怒了。原因是尼古林又喝醉了。
自從上次在酒吧裡被尼古林的眼睛迷上之後,塔瑪拉以爲找到了她一生的所愛。可是,沒過多久,她就發現,自己錯了。
女多男少的羅斯國,象塔瑪拉這樣的美女比比皆是,出色的男人卻似乎越來越少。
不僅是塔瑪拉,就是外界許多人,對於羅斯男人的印象,似乎只有兩個字:醉鬼!
這種印象不一定完全準確,但對於塔瑪拉眼中的尼古林而言,卻是百分之百準確的。
在塔瑪拉的眼裡,尼古林的形象只有兩種:紳士和酒鬼。從兩人在酒吧裡認識到第一次上牀的三個小時裡,尼古林是紳士,剩下的半年時間裡,就是酒鬼了。
不過,例外的時候也不是沒有,只是多數時候塔瑪拉並不知道,因爲彼時尼古林正在別人的牀上。
當然,有些時候塔瑪拉還是知道的,因爲她曾經撞見過尼古林和別的女人在她自己的牀上。
尼古林是個醉鬼,還沒有讓塔瑪拉感到意外,作爲一個羅斯女人,她早已經對此習以爲常。可是,尼古林去勾引別的女人,卻讓她有一種深深的挫敗感。
作爲國家安全總局的特工,塔瑪拉曾經憑藉自己的美色,在許多地方,從那些掌握重要情報的人物那裡,獲取了許多重要情報。
要不是她的豬一樣的隊友因爲醉酒而暴露,她很可能成爲世界最有名的美女間諜之一。不過,身份暴露之後,她仍然成爲了世界知名人物。最後的結果是:他們被驅逐出境。
實際上,地球人都知道,這是兩國交換間諜的妥協結果。不過,塔瑪拉卻因此收穫了一個美稱:“羅斯玫瑰”。
因爲身份已經暴露,回國後,塔瑪拉退出了間諜行列。不過,一家石油公司很快就僱傭了她。
以前**男人是爲了情報,現在她想做一個正常的女人,結婚生子。
可是,很快她就失望了,好男人都有主了,要麼就是有一堆女人在等着。剩下的,就是尼古林這樣的醉鬼了。
但就算是這樣的醉鬼,她的美色和金錢也不能使尼古拉對她忠誠。該喝的爛醉,就喝得爛醉。該找別的女人,就找別的女人。
如果尼古林用她的錢買醉,塔瑪拉還可以容忍。可是,用她的錢買別的女人,實在超出了她的底線。
“路爾加河水哺育了羅斯,伏特加酒精毀了羅斯。該讓這個尼古林滾蛋了。”
望着牀上醉得人事不醒的一男一女,塔瑪拉的憤怒轉換成了悲哀。
她對尼古林徹底絕望了。
絕望歸絕望,塔瑪拉可不是個坐以待斃的人。她是個行動派。
如果需要你做出決定時,你就要立刻做出決定。
塔瑪拉的教官曾經這樣教導過她。她是個好學生,至今還聽教官的話,於是,她做出了決定。
如果需要你行動時麼你就要立刻動手,越快越好。
塔瑪拉的上司曾經這樣教導過她。她是個好下屬,決定聽上司的話,立刻就動手。
她先是把那個女人一拳打暈,然後扛起來,來到樓外,把她仍在路上。之後,回到樓上,把尼古林也如法炮製。
然後,又回到屋子,把尼古林的東西,隨便劃拉到一個箱子裡。
這回她懶得下樓了,直接究竟從窗戶裡扔了下去。
令人吃驚的是,她竟然扔的很準,箱子直接就落在尼古林的身邊。
處理完尼古林,讓塔瑪拉感到一陣輕鬆。就像剛剛清掃完房間的衛生,有一種清新的感覺。
但是,就在她 準備關上莊戶的一剎那間,一絲警覺突然涌上心頭。
這是她多年訓練養成的直覺!
一個身影在她的樓下一閃,就不見了。
會是什麼人?以前的對手?不應該啊。
以前的間諜身份暴露之後,說是自己被驅逐出境了,實際上,是兩個國家已經在背後達成了交易,對方不會再來找自己的麻煩了。
是情報總局的人?也沒必要採取這種鬼鬼祟祟的辦法來。
自己現在雖然已經不是情報總局的人了,但是,以前是立下過很大功勞的。現在和情報總局也保持着良好的關係。他們想來找自己,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來,根本就不必藏着掖着。
塔瑪拉趴在地板上,不讓自己的身體高出窗口。此時,她手裡已經握着一把手槍。
自覺告訴她,來人的目標,就是她。
竟然敢惹到我的頭上來了,你以爲我是好欺負的?
等了大約5分鐘,卻沒有任何反應。
不能這麼被動地等待,如果自己總是呆在屋子裡的話,對方要想對自己不利,會有幾十種辦法對付自己。
自己必須主動出擊,把戰場引到外面去。
現在,這個房子是自己的,如果一個**扔進來,自己這點兒家底兒,可就全都報銷了。現在又不是執行公務,沒人會給我買單的。
塔瑪拉可不願意成爲一個一無所有的人。
塔瑪拉靠在牆壁一側,快速打開門鎖,緊接着側身倒地,一腳踹開房門,雙手端槍,對準門口。
門開了,卻空無一人。
難道是我的感覺錯了?
塔瑪拉心念一起,就感到一陣涼風襲來。沒等她做出反應,手裡的槍就被奪了過去。
槍沒了,固然是個損失,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塔瑪拉就沒有辦法了。
她的右手出擊了,卻被對方輕描淡寫地抓住了手腕。左肘擊出,又被對方輕易地閃開了。
悲催的是,左手竟然也被對方抓住了,與右手一起,被扭到了背後,一隻鐵鉗班的手,緊緊地扣住了自己的雙手。
兩人的身體要緊緊緊地貼在一起了。
這正是反擊的最好機會。
塔瑪拉擡腿,就將膝蓋想對方的襠部頂去。
膝蓋倒是頂上了,可是,卻被對方雙腿緊緊地夾住了。
沒等塔瑪拉再有反應,她的嘴就被另一張嘴給封上了。
塔瑪拉想掙脫,可就是掙脫不了,無論她如何躲閃,那張嘴就是緊緊地粘在她的嘴上。
漸漸地,塔瑪拉不再掙扎了。
她張開緊閉的牙齒,對方的舌頭立刻鑽了進去,兩條舌頭開始糾纏起來。
塔瑪拉的雙手被鬆開了,獲得自由的雙手,卻沒有再發起攻擊,而是一手抱着對方的腰,一手抱住了對方的頸部。
也不知是怎麼移動的,兩人就從屋外到了屋內,倒在了牀上。
就這麼過了許久,許久。
“你怎麼會來到這裡?”
在兩張嘴分開的間隙,塔瑪拉終於有機會說話了。
“想你,我就來了。”
對方把手從塔瑪拉的身下抽出,擡起頭,望着塔瑪拉。戴着面罩的臉上,看不出表情。
“壞男人,這個藉口很拙劣,看來你還沒學會撒謊。”
“怎麼知道是我?”
“當年,我的教官曾經告訴過我,世界上,每個男人的接吻方法都是獨一無二的。自從我們在索馬沙漠那次接吻之後,我就記住了你的特點。”
“那次可是你主動的,塔瑪拉。”
“誰主動都一樣。不過,這次可是你主動的,FANKY。”
來人摘下面罩,就露出了凡奇的臉來。
“好了,塔瑪拉,見面禮已經收到了,現在,是不是應該給我倒一杯,慶祝一下我們的重逢啊。”
凡奇從牀上站起,坐到了沙發上。
“你的禮物只送了一半,我們應該把另外一半禮儀都完成。不過,我們有的是時間。”
塔瑪拉說着,還是站了起來,倒了兩杯酒。
“幹。”
“幹。”
“從上次在索馬沙漠分別,已經兩年多了吧?”
塔瑪拉坐到沙發上,優雅地翹起一隻腿。她的頭髮已經散亂,也不去理會,臉上泛出微紅,倒是別有一番風韻。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兩年半了。”
凡奇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挨着塔瑪拉坐下。
“海倫還好吧?”
“還好。”
“沒想到你這麼快就會結婚了。”
“我也沒想到你這麼快就暴露了。一夜之間,就成了名滿世界的羅斯玫瑰。”
“遇上了豬一樣的隊友,我會有什麼辦法呢?”
“不過,你的結局也算不錯了。雖然不能再做間諜了,但終於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了。”
“是有了自己的生活,但是,這個生活很糟糕。”
“你指的是那個酒鬼?”
“除了他,還有誰?”
“我覺得你並不是最糟糕的人,起碼有一個人就沒有你幸運。”
“誰?”
“聖林。”
“我從網上知道了聖林的事兒,我很奇怪,他怎麼會進了監獄?需要我做些什麼嗎?”
“需要,我們要把聖林從監獄裡弄出來。”
“你是要我跟着你去楚國劫獄?這可不是什麼好差事。”
“這個差事確實不好,所以,不能叫你去幹。你可以乾點兒別的。”
“幹什麼?”
“我們要跟尤素夫幹上一架,你可以在這方面幫助我們。”
“跟尤素夫打仗?你瘋了,FANKY?你是在找死!算了,我還是跟你到楚國劫獄去吧。”
按照禪一師太的觀點,人在一生中無論跟誰相遇,都是一種必然。
按照聖林算命的觀點,也是如此。一個人的八字一經確定,陰陽五行按照一定的模式運轉,到了某個節點,該發生什麼事,就一定發生什麼事。
但是,對於現在的凡奇和塔瑪拉來說,他們當初的相遇,純屬偶然。至少,他們自己是這樣認爲的。
幾年前,聖林的六組在比亞灣的護航編隊執勤時,在一次休整中,他們到了港口的酒吧去玩兒,就在那次,結識了塔瑪拉。
準確地說,其實是塔瑪拉主動地結識了六劍客。
那次,她作爲羅斯國情報總局的特工,到比亞灣是爲了取情報的。她的同事蒐集了米國的核潛艇、航母等艦艇的聲紋資料,準備交給塔瑪拉帶回國內。
她的同事暴露了,塔瑪拉也跟着暴露了。好在她見機得早,及時逃跑。但是,仍然被對方的間諜跟蹤了。
塔瑪拉急中生智,跑到酒吧裡,見到聖林他們幾個楚國大兵後,就決定跟聖林他們合作。
以分享情報爲條件,換取聖林他們保護自己的安全。
六劍客是海軍出身,對於艦艇的聲紋資料,自然識得其價值。保護一個人就能獲得如此珍貴地位情報,自然是個好機會,豈肯放過?
況且,就算是情報有假,只是救一個如花似玉的大美人,也是他們這幫荷爾蒙過剩的大兵們很樂意效勞的了。
那時候,聖林他們還都是光棍兒,在戰場上,每每都是他們讓別人潰不成軍。但是,在塔瑪拉的飛吻和媚眼兒中,倒是他們很快潰不成軍了。
六個特戰精英處理兩個沒有經歷過槍林彈雨的間諜,沒有費什麼勁兒,他們最後達到了聲紋資料,也得到了塔瑪拉的友誼。
幾個人都爭着向塔瑪拉獻殷勤,只是看到凡奇和塔瑪拉走的比較近之後,其他幾個人才把機會讓給了凡奇,自動隱退了。
凡奇和塔瑪拉的關係,也沒有更進一步。雙方限於身份,分別之後,就很少有什麼聯繫了。
凡奇退役後,很快就和海倫結婚了。塔瑪拉則繼續從事她的間諜生涯,直到因爲隊友的連累而暴露。雙方互換間諜後,被驅逐回國。
轟動一時的“羅斯玫瑰”間諜事件,以低調結局收場,讓許多人大跌眼鏡。不過,對於兩個國家以及瑪拉個人來說,這或許是最好的結局了。
媒體總是這樣,一個事件炒作一陣之後,很快就會尋找下一個興奮點。“羅斯玫瑰”事件也比例外,塔瑪拉也很快從紅極一時,漸漸被人遺忘了。
不過,對於塔瑪拉來說,一個石油公司職員的職位,是很難讓她滿足的。
不是因爲薪水、待遇、福利的問題。而是在她的內心裡,已經很難適應這種平淡的,幾乎沒有什麼冒險和挑戰的生活了。
也正是因爲這一點,凡奇才找上了塔瑪拉。
以他對塔瑪拉的瞭解,別說還可以賺錢,就算是不賺錢,塔瑪拉遇上這樣的事兒,也是會幹的。
在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他們天生就是爲了冒險和挑戰而存在的。
凡奇是這種人,塔瑪拉也是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