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不能重來,有些東西不能失去:對於科爾曼來說,他的職業生涯顛沛流離,只源於他最初的改變,對籃球和工作的一時懈怠造成了這個巴克利譽爲最有天賦籃球手的流於平淡無奇;對於莫寧來說,他的職業生涯一直伴隨着奮鬥,可是因爲過分的追求,他失去了健康,就此他20年的努力變得無所有。兩個極端,科爾曼和莫寧,消極的人雖然悔悟卻已晚,冒進的人雖然成功卻短暫。
67年,科爾曼出生在出生於阿拉巴馬州摩比港,小時候的科爾曼心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那個不平等的城市裡,白人小孩經常帶着他們狂吠不停的狗在操場上追趕黑人小孩,而大人要麼視而不見,要麼笑盈盈的看着。科爾曼對小時候的事情經常會感到恐懼,而隨着年齡漸漸增長,他開始學會對這些不公憤怒。
科爾曼一生中無法忘懷的是:初中畢業的最後一天,白人小孩率先離開後,黑人小孩被鎖在校圖書館裡面,理由是學校認爲黑人小孩會以打架的方式慶祝畢業!科爾曼對此感到困惑,他把自己想法告訴了祖母艾瑞,這位靠給別人上地板臘撫養八個小孩、從未念過一天書的黑人婦女告訴科爾曼:“有些人不值得你信任!”這句話成了科爾曼前半生的準則,只不過他將這句話的理解誤當成:不信任任何外人。結果多疑、排斥、孤立造成了科爾曼天才職業生涯的過早衰退。
莫寧的童年和科爾曼相仿,但他遇到了給他與科爾曼完全不同人生的人。告訴他人生法則的人說出的話與科爾曼聽到的完全相反,他的奮鬥和志向也就是另一個極端。莫寧10歲的時候,他親生父母開始分居,在兩年後懸在正式離婚,年幼的莫寧沒有和任何一方生活,而是在家族親友芬尼的撫養下長大。
養母芬尼是個充滿愛心的退休教師,包括莫寧在內,她一共撫養過49個孤兒,莫寧從芬尼身上學到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和別人分享自己的奮鬥。這種基準讓他必須全力去爭取一切,纔可以讓周圍的人也得到自己的成果。
14歲的科爾曼搬到底特律和母親戴茜生活,這時候的他已經對籃球很癡迷,處於北方的底特律年四季中有相當一部分時間是比較冷的,可只要天氣稍稍轉暖,科爾曼就會迫不及待跑到球場上打球。科爾曼認爲自己當時最大的優勢就是他來自阿拉巴馬,他在那裡學到的籃球理念和底特律完全不同:除了野蠻還有狡猾。
科爾曼不認爲自己有時候在對手面前示弱是懦夫野蠻也需要應有的技巧。比如一些小細節,一般只有科爾曼纔會注意:他會在比賽之前先在球場上撒水,因爲這樣塵土就不會揚起來,也不會弄進眼睛裡。他還會用獨特的方式練習控球帶上鬆軟的手套熟悉籃球的感覺。同樣,科爾曼在球場上也很會虛張聲勢,他兇惡的長相也爲他鋪.好前進的道路提供了便利。
拒人千里之外,這是科爾曼的標準之一,他認爲只有這樣才能妥善保護自己。可遺憾的是,雖然他將自己護得很嚴,卻也失去了和其他人溝通的機會。科爾曼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高中的時候母親曾經提到過一次,並希望安排他們父子見面,可是科爾曼一口回絕了,他不想再提起這個人。
科爾曼就讀北方高中時期,常常和現在黃蜂隊的老將史密斯和前活塞隊的米爾斯,從那時候起,科爾曼就養成了極度良好的手感,他也成爲全美高中球員裡賣弄最受大學球探最注意的球員之一,86年,科爾曼入選全美麥當勞明星賽的時候,一共有300餘名球探到場觀看他的比賽,雖然他並沒有打出最佳水平,可對於他的素質,球探甚至無法用準確的語言作評,只能含糊其辭:真是個天才!隨後科爾曼加盟了雪城大學。
菜鳥賽季即成爲球隊的先發大前鋒,這個2.08米的左撇大個子讓其它球隊的內線吃盡了苦頭,他個人也拿下賽區最佳新秀和最佳球員雙頭銜。雪城大學當年成績爲31勝7負,是校史最佳紀錄。雪城大學最後闖進半決賽,結果在最後三秒他們被對手跳投反超,失去了競爭冠軍的機會。那是科爾曼最接近NCAA總冠軍的機會,之後由於雪城大學內線強悍外線羸弱,每年都被對手抓住機會淘汰,科爾曼率領的球隊最好成績也不過是八強。
大四時的科爾曼是公認的全美最佳大學生,他是NCAA中第一個達到2000分、1500個籃板、300次蓋帽的球員,於是成爲狀元秀已是板上釘釘。網隊在90年選秀大會上第一順位挑中科爾曼,科爾曼也不負衆望,一舉拿下當年的新人王,成爲炙手可熱的內線球員。不過科爾曼的輝煌很短暫,由於自身一些小毛病,他被網隊送到76人隊,他的職業生涯也開始逐步走向低谷。
可以說,職業生涯的第一次轉會成爲他的轉折點,剛剛成爲世錦賽冠軍的他從來沒考慮過自己會被拋棄,他一直認爲自己纔是網隊的主宰,可是網隊的教練、老闆們顯然認爲他還不如一個佈雷德利好用,所以才用他和76人隊交換佈雷德利。科爾曼經歷轉會之後,更加不信任周圍的人,年輕氣盛的他成了NBA中赫赫有名的不良分子。
莫寧雖然現在和科爾曼一樣,都是2.08米的身高,但是莫寧早熟,他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了超越同齡人的身高,而且和科爾曼靠自學自練的街頭籃球相比,莫寧因爲過早顯示身高優勢,所以接受正規訓練很早。剛剛到初中,只有13歲的莫寧已經有1.93米的身高,在校園裡很惹人注意,因爲他比一些老師都要高出很多,於是進入校籃球隊勢在必行所有認識他的人都跟他說:你應該去打籃球。
然而初次接觸籃球的莫寧球技爛得可以,校隊中很多小個子的傢伙都能耍得他團團轉,他沒有科爾曼那種從6、7歲就開始培養的手感,笨拙的樣子引人發笑。不過莫寧有一種執着,他從不輕易放棄,每一次都認真練球,這種習慣一直陪伴他到NBA,可也正是這種過分偏執讓他失去了健康莫寧有了小傷之後爲了不影響訓練,總是服用藥物麻痹神經,結果最後導致腎小球纖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