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瞬間或永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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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教一支叫做RBK球隊的教練蒙斯特,小的時候就住在附近的房子裡,他經常從窗戶看這邊的比賽。他覺得商業化非常好,他的球隊就是銳步運動鞋公司贊助。

“這裡的攝像機根本沒有改變一切,相反它告訴世界最好的街頭籃球運動員能夠對抗世界上最好的職業籃球運動員。”

是的,即使是NBA的頂尖運動員來到這裡,也不會討得多大的便宜,蒙斯特說,“在這裡打球是困難的,因爲球迷們太瘋狂了。”

科比清楚無誤地明白這一點。上個月,他來到洛克公園,被球迷熱烈地歡呼,他和其他三名NBA球員與這裡的街頭運動員打比賽,他要全力防守主要目標和骨頭收集者。

科比並沒有佔到什麼便宜,他上半場只得了14分,還有一次扣籃扣失敗,最終因爲傾盆的大雨阻止了下半場的比賽。

科比來到這裡的時候,和海蒙德熱烈擁抱,後者和科比的父親喬布萊恩特曾經在一起打過球。科比說,“我聽過很多關於你的故事,把你的魔力刮下來一點,勻給我吧。”

海蒙德回憶說,這是一個週一的夜晚,洛克公園燈火通明。RBK 隊的骨頭收集者用他驚人的速度多次甩開防守者,震撼了觀戰的球迷。當他在空中把皮球快速旋轉時,觀衆沸騰了。他用跨下雙腿之間的交叉運球把防守者騙得東倒西歪。觀衆已經被這個小夥子征服!球迷們完全沉醉於街頭籃球的巨大魅力之中......

洛克先生46年就創辦了這個聯賽,在換了好幾個比賽地點後,洛克65年把它遷到了一直保留至今的洛克公園。但不幸的是,那一年38歲的洛克因爲癌症死去。

80 年代NBA薪水激增,職業球隊爲了怕受傷禁止他們的球員參加街頭籃球,街頭聯賽一度萎靡不振。83年,前說唱樂歌手馬瑞斯創辦了現在的EBC全新聯賽,他開始邀請職業和業餘的籃球運動員加入,他還邀請說唱樂歌手現場助陣。

“我只是想把職業和街頭的人聯繫到一塊。長時間以來,我一直想的是把這裡變成巨大的商機之地。”

誰敢說洛克先生不喜歡現在的聯賽呢?因爲他已經不在人世了。“那些說我們已經不再說洛克先生哲學的一部分的人是對的,但是誰能夠否認這個事實,我現在的這個聯賽讓洛克先生傳奇色彩一直再生?”馬瑞斯驕傲地宣佈。

據說卡特到中國北京來一陣宣揚“放克文化絕對是HIP-HOP現象的一個小枝檀,街球真正講究的是一個Showmanship.也可以粗略地翻譯爲做秀能力,了不起的街頭高手都有自己的綽號,即可以廣爲流傳、還可以世代繼承下去。

記得美國有部大片叫做《永恆和一日》,很有意思大致反映了永恆和一日有時豈非根本就是同生?好像美國街球頭前兩年有人寫過篇千文《犧牲》很轟動,大致是痛斥98年NBA勞資停擺的。

題圖赫然是一幫美國街頭小子手拿籃球,黝黑的皮膚上結滿汗珠,一臉桀驁不馴的臭屁樣,債青味的鋼筋叢林,冷色鏽白的鐵絲與護腕、不遠處警笛聲和霓虹燈閃爍師慄,球鞋與瀝青地面摩擦時發出的吱吱轟鳴,夾雜着密密匝匝的人羣爲驚世駭俗的雜安動作喊出的陣陣尖叫...純粹的另類享受。

這是一個如何瘋狂的世界你無從猜度,但這就是美國街頭籃球的真實,或是全部。

我們說的是美國街頭籃球,屬於不入流但真正能震撼你未梢神經的那種,或者說這是60-70年代紐約的洛克公園街球偉大時代的一個縮影。

好像現在頗流行這樣種說法:挺多籃球打得好的美國小子未必把NBA當回事,他們寧願好好地在街頭當王,前提是不能太把錢當回事。

雖說現在美國街球已難見當初和張伯倫與賈巴爾分庭抗禮的絕世英雄,但連7歲的小女孩都能隨便耍出威廉姆斯的不看人背後傳球,很多所謂的NBA高手在街頭只能給人提鞋,這裡絕對神秘深邃,至少前網隊中鋒傑森對街球英雄的評語值得商榷。

“這是一幫脫離數字化被高估的傢伙。”但在很多美國人眼裡,這些街頭英雄絕對比NBA巨星來得偉大親切。

美國街球到底有多強?大概無從知曉。光是讓他們與聯盟的頂級巨星對撼就絕對夠噱頭,好像有點兒關公戰秦瓊的味道,估計這種刺激有人得犯心勝病,上代奇人的豐功偉績由於沒有電視轉播和任何影音資料,大多隻能淪爲野史,但口眼相傳,星散片斷的追憶倒也蠱惑了我們的兒分想象力。

不過隨便挑出幾個就足以駭人聽聞,什麼有人可以輕訟地把25美分的硬市從籃板頂上打下來,從罰球線雙手扣籃,甚至能跳過汽車,最駭人聽聞的就是有人可以跳起來把同一個球連續扣進低筐兩次,有人運起球來好像球就是他身體的一部分,背後變向運球永遠要比你這輩子最快的體前變向還要迅捷,甚至可以把籃球當作武俠小說中迴流自如的暗器來耍。

據說賈巴爾就曾被山羊在公立高中聯賽上打得一敗塗地,張伯倫獨得100分被認爲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但街頭籃球有位高手卻在一場正規比賽中獨得了135分。

托馬斯在NBA大紅大紫兩奪總冠軍後,一次在街頭和人鬥牛,結果在不知名的街球高手亨德森手中把自己心愛的球鞋都輸了。

甚至連佩頓也不得不承認那個街頭高手HOOK其實要比他和基德、萊德爾加起來還要NBA,因爲他能飛過一輛小汽車扣籃成功。

最令人不可思議的就是:老飛人歐文在紐約街頭鬥牛時,被一個姍姍來遲的傢伙,在他身上得了50分,而且只是在半場的時間裡。厲不厲害?

當然這是他早年的故事。難怪有個紐約街霸曾放言:“讓喬丹,魔術師和大鳥一起來,打一盤24分的鬥牛,先讓他們22分,我還是照贏沒商量。”但願這不是誑語。

一個街頭小子手握籃球,象徵着獨立、尊嚴和希望,絕對夠永恆,至少現在正打籃球的人都這樣認爲。

我一直覺得所謂哈林籃球和美國街球完全是兩回事。都是重視雜耍性,可文化背景完全是兩回事,每個人都知道HIP-HOP是黑人文化,什麼所謂?曾有人寫過本書名作《嘻哈美國》,把美國街球捧爲盛典。

很有意思先說點歷史60年代末期,美國政府蓋了經過都市化的大樓,把黑人移居進去,希望能夠減低黑人貧民意的擴張。但由於這些計劃措施不當,黑人寧想回到貧民窟去,社會階級不均狀況愈加嚴重。到了里根時期的反毒品計劃,黑人只能陷於圇圍。爲了延續文化。建立自我社羣的認同,他們配合牙買加的音樂素材,與黑人獨有的天賦,陸續發展了街舞、饒舌樂和噴畫藝術,這此都叫做嘻哈元素。

RAP 是黑人的CNN嘻哈HIP-HOP就是黑人溝通的方式。原來如此,所以造就了70年代以紐約爲首的美國街球的空前繁榮。蘇聯籃協曾經得到過一盤美國街頭籃球的錄像帶,經過研究後致認爲是經過技術處理的,因爲攻防轉換速度非凡人所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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