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前的那個夏天,我已經在嚮往着未來被NBA選中後的生活,我和朋友花5美金買球票去看馬刺的比賽,當時馬刺還在阿爾德莫球館打球,我們只能夠坐在這座碩大球館的上部看球,即使伸長了脖子,也幾乎看不到場上發生的場景,我們想往下面擠,和大批球迷一起想看看球員們的更衣室。有時候,我們還會跟蹤球員們回家,看看他們究竟都住在什麼地方。
有一次,我和朋友尾隨布雷克斯基回家,後者當時在馬刺打前鋒的位置。到了地方,我們發現他住得特別好,房子很大,門前有草地。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像他這樣的球員也能夠住在這樣的房子裡?
我對自己說我想要過這種生活。
當然,一切都得先從大學開始,那個時候,從高中直接進入NBA還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有很多大學給我發了邀請函,但我去看的學校並不多,像西南德州州立大學和德克薩斯聖安東尼奧大學這樣檔次的學校根本就沒有去看。我去看的多是一些排名靠前的頂級學校,拜訪了籃球名校北卡羅萊納大學,衆所周知,這裡是籃球天堂,但我的感受並不好。主教練史密斯對我的評價很高,他說“你在這裡能夠像喬丹和帕金斯一樣出名,成爲偉大的球員。“但我不喜歡這樣的吹捧。
福克斯現在是我在湖人的隊友,但他當時在北卡狂得很,看到我去他們那裡參觀不以爲然,只是對我說,“嘿你來這裡幹什麼。”然後就去練球了,沒有任何北卡球員來招呼我。
但是,路易斯安納理工大學吸引了我,其他學校當時招徠我都會無一例外地說,我到了他們學校肯定會打上主力,而且會成爲球隊的核心,但是LSU的主教練布朗卻直截了當地告訴我,他們的學校有傑克遜,有羅伯特茨,如果我打得不好,甚至連上場的機會都沒有。我很欣賞布朗的這種率真風格。
除了布朗的原因,這所學校有很多美麗的女孩子;呵呵,這也是吸引我的原因。當然,這是個玩笑話,說正經的,這裡離我在聖安東尼奧的家很近.坐車只有6個小時的車程,如果坐飛機的話也很方便,西南航空的雙程票只有100美金,飛機上沒有頭等艙或者商務艙,只有誰先來誰先坐的經濟艙,所以每次我都是很早趕到機場爲的是能站到一個位子。說實話,我當時很不明白爲什麼很多大學都會挖空心思地招募優秀的球員.對於我來說,想法其實非常簡單如果這所學校有好的教練好的計劃,離家很近.一切就OK了。
我最終去了LSU,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布朗的存在。在高中的時候,我是明星球員,我說的話教練也會給面子但是戴爾不這樣,所以我必須學會調整,這是一個好的機會。很多NBA球員都不具備調整的能力,他們在高中和大學是明星,混得不錯,但是他們不會適應新的環境.來到NBA後經常會把他們搞得一塌糊塗。
這是一個很好的練球環境,當我進入LSU的時候.我沒有女朋友,沒有車,甚至不能夠進入酒吧狂歡.因爲我只有17歲,還不夠年齡,這座城市都知道LSU來了一個少年大個子,知道我是17歲,所以沒有酒吧允許我進去,他們怕被警察找麻煩。所以,我能夠做得就是練球。
大學第一年,布朗教練更多的是讓我坐在板凳上,他的理由是球隊有克里斯和斯坦利,他們纔是球隊的衝鋒隊員,而我需要做的只是防守和搶籃板。我按照教練說的做了,感覺收穫很大。回到家後,我的父親會說你要學會思考,打出自己的風格,這也給了我很多啓發。
布朗異常強調紀律,他說出的話就要求球員做到如果我們缺席了文化課,那麼我們在第二天就慘了,早上5點半就要起牀,去跑圈,12分鐘跑7圈。他也喜歡勤奮的球員,在我們進入校隊後,給每一名球員都發了體育館的鑰匙,讓我們在空閒的時間練習。我把大部分業餘時間都花在了這裡,主要是練我的步伐,在看過塞克利、尤因、羅賓遜等NBA明星的比賽後,我就會在賽後衝到體育館然後模仿他們的動作,尤其是在大一的時候,我練得很苦.不斷地學習大夢的步伐移動和尤因的跳起勾手投籃。
我不是羅賓遜的球迷,但是在這裡我必須感謝他:自從看過他在NCAA對肯塔基的一場比賽後,我就一直在模仿他的動作,他的滑步棒極了,當面對一名防守球員時,他會滑步,然後就等待對手把身體靠上去.如果這樣做就中了他的計,大衛會再次滑步甩開對手.接住隊友的長傳,然後灌籃。我注意到,他在場比賽中做出這樣的動作大概有8次,非常有效。慢慢地我的滑步學得像模像樣,而且愈來愈有威力,我也開始相信自己將來一定能夠成爲NBA的球員。
斯坦利後來離開了LSU,在我結束大一生活後,克里斯也宣佈參加NBA選秀,很快,我就成爲球隊中最棒的球員平均每場比賽能夠攻下27.6分14.7個籃板,可以在任何一名球員的頭頂灌籃。當時我只是18歲的大二學生,但我已經確信我會在未來的NBA選秀中得到很高的排名。
到了我上大三,我在每一場比賽中都得到了對手的特別關照,只要是防守球員看到我來到前場,都會用非常粗野的動作來防守我,對手賽前制訂的防守計劃以我爲中心,認爲如果能夠防住我就是最大的成功。就是這個時候,教練鼓勵我參加NBA選秀,成爲一名職業球員,因爲他很擔心我會在大學的比賽中受傷,影響未來的職業生涯。
比賽就這麼一場一場地打下去,我也變得越來越有名,所有的專家都在說我會成爲選秀狀元。越是這樣.我感覺越是尷尬,因爲在很多方面我自己覺得還是一個孩子,應該再多學習一些東西,然後進入職業賽場會比較好,
其實,我就是一個很蠢的大學孩子。我在LSU的最後一年,我有一個叫克勞倫斯凱撒的隊友,他據說泡上了學校橄欖球隊一名球員的女朋友,有一天我正在餐廳吃飯,聽到這名球員嚷着要揍我的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