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幡然醒悟

“不許!”李月蓮斬釘截鐵的說道。

關志義剛把留五個女子在後院兒的消息一說,李月蓮就不敢了。倒不是人家李月蓮不願意關志義找小三,而是這些女子的身份不適合。

原本以爲,就李月蓮的習性。別說留女子在後院兒,就算納爲妾室她也不會反對。沒想到啊沒想到,這姑奶奶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直接了當的拒絕了。

老關同學卻並沒有放棄,他極力的勸說道:“月蓮,花魁大賽的評委都住在前院兒,她們幾個女子再待在那裡不合適。外面租房子住,有擔心有人騷擾她們。你看?”

李月蓮柳眉一豎,嬌嗔道:“三郎,你什麼意思?你以爲奴不願意接受她們嗎?告訴你,就是因爲評委住在府衙,所以這些女子必須出去。不然,她們得到好的名次後,其他州府的人看到了她們住府衙,還不說你暗箱操作呀!?說在外面會被欺負,奴以前沒有多想,就認可了。後來,聽香兒說了一下,奴覺得這是你的問題。”

她口口聲聲爲其他女子,其實李月蓮就是不願意這些女子進後院兒。只是她琢磨了這麼多天,敷衍關志義的理由可是她和香兒她們共同商討出來的。

要是關志義知道這個結果,可能會吐血三升。都什麼人嘛?幾個女人合起來對付他這個男人,太沒天理了。

李月蓮的話,讓關志義很生氣。本來他是爲這幾個女子着想,到李月蓮嘴裡卻成了他的罪過了。因此,他反駁道:“跟某有什麼關係,某一個小小的刺史,能幹什麼?”

“少找藉口了。你一個堂堂的刺史,連自己地盤兒上的百姓都保護不好,你好意思留下來?還有,你主辦花魁大賽,連參賽人員的生命都無法保障,你辦這個比賽有何意義?”李月蓮鄙夷的看着關志義,滔滔不絕的指責道。

這話如同晴天霹靂,把關志義雷得外焦裡嫩。

他沒有再喝李月蓮辯論,而是靜靜地坐在那裡思考着。

在他腦海裡,始終都是小說情節中的王子、官二代、富二代強搶民女。他認爲皇權時代,各位王爺不是他能觸碰的。就連那些勾結在一起的世家子,也不是他能夠招惹的。卻沒有想到自己是一州刺史,整個嶽州的百姓都是自己的子民。他們的生老病死,窮富苦樂都自己要關注了。

最讓他反省的,還是李月蓮最後的那句話。‘你連參賽人員的安危都無法保障,這個比賽有何意義?’

爲什麼要舉行花魁大賽,給別人都是他找的藉口,真正的原因就是他想發展嶽州。

若是連參賽人員都保護不好,其他人還會到嶽州來做生意嗎?他剿滅湖匪,修整公路都是爲了方便商業貿易。可是沒有良好的治安,他以前做的一切都是無用功。

對!

老子是嶽州刺史,這岳陽城是老子的地盤兒。是龍你得盤着,是虎你得臥着。要不給老子面子,老子也不用管你他妹的是什麼身份,整了再說。

李月蓮看着關志義嚴重精光閃動,一個勇往直前的氣勢撲面而來。

這纔是那個她心動的關三郎,就如同在武功時率領着百姓強攻突厥一樣。

關志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一激動就抱着李月蓮打起了圈兒。他根本就沒有注意到李月蓮的表情變化,也沒有想到李月蓮一直在爲他擔憂。

“放下,把奴放下!”李月蓮大聲的喊道。

她可體會不到轉圈兒的快樂,她心裡只有擔心。剛懷上孩子,哪能跟關志義這樣瘋?

關志義也想到了李月蓮的情況,慌慌張張的把她放下,可憐巴巴的說道:“月蓮,某隻是太激動了。你沒事兒吧!?”

李月蓮微微一笑,說道:“你呀!以後注意一點,奴可是雙身子(特指懷孩子)。”

“一定,一定!”關志義連忙保證道。

揮揮手,李月蓮說道:“想必你已經有了決定了,那你去安排吧!”

關志義沒有再說什麼,轉身離開了後院兒。

他現在需要找到司兵軍曹、司法軍曹,制定一份關於花魁大賽期間以及今後,各大世家和達官貴人必須遵守的條列。這個東西,他會請李世民御批,最爲他在嶽州的執法準繩。

不僅如此,他還需要和司禮軍曹、司吏軍曹合作,把這個條例貫徹下去。

他可不想他制定的規則向前世的法律一樣成爲擺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就是他想要完成的。

對了,這個事兒可以讓錄事參軍、司功軍曹參與,到時候看哪個敢亂來。

其實並不需要關志義另外製定法律,只需要他嚴格執行法律就行了。

別看自古都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實際上沒有那個朝代執行過。別說皇帝他老人家捨不得收拾自己的兒子,就連普通百姓也不願意追究王子所犯的罪。

當然,關志義所說的都是強搶民女,奪人錢財等事情。關於謀殺、造反這些案件,他關志義還沒有那個本事管。

那麼貴族搶東西,關志義會怎麼管呢?

首先不是等貴族搶了之後在執法,而是在貴族未搶之前就提醒他,這麼幹,你要倒大黴的。

以前搶了東西,大不了就退回去就是了。搶了女人就更麻煩了,已經那個啥了,總不可能把那層膜給她修復吧?除了給錢之外,沒有任何好思路。偏偏王子和貴族最不缺的就是錢,因此犯罪的收益和懲罰不成正比,這纔是造成他們犯罪的關鍵。

關志義想好了,在嶽州和其他州縣交界的入口,都大張旗鼓的宣傳新法。

那就是貴族(包括皇室、世家、官宦子弟)搶劫財富,那麼發號施令的人,所有財產充公。若是找不到下令者,那麼搶劫東西的人被處死,他們的主子所有財產沒收。

當然,這個律令通過的可能性很小,李世民一直以來都希望減輕刑罰,關志義這麼幹,純粹是和李世民過意不去。

另一個就更不容易被接受了,那就是搶民女的。凡是執行者,別抓獲之後,殺無赦。背後的真兇杖責五百,永遠不許入境。若是已經強女幹了,那麼強女干犯被直接閹割。

這種事情,就要靠宣傳。

你想要女人可以,那麼你按正規的法子來。若是違法亂紀,那麼關志義指揮嚴懲。那些被騙的,自願的,關志義覺得沒有必要去管。

只要司法軍曹、司禮軍曹同意了,那麼這次花魁大賽將成爲這個律令的宣傳良機。

關志義不僅會安排專人講解,讓所有衙門的人知道這個律條。那些里正、耆老、各家族族長都將接受專門的培訓。

全嶽州的人都知道了這個律條,那麼犯罪的人就沒有理由辯駁了。到時就是李世民來了,關志義都不會同意更改。別看皇帝是金口玉言,可是對於某些問題,他還是必須做出讓步的。

一邊考慮要不要加入其它強買強賣之類的案例,一邊想着如何說服幾個功曹。

關志義不知道,他這個律條交給李世民之後,會引起多大的震動。更不會知道,若是沒有公主、武將的支持,他可能就要被調回京城了。

想想也是,那個地方的保守勢力,都不會輕易讓出自己的地盤兒。更何況習慣了高人一等,不把別人生死看在眼裡的皇親貴胄,他們是不會容忍這種律法出現的。再說,哪個官吏家中沒有點兒不爭氣的親戚,要是他們惹出事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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