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轟!
這一刻,古踏仙不斷蛻變,身軀當中真氣上下起伏,神魂之力在不斷波動,隱約之間,似乎在溝通遙遠時空當中,鴻蒙之樹。
似乎只差一步,就是邁入道境,可終究是差一絲。
不斷試探,不斷揣摩,修爲越發圓滿,氣息越發渾厚,隱約之間,似乎溝通到鴻蒙之樹。
似乎這位無上神樹,就要降臨一絲本源,加持在他身上。
…………
呼呼!
在無盡混沌當中,一個大樹紮根在混沌當中,根鬚閃動,吸收混沌之氣,轉化爲鴻蒙之氣,滋潤大樹枝幹;大樹上葉子閃動,嘩啦啦作響,吸收諸多世界世界之力,進入身軀當中,化爲自身力量。
這個大樹,正是鴻蒙之樹。
鴻蒙之樹,好似大千世界一般,巨大無邊,大的沒有盡頭,每片葉子似乎都有小世界大小;而在樹梢上,結着一個個果實,名爲鴻蒙之果。如此大樹上,也僅僅是有十八枚果實而已。
多數果實,都是青澀,尚未成熟;只有寥寥數個鴻蒙果實,走向成熟。
噗嗤!
這時,大樹之上一個果實成熟,化爲一道流光,飄蕩到混沌當中。鴻蒙果實不斷變化,在混沌當中,吸收無數混沌之氣,快速蛻變,化爲一個小千世界。
小千世界當中,不斷衍生出各種生靈,各種強大存在,演繹各種文明,各種悲歡離合,愛恨情仇。
小千世界進化,化爲中千世界;中千世界再次進化,化爲大千世界。
無盡混沌當中,又是多一個大千世界。
諸多大千世界,一部分是混沌之氣碰撞,誕生出大千世界;一部分則是鴻蒙果實,落入混沌世界,演化出大千世界。
鴻蒙之樹,能締造一個個大千世界,故而又被稱爲世界樹。
刷刷刷!
這一刻,虛空當中,出現三位天尊,他們分別爲元古天尊、菩陀天尊、鬥聖天尊!
三大天尊,屬於仙道之祖,祖師爺般存在。
可此刻,站在鴻蒙之樹下,卻好似三隻小螞蟻看一個大樹。
“這就是鴻蒙之樹,太強大了!”元古天尊驚歎道,眼神滿是駭然。
只是遠遠望着大樹,就好似看巨獸一般,似乎鴻蒙之樹只要一發威,就能捏死他們。
“道境三十六變之上,爲天境。天境分爲五大境界,天尊、天壽、天元、天界、天道等。我們本質上是天尊強者,鴻蒙之樹卻是天元強者。天尊境與天元境差距,好似螻蟻和神龍差距,好似道境一變與道境十八變差距。在鴻蒙之樹面前,天尊只是笑話而已。”
普陀天尊平靜道:“若是鴻蒙之樹元靈覺醒,我們最好離的遠遠的,可能濛鴻之樹打一個噴嚏,我們就會掛點!不過,鴻蒙之樹元靈在沉睡……這是我們機會!”
就好似一個巨人沉睡,三隻螞蟻爬到巨人身上,要拔下巨人身上一根汗毛。
三大天尊小心翼翼上前,到了鴻蒙之樹上,然後催動法力,開始摘取一片葉子。只是葉子閃動,一股浩大力量涌動閃動在璀璨金光,瞬息之間,擊潰三大天尊聯手一擊。
三大天尊相互看一眼,繼續催動法力磨滅而來。
時間在流逝,眨眼之間,十天時間過去,一片葉子終於落下。
這片葉子落下,立刻化爲一個大斧子,名爲清濁斧。
三大天尊又是要繼續行動,可忽然之間,鴻蒙之樹似乎感應到什麼,古老元靈開始甦醒過來,好似一頭巨獸翻身一般。瞬息之間,三大天尊只感覺一股浩大氣息涌動,身軀不由翻滾出百萬裡之外。
噗嗤!
三大天尊口中吐血,身軀更是崩裂開來。
“鴻蒙樹元靈甦醒!”
“這到底是發生什麼?”
三大天尊心中駭然。
下一刻,鴻蒙之樹元靈緩緩甦醒過來,好似一頭猛虎睜開眼睛,至於一旁三大天尊根本沒有理會。就好似猛虎爪子旁邊,有三個小螞蟻,可猛虎懶得理會他們。
刷!
下一刻,鴻蒙之樹上一個成熟果實,自動落下,破開虛空,飛向一個無盡大陸當中。
…………
轟轟轟!
這一刻,古踏仙感應到鴻蒙之樹,大樹元靈覺醒,似乎感受到熟悉氣息,立刻發出親暱感覺,好似一隻小貓咪遇到主人一般。
鴻蒙之樹上,一個鴻蒙果實自動落下,化爲一道流光,撕裂虛空,無聲無息落在古踏仙身軀當中,進入丹田當中!
轟轟轟!
好似爆炸一般,鴻蒙之果多數力量盡數被封印,只有一絲氣息,流淌到古踏仙身軀當中。
立刻之間,古踏仙打破瓶頸,邁入道境一變。
道境三十六變,前九變分別爲,第一變服氣辟穀,第二變九牛二虎,第三變銅皮鐵,第四變吞金化石,第五變爲百竅聚靈,第六變爲練氣成罡,第七變爲離地騰空,第八變爲三昧真火,第九變爲琉璃玉身。
踏上道境第一變,意味着可不食人間煙火,汲取靈氣彌補自身損耗,意味着成爲修士,正式踏上修煉之路。
感受身軀變化,古踏仙很是滿意,揮手之間真氣連綿不絕,殺招凌厲,可謂是恐怖至極。
“咦!”
這時,古踏仙忽然發覺一個果實,閃動着鴻蒙之氣,帶着至高無上氣息。此刻在丹田當中蟄伏,氣息偉岸至極,一旦爆炸開來,整個天地玄門都會毀於一旦!
“這是鴻蒙道果!”
只是此刻,鴻蒙道果多數力量被封印,只有一絲絲氣流流淌而出,不斷提升其資質。
所謂資質,本來代表天道註定,代表天地宿命,無法改變;可隨着這枚果實出現,那一絲絲氣流,融入古踏仙身軀當中,立刻發生驚人蛻變,資質在緩緩提升。
未來有可能,打破桎梏,邁入天生聖資質。
ρs:終於夠1000章了,算是打破某個記錄了!舉起雙手雙腳慶祝一下!又是月末,這裡求訂閱,感謝各位支持,本書到了現在已經末尾了,這一卷寫的是古踏仙的故事。
一個配角寫的比主角還精彩,還吸引人,也算是奇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