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真是個意外。她竟然mail告訴我,我是個很有趣的人。有趣?
這種形容詞怎麼可能用在我身上?就像用誠實來形容李****一樣,都會讓人笑掉大牙。我想她如果不是智商很低,就是腦筋有問題。
看她的稱呼,卻又不像,她叫“輕舞飛揚”,倒是個蠻詩意的名字。
……
黑心姥姥的閱讀速度很快,基本上一分鐘就看完前三萬字。
但這本書,他本打算瞄上一眼,但從第一個字看起,他的眼睛再也挪不開,一字一句斟酌着小說中的情節,彷佛身臨其境,自己就是故事的主人公——痞子蔡,遇上了那個神秘的女孩——輕舞飛揚。
第一章看完,花了五分鐘。
第二章看完,花了6分鐘。
黑心姥姥完全沉浸其中,無法自拔,直到電話鈴聲響起,他才猛然醒轉。但幾乎同時,他就關掉了手機。
黑心姥姥很震驚!
第一次親密接觸這本小說數據都是真實的,而且內容文字劇情都是一流,不,超一流的。即使是他這樣的資深讀者,依然被其故事劇情所吸引。
普通讀者更別提了!
這本書,必須籤。
立刻!馬上!簽下!
他很快調取第一次親密接觸作者的具體信息:“三路十八,年僅19歲!”
黑心姥姥再次被震撼!
才十九歲,純粹的新人作者,就用如此厚重的文筆和引人入勝的描寫……
這就是天賦型寫手。
大力培養一番,絕對是下一個李歡歡。幾年後,必然會是四大殺手級別的寫手。
廣播學院,808寢室!
吳邪看着手機閃爍的屏幕,顯示一個陌生的號碼。
“海上市?我沒那邊認識的朋友吧!”吳邪客氣的問了一聲:“喂,你好!”
“您好!”黑心姥姥跟作者打交道了多年,想不到此刻也激動了一下:“請問是第一次親密接觸的作者,吳邪先生嗎?”
“是的,您是?”吳邪納悶。
“您好,我是起創中文網的黑心姥姥,您的作品我們看過了,很好,可以簽約……”
吳邪跟黑心姥姥的交談很順利,黑心姥姥說這本書是他從業三年來,最有潛力,最可能會火的書籍。雖然這本書還沒簽約,但他卻動用了總監的權利,破天荒的讓他上了推薦位。
“真的上了推薦位!”吳邪看着新書推薦榜上的書名,赫然是第一次親密接觸,後面還跟着他的作者名——三路十八。
要知道,網絡小說網站都是簽約纔有推薦,但現在,他還沒簽約,就有了推薦。這絕對是網絡文學商業化進程中的頭一例。
幾乎同時!
龍空,小說作者聚集地,這個詭異的榜單在“網文江湖”被刷爆了。
標題一:起創中文網的責編怎麼了,一本沒簽約的小說也能上推薦?
標題二:什麼鬼,起創中文網是要破產的節奏啊,還沒簽約就上推薦,作者不跟你簽約,你不賠死!
標題三:號外,號外,起牀中文網拖欠員工工資,新書推薦驚現未簽約書籍。
每一個帖子都跟着大量的回覆,多則幾百,少則十幾。
僅僅是片刻功夫!
蕭山:起創中文網責編就是厲害,連撲街的書都推薦。還第一次親密接觸,妥妥的擦邊球小黃文。
靠山王:我們都市作者最討厭你們這些作者了,寫什麼不好,害的我們也被一起嚴打!
噼裡啪啦:作者和編輯絕對有一腿,這麼烏龍的事情也出,工資不扣,天理難容。
……
30樓,黑心姥姥的賬號出現。
這本書是我要求放的,文也不是小黃文,是一個新人作者的小說。雖然書還沒簽約,但書質量很好,所以我力薦給了推薦,類似提前消費,透支推薦吧!大家別誤會!
小衫:我去,起創中文網創始人之一黑心姥姥驚現龍空,速來圍觀。
哈哈笑:黑心姥姥,你這樣做,傷了我們撲街的心啊。以前不都是簽約纔有推薦的嘛!
黑心姥姥:網文的商業化道路是我們開創的,提前給有潛力的作者推薦,也是一種創舉,沒有任何私心,只要是好的作品,都可以。
論壇咋咋呼呼,很快連龍空官方管理員都不得不觸動,將相關帖子聚攏到一個帖子中,同時禁止新開帖子討論這個話題。
沒辦法,流量低也是有尊嚴的,用戶一進龍空,就都是關於起創中文網和第一次親密接觸的帖子,用戶體驗得多差。
半小時後,令龍空官方很無奈的事情又出現了。
整個板塊頁面再次被血洗!
帖子一:第一次親密接觸,絕逼不是小黃文啊,太好看了,太清純了!
帖子二:強推一本書——第一次親密接觸,這是我本年看的最好看的小說,沒有之一。
所有帖子都是關於第一次親密接觸,帖子的回覆量驚人的大,好幾次將服務器擠爆。萬不得已,官方再次合併相關帖子。
半小時後。
吳邪盯着屏幕上瘋狂上漲的數據,收藏、點擊量、推薦票,都在以突破天際的增長速度上揚。基本每刷新一次,數據都是成百上千的激增。
看着溢出的數據,吳邪很開心,所以他毫不猶豫又更新了一章。
一分鐘後,第一次親密接觸的書評區被評論淹沒!
“我是起創中文網三年老用戶了,好多網絡小說都看不下去,但現在,我卻愛上了這本小說。”
ωwш ¤тт kán ¤℃O “輕舞飛揚,我愛你,像痞子蔡一樣愛你。拜託作者,快點更新吧,我要看,我要看!”
“作者太棒了,這本書比李歡歡的《迷失在網絡中的愛情男女》精彩一倍!,求作者快點更新吧。”
這帖子的下面,很多讀者用戶跟帖。
“求更新+1。”
……
“求更新+12”
……
“求更新+100”
五分鐘後。
起創中文網的簽約編輯通過了吳邪的添加請求,發來了合同。他看了一眼,合同很正規,沒有什麼“甲方同意將全球範圍內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西醫作品各形式的彙編權、改編權、複製權、表演權等全球範圍內的著作權財產權全部永久轉讓於乙方……”的霸道條款。
合同也就5頁,雙方權利義務清晰對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