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

第二十二條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尊重和保護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權利。堅持政教分離,禁止以行政力量消滅或者發展宗教,禁止利用恐嚇、欺騙等手段傳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製造民族矛盾、破壞祖國統一的活動。

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健全宗教事務管理法規和制度,依法處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問題。

防範外國勢力干預和支配我國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支持宗教界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防範和抵禦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支持和引導宗教界人士對宗教教義作出適應時代進步要求的闡釋。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羣衆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第二十三條 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加強愛國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共產黨員應當團結信教羣衆,但不得信仰宗教。

第二十四條 加強基層宗教工作。建立健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宗教工作網絡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責任制。宗教工作任務重的鄉(鎮、街道),黨委和政府應當有領導幹部分管宗教工作,並明確專人負責。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