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

第三十九條 按照政治合格、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原則,建設高素質幹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

第四十條 從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必須對黨忠誠、政治堅定,嚴守紀律、嚴謹治學,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紮實的專業知識基礎,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掌握現代教育培訓理論和方法,具備勝任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四十一條 從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應當聯繫實際開展教學,有的放矢,力戒空談,嚴守講壇紀律,不得傳播違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中央決定的錯誤觀點。對違反講壇紀律的,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四十二條 實行專職教師職務聘任和競爭上崗制度,通過考覈、獎懲和教育培訓,加強專職教師隊伍建設。

建立專職教師知識更新機制和實踐鍛鍊制度,保證專職教師每年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個月。逐步建立符合幹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隊伍考覈評價體系。

第四十三條 選聘思想政治素質過硬、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的領導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家學者和先進模範人物、優秀基層幹部等擔任兼職教師,充分發揮兼職教師的作用。

建立健全領導幹部上講臺制度。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應當帶頭到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高等學校等授課。

第四十四條 中央組織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應當建立完善幹部教育培訓師資庫。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幹部教育培訓師資庫。

第四十五條 建立完善幹部教育培訓課程開發和更新機制,構建富有時代特徵和實踐特色、務實管用的幹部教育培訓課程體系。

第四十六條 加強精品課程建設,重點開發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領域理論和實踐創新的精品課程。

建立國家級和省級幹部教育培訓精品課程庫,實現優質課程資源共享。

第四十七條 適應不同類別幹部教育培訓的需要,着眼於提高幹部綜合素質和能力,逐步建立開放的、形式多樣的、具有時代特色的幹部教育培訓教材體系。

第四十八條 堅持幹部教育培訓教材的開發和利用相結合,做到與時俱進、科學規劃、編審分開、講求實效。

第四十九條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教材編寫、出版、發行、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全國幹部培訓教材編審指導委員會負責組織制定幹部教育培訓教材建設規劃,審定全國幹部教育培訓教材。有關地方、部門和機構按照教材建設規劃的要求,可以編寫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幹部教育培訓教材,積極選用中央有關部門組織編寫、推薦的權威教材和學習讀本,並可以選用國內外優秀出版物。

第五十條 幹部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保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需要。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厲行節約,勤儉辦學,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五十一條 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幹部教育培訓支持力度,推動優質培訓資源向基層延伸傾斜。

(本章完)

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