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

第十一條 培訓實行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各單位舉辦培訓,原則上不得下延至市、縣及以下。

第十二條 各單位開展培訓,應當在開支範圍和標準內優先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承辦。

第十三條 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第十四條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套房,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得提供菸酒;除必要的現場教學外,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

第十五條 邀請境外師資講課,須嚴格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境內師資能夠滿足培訓需要的,不得邀請境外師資。

第十六條 培訓舉辦單位應當注重教學設計和質量評估,通過需求調研、課程設計和開發、專家論證、評估反饋等環節,推進培訓工作科學化、精準化;注重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培訓和管理。所需費用納入部門預算予以保障。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