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是理想人格。“仙人”則是道門修道之士信仰的對象。
“真人”和“仙人”形象之初觀。
何謂“真人”?
真人與天人、至人、神人等同爲一,當然,在“道”的層面上它們肯定是齊等無差別的,但這也相應的擴大了“真人”的範圍。
一. 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若然者,過而弗悔,當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熱,是知之能登假於道者也若此。
二. 古之真人,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機淺以踵,衆人之息以喉。
三. 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蓨然而往,蓨然而來而已矣。
四. 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若然者,其心志,其容寂,其顙邱;悽然似秋,暖然似春,喜怒通四時,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
五. 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與天爲徒,其不一與人爲徒,天與人不相勝也,是之謂真人。
“真人”不欺凌寡少,不自滿於成功,不憑藉小聰明耍小把戲,縱然有過失也無追悔,行事得當也不自以爲得意,登高不怕下墜,入水不怕溺斃,蹈火不怕燒死,在得失安慰之際,能夠坦然相處。
這表明“真人”是心態平和,不計較榮辱得失,能夠去掉心知偏執,有着大智慧的人。
真人睡覺時不做夢,醒來時無憂愁,沒有口腹耳目之欲;呼吸深沉,直達丹田,直通腳跟。
真人與俗人的區別在於:俗人生命氣息短淺,呼吸僅及咽喉。
這表明“真人”迥異於俗人,他能化解情慾心智的纏結。
真人不執著生,不厭惡死,一切聽其自然,視生死爲一來一往,來時不欣喜,去時不抗拒。
這是因爲真人深知生命的源頭,故不忘其所自來;又能聽任死的歸結,故不求其所終極。
因此,“真人”能看淡生死,破除死生之惑。
“真人”是天生自然的人,不用心智去損害大道,也不用人爲的因素去幫助自然。
他的內心忘掉了周圍的一切,他的容顏淡漠安閒,他的面額質樸端嚴,他的喜怒與四時相通。
因此,“真人”自然無爲,其生命感受是與自然相通的。
“真人”超越於好與不好之上,擺脫了人間心智的相對分別,既忘懷於美惡,又派遣於愛憎,冥合天道,純一不二。真
人守真抱朴,與天爲徒;同時又隨俗而行,與人爲徒;既不背離天理,又不脫離人事。
爲此,天與人不相排斥,不相爭勝而冥同合一,達到物我、主客、天人同一境界的人,纔是真人。
因此,“真人”是神態安寧,心態平和,看淡生死,精神逍遙,自然無爲的人。
何謂“仙人”?
若夫仙人,以藥物養身,以術數延命,使‘內疾不生,外患不入,雖久視不死,而舊身不改,苟有其道,無以爲難也’”,“仙人”能長生不老,這是仙人的本質特徵。
仙人正是因爲知曉長生之道,能龜壽筵年,松柏長青,才能成爲修道者的信仰對象和追求目標。
而仙人的“長生不老”也將其與普通人隔絕開來,成爲特殊之物,可以說“仙人”是人世間異於常人的存在。
而“仙人”之所以能存在,是因爲世間既有“有始者必有卒,有存者必有亡”的普遍性,也有“謂始必終,而天地無窮焉;謂生必死,而龜鶴長存焉”的特殊性。
“萬殊之類,不可以一概斷之”,況且,人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而待認識的事物是無限的,不能因爲自己有限的認識能力就否定“仙人”的存在。
雖有至明,而有形者不可畢見焉。雖稟極聰,而又聲者不可盡聞焉。雖有大章豎亥之足,而所常履者,爲若所不履之多。雖有禹益齊諧之智,而所常識者未若所不識之衆也。萬物云云,何所不有。況列仙之人,盈手竹素矣。不死之道,曷爲無之?
“仙人”這一特殊的存在物肯定是與常人迥異的,甚至與常人的好惡是相反的。
何況仙人殊趣異路,以富貴爲不幸,以榮華爲污穢,以厚玩爲塵壤,以聲譽爲朝露”,俗人汲汲於名利,貪圖榮華富貴,仙人則恬愉淡泊,視名利爲虛物,視高位爲重累。
而且“求長生,修至道,決在於志,不在於富貴”,因此仙人必定具有堅毅的心志,才能在漫漫求仙之道上克服困難,抵制誘惑,堅持到底。
由於“五聲八音,清商流徵,損聰者也。
鮮華豔採,彧麗炳爛,傷明者也。宴安逸豫,清醪芳醴,亂性者也。冶容媚姿,鉛華素質,伐命者也”,色彩鮮豔的外部世界會損害人的性命,因而仙人是嗜慾淡薄之人,他不會沉迷於耳目口腹之慾;仙人是靜寂無爲之人,不會追求世俗的名利。
“仙人”不僅“上能竦身於雲霄,下能潛泳於川海”,而且“能登虛躡景,雲舉霓蓋,餐朝霞之沆瀣,吸玄黃之醇精,飲則玉醴金漿,食則翠芒朱英,居則瑤堂瑰室,行則逍遙太清”。
他輕靈飄渺,不食人間煙火;他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無所不能。更能“牛哀成虎,老嫗爲黿,枝離爲柳,倩女爲石,死而更生,男女易形”,自由變換身形,不受外在形體的限制和束縛。
因此,“仙人”是一個形神上都很逍遙的人。
觀此“真人”和“仙人”的形象,可知“真人”和“仙人”都是迥於常人、飄逸絕俗、心志淡泊的人,他們都是理想中的完滿人格。
但是“真人”和“仙人”在形態和神態上仍有很大的差別。
因此,“真人”並不能與道門的“仙人”等量齊觀或在內涵上全然同一。
豈況古之真人,寧當虛造空文,以必不可得之事,誑誤將來,何所索乎!
‘真人’或‘神人’實質上乃是道本身之存在實性的擬人化喻像,是理想人格。而道門中的‘仙人’,則實質上乃表現爲一種根本的信仰對象。
‘喻象’在宗教的信仰與行爲體系中被‘實在化’了,而成爲長生久視、不死不生的‘實在’的生命形態…
然而作爲信仰形態的‘仙人’的形象來源,無疑即爲莊子之‘真人’、‘神人’的喻象。”
“真人”和“仙人”之間存在着一種從生命之“喻象”向其“實在”的轉變關係。
那麼“真人”作爲“仙人”的形象來源,在實現這一轉變成爲“仙人”後,與其原初形象有何具體差別呢?
以下將試從生死觀、境界形態等方面來對“真人”和“仙人”的形象進行具體比較。
真人不執著於生,也不厭惡死,他認爲生和死就像白晝和黑夜一樣,是處在一種不斷的自然更替之中的,因此人要安心接受死生的安排。
正所謂“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死也”,人的死生存亡是一體的,不應該喜此而惡彼。
要明白順應自然的變化就能擯棄世俗的人情哀樂,從而不受外物的干擾以便保持內心的平靜。
因爲死亡只是形體的消亡,生命之精神實質卻已返歸於“道”。
因此,“真人”不會顧及生死優劣的存在,他“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沒有生死的憂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