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黨員的接收
預備黨員的接收工作,是一項關係到黨的隊伍能否不斷壯大和能否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工作。接收預備黨員工作,在支部委員會審查、基層黨委預審、支部大會討論、黨委審批等環節都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規定的程序辦理。
一、基層黨委預審
《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出: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前,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和入黨手續等進行全面審查,還可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防止“帶病入黨”。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十九條明確規定,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爲合格後,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
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進行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要審查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是否正確,入黨動機是否端正,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確對待組織考驗等。二是要審查發展對象的經歷、家庭主要社會關係等情況的填寫是否清楚,與組織瞭解的情況是否一致。需要進行內查外調的問題,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這些材料與本人所述情況是否一致。三是要審查發展對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記錄,審查黨小組或羣團組織的推薦意見。四是審查入黨介紹人填寫的意見是否實事求是。經過審查,確認發展對象是否符合黨員條件、手續是否完備。
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