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吃過午餐後,有說有笑地回到沈媛的“媛媛服裝屋”,門口蹲着一個人,接近30歲,看起來斯斯文文,只是臉色蒼白,眼中有血絲。李凡側頭看了看身邊的沈媛,沈媛小臉脹得菲紅,也不說話,拿出鑰匙開了門,招呼李凡進來喝水。
兩人坐定後,那男人進來了,很小心。李凡知道這人是誰了:一定是她哥哥!他知道來看
看妹妹,還不算無可救藥。沈媛不開口,那個男人不好開口,李凡看着兄妹倆一個生氣、一個窘迫的模樣,頗覺有趣,開口打開僵局:
“沈媛,這位先生好象要買點什麼?”
沈媛算找着出氣筒了:
“只怕是買褲子吧,他的褲子都輸光了!”
李凡笑了:這話恰當!
沈媛一句諷刺話出口,氣消了大半,望着她哥說:“坐吧!”
她哥明顯鬆了口氣:
“對不起,媛媛,哥哥連累你了……我上次也是被他們逼不過,才說出你來,沒想到……還好,沒出事,要不然……”
沈媛眼圈紅了:
“哥,別這麼說,我這小店不是你我也開不成,錢早該還你了,我知道這是你和嫂子全部的積蓄……我只是想說:你真的不能再賭了,那夥人不是好人,說不定做‘籠子’騙你呢,你是有工作的人,和那些人玩,你贏不了人家!”
李凡也插了一句:
“是啊,沈媛說的對,眼前你還有積蓄,輸點倒還好說,一旦你把積蓄輸光了怎麼辦?他們就會跟你說:‘賭博場上輸的,賭博場上趕’誘惑你借碼錢,高利息不說,最終還是你輸。如果你始終不回頭,非得傾家蕩產不可!一旦碼錢還不上,那些人拿你家裡人或者你的性命來威脅你,興許你就會去貪污、盜竊和搶劫,你這一生就無法回頭了,這種例子可太多了!”
沈媛的哥哥沈宏兩眼瞪得大大的:
“他們真是這麼說的,上次就是‘賭博場上輸的,賭博場上趕’這句話,讓我多輸了18000塊,你怎麼這麼清楚?你是誰呀?媛媛介紹一下!”
“他呀,是妹妹我的恩人,你把你妹妹賣了,他又把我買回來了。”小姑娘突然意識到這話有點語病,這麼說:我不成他的物品了?瞧了李凡一眼,只見他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忙把臉轉過去看着門外不敢再瞧他。
看着沈宏狐疑的目光,李凡撓了一下頭:
“我來解釋一下:我和沈媛是以前的同學,我幫她把那筆款子還了,本金20000,利息1500本來他要30000元利息,不過,我有個親戚和那人有點交情,他只按貸款利率收的息。”
“這太感謝你了,這樣吧,晚上我請客,我們喝兩杯!”沈宏熱情地邀請,眼睛卻看着沈媛。
沈媛瞪了她哥一眼:
“請客就請客,你看我幹嘛?”
李凡瞧瞧店裡的鐘,3:20,
“晚餐免了吧,不早了,我該回去了,兩年沒見媽媽,歸心似箭呀!”拿起櫃檯上的小包:“謝謝你陪我買的禮物,我代媽媽謝謝你!再見!”
沈媛望了望哥哥,說:
“哥,你幫我看一下,我送送……他!”
看着李凡:
“我送送你!”
沿着步行街,兩人一路無話,快到車站了,李凡停下來:
“回去吧,我會去看你的!”
沈媛高興地說:
“你要說話算數,我還欠你錢呢,給你!”
“什麼?”
“我的手機號碼,給我打電話。”
看着眼前的小臉上寫滿不捨,李凡重重地點頭:“我會打給你的,我還沒手機,沒有號碼給你了,窮光蛋,可憐啊!”——
李凡的家離縣城30裡,前面18裡是機耕道,可以乘車,後面的12裡就只有靠雙腳走路了。以他的速度和體力,30里路其實根本不費什麼事,但李凡不願意輕易使用自己的能力——我又不趕時間,沿途看看風景多好。
下車後,太陽已經快下山了,10月的山區,綠色依然,風吹過,依稀有童年的氣息,在這條路上,我走了6年,從初中到高中。現在,我又走過這條路,卻不再是當年的那個半肚子鹹菜半肚子豪情的讀書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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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鄉情怯,已經可以清晰地聽到放牛大叔喚牛的叫聲。
院子門開着,母親在做什麼?
屋子裡已經很暗了,張秀娥感覺到有人進來了,高大的身影擋住了房門的光亮,“誰呀?”
“媽媽!”李凡抱住了母親。
“凡兒?你是凡兒!你回來了?”母親有些不敢相信:“來,到院子裡來,讓媽媽看看你!”
“不錯,長高了,壯了,挺白淨的,在外面怎麼樣,過得好吧?”
“你看兒子這麼白淨,哪象吃苦的樣子,當兵挺舒服的。”李凡拉着媽媽的手:“只是部隊有紀律,我那地方不準請假,所以,今天才回來看你,媽媽,你還好吧!”
“傻孩子,媽媽有什麼不好的,你好媽媽就好。”農村的女人不會說好聽的,但這句話卻道盡了天下的父母心。
“媽媽,我回來了,轉業回來了,就陪着媽媽,不走了。”李凡有點激動。
“傻孩子,守着媽媽有什麼出息,你得去做你該做的事!放心,媽媽能照顧自己。”
晚上,母子倆坐在院子裡,李凡忽然問:“媽媽,你說什麼樣的生活是幸福的?”
母親想了一下說:
“我覺得很幸福呀,當年,我還是做姑娘的時候,你外婆給了我一把木疏子,我很喜歡,我覺得很幸福;嫁給你爸爸之後,他什麼都就着我,寵着我,我也覺得幸福;你爸去了之後,你又懂事又聽話,我也覺得很幸福。”
母親的幸福觀讓李凡無話可說,他有讓母親做夢都想不到的金錢,可以讓母親過上從來沒有過過的奢華日子,但母親的幸福中並沒有這些?他怕這些財富驚擾了母親寧靜的幸福感覺,所以,他只從銀行兌換出10萬元人民幣,開了一張存單給母親保管,另外給了母親10000元做零花,說這是部隊的轉業安置費,並把沈媛幫她選擇的禮物給了她。不出李凡所料:母親接受了他的禮物;將10萬元存單和10000元現金小心翼翼地收好,說:“留着給你娶媳婦用,我昨天還發愁呢,這下好了。”
看着母親發自內心的歡喜,李凡並沒有多說什麼,她爲兒子留結婚的錢也許也是她幸福的一個組成部分吧。
平生三大心願之一:“讓母親過上好日子”這個心願算是完成了,自己只要好好活着,快樂生活,母親就會幸福。
明天,該去闖蕩江湖了……
這一章我寫得很苦,因爲母愛太沉重,我無法用言語來表述這份血肉親情,只希望普天下的母親都能幸福。在母親心中,兒子永遠是第一位的,兒子幸福,母親纔會幸福,憑這一點,我們也許應該在愛母親的同時,也多多保重自己:這應該不是自私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