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枯燥的農村,一本好書,足以讓人興奮。
陳江自詡爲文學青年,雖然每個月的工分剛夠填飽肚子,但是每每有機會,他都會去買新書。
這一次他趁着元旦去了趟親戚家,回來的時候,正好看到了新華書店裡剛剛擺出來的新的一期《燕京文藝》。
一本兩毛五,等於吃一大碗肉絲麪的錢。
在村裡,陳江一天的工分,算下來也就是兩毛錢。
但是,他還是毫不猶豫的將這本《燕京文藝》買了下來。陳江覺得,他雖然在物質上是貧窮的,但他的精神世界比其他人都要富足。
他一路回來,並沒有來得及仔細看裡面的內容。
但是他對於開篇的第一個小說作品《當幸福來敲門》,卻是無比的喜歡。
這種喜歡,不只是作品的名字,更是一種寓意。
新的一年,幸福一定會敲他陳江的門!
以往,只要他買了新書,整個知青點都會沸騰。
幾乎所有的同伴,都會興奮的一擁而上,然後爭相觀看。
甚至有時候,發現了好的作品,還會有人專門誦讀。
但是現在,所有人的反應,都無比的冷淡。
“孫福安,大家這是怎麼了?”陳江一邊將車子停好,一邊朝着站在一邊的孫福安問道。
孫福安二十四五歲,個頭不高,戴一副眼鏡,很斯文的樣子。
他和陳江關係不錯,此時聽到陳江的問題,沉吟了一下,這才道:“程旭遠回來了。”
“你說啥?”寒風呼嘯,陳江的心都有點冷。
孫福安道:“程旭遠從京裡回來了,我們三個剛剛去看了。”
陳江愣了一下,他雖然知道,程旭遠應該會回來,但是此刻,聽到程旭遠的消息,他還是愣了一下。
那個他從前看不起,覺得他配不上沈瑜墨的傢伙回來了!
他……他不但藉助沈瑜墨回城的機會,以家屬隨遷進了燕京。
最可惡的是,他竟然考上了燕京大學。
他回來了!
一時間,剛纔滿腦子的興奮,此時已經消失的乾乾淨淨。
他一握手中的書,朝着自己的房屋走去。
屋裡壘着土炕,雖然四面漏風,但是土炕依舊讓屋裡的溫度比外面高了七八度。
而一些沒有事情的知青,更是躺在土炕上,或者看書,或者閉目養神。
陳江脫掉鞋,直接上了牀。
他躺在牀上,腦子裡全都是程旭遠回來的事情。
他回來了!
這個娶了沈瑜墨的傢伙,現在衣錦還鄉了。
如果他只是靠着沈瑜墨衣錦還鄉,陳江的心中雖然很不舒服,卻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是,他卻是以昌豐縣考分第一名,考入燕京大學的身份回來的。
這讓陳江有些接受不了!
羨慕嗎?
嫉妒嗎?
他現在覺得最痛苦的莫過於自己的自尊心所遭受的傷害!
胡亂思索之間,他就拿出了自己剛剛購買的《燕京文藝》。
看着排在第一篇的《當幸福來敲門》,他臉上的神色不斷的變幻着。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突然忍不住大聲的朗誦了起來:“當幸福來敲門,你會發現,所有的努力和等待都是值得的。”
“當你認爲最困難的時候,其實就是伱最接近成功的時候。”
“有了目標就要全力以赴……”
陳江的朗誦,讓同樣躺在牀上的孫福安一下子興奮了起來。
他忍不住朝着陳江道:“陳江,你朗誦的是什麼,說得真好。”
陳江揮了揮手道:“我朗誦的是《當幸福來敲門》的句子,寫的非常好。”
“我覺得,不少句子,都是寫給我的。”
看着陳江揚起的書,孫福安道:“《當幸福來敲門》你看完了嗎?看完了讓我看看。”
“也讓我看看!”
“我也要看,光聽這幾句話,我都覺得自己的心振奮了一下。”
看着滿臉熱切的幾個同伴,陳江的心不由得生出了一絲滿足。
他沉聲的道:“我是看完了,可是給你們一個個的看,還是有點慢,這樣吧,我讀給大家聽。”
“這個故事真的很好。”
說話間,他也不等同伴們答應,就大聲的念道:“當幸福來敲門,作者徐凌雲。”
“他是一個被富人遺棄的兒子……”
不得不說,陳江的誦讀抑揚頓挫,擲地有聲,非常有感染性。
在這誦讀中,孫福安等人,都慢慢的沉醉在故事中。
不只是住在這個房間中的孫福安等人,其他房間的知青,在聽到陳江的誦讀之後,一個個也都聚集了過來。
他們坐在土炕沿上,或者直接蹲在地上,靜靜的聽着。
如果說,程旭遠考上燕京大學就像在他們的青春激流打起的一個浪頭,那麼現在,這個浪頭在每一個人的內心裡漸漸平伏了!
天氣雖冷,但是他們的心,此時一個個卻是火熱。
徐凌雲,一個遭受了困苦,卻永遠堅信幸福一定會到來的形象,像一道光,照亮了他們抑鬱的心頭。
這些年輕而又困苦的人,就覺得一股巨大的暖流在自己的胸膛裡洶涌澎湃,好像他們自個兒就是徐凌雲,好像幸福就等在不遠的前方……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口乾舌燥的陳江終於將這篇兩萬多字的小說讀完了。
他眼睛中閃動着激動的道:“只要我們堅持,我相信,幸福就在我們的前方。”
“我們會像徐凌雲一樣,去迎接屬於自己的幸福。”……
坐在家裡的土炕上,看着滿是紅糖水的瓷碗裡,四個剝好的雞蛋,程旭遠就覺得肚子有點漲。
他雖然是大小夥子,但是早晨已經吃了飯,再加上剛剛已經吃了一碗紅糖水雞蛋,現在實在是吃不下去了。
王桂蘭盯着程旭遠道:“大遠,快吃,等一下就涼了!”
對於王桂蘭這種恨不得將所有好東西,都讓兒子吃下去的心情,程旭遠非常理解,但是他真的吃不下。
“媽,我早晨吃的太飽,現在實在是吃不下了。”
“讓小妹吃吧。”
說話間,程旭遠就將盛滿了雞蛋紅糖水的碗遞給了妹妹程若苗。
程若苗一邊吞嚥着口水,一邊小心的朝着自己的母親王桂蘭看去。
王桂蘭張了張嘴,最終還是揮手道:“行了,你想吃就吃吧。”
說到這裡,她就繼續向程旭遠道:“大遠,晌午你想吃啥?媽給你做。”
程旭遠道:“媽,隨便吃點就行,我等一下去幾個爺爺家轉一圈。”
說話間,程旭遠就將自己帶來的點心和水果糖找了出來。
這一次程旭遠帶回的東西中,最適合看望老人的,就是沙琪瑪和水果糖。水果糖都是用紙包的,一包一斤。
程旭遠將紙包拆開,分成了半斤一包。
不是他不捨得,而是孟德志給他的水果糖票只有三斤,而爺爺兄弟五個,他不分的話,根本就不夠拿的。
看着兒子分禮品,王桂蘭有點捨不得。
但是她也清楚,兒子這趟必須得去。
她一邊幫程旭遠收拾東西,一邊道:“見了你爺爺他們,多笑笑,多說高興的事情。”
“還有啊,分房子的事兒,也別瞞着。”
“也該多說給他們聽聽,讓他們高興高興。”
程旭遠趕忙道:“好好好,我知道了,一定會說給他們聽的。”
就在他將最後一包拆開的水果糖要包上的時候,已經將四個雞蛋都吃下去的程若苗悄悄的來到他的身邊,眼巴巴的看着程旭遠身前的水果糖。
看着十幾歲的程若苗,程旭遠笑了笑,抓起了一把水果糖遞給她道:“慢慢吃,吃多了對牙不好。”
“謝謝哥。”程若苗頓時眉開眼笑。
好像生怕母親阻攔似的,快速的朝着門外跑去:“媽,我出去玩了。”
“你給她那麼多糖幹啥?”王桂蘭道:“不省着點,用不了幾天就要被她給吃完。”
程旭遠笑了笑道:“沒事,吃完了以後再買。”
說話間,他就拿着包好的糖和點心出了門。
雖然是回了家,但是半天下來,程旭遠感到比坐車都要累。
長輩要去問候!
村裡的鄰居過來,你要陪着聊天。
還有一些外村的親戚……
直到天黑的時候,纔算把這一切忙活完。
晚上剛剛吃完王桂蘭精心做的晚飯,二爺爺程福來、爺爺程福高等人就已經來了。
說是精心準備的晚飯,實際上也就是蒸了白麪饃,用平時不捨得吃的油渣炒了個大白菜,還用大蔥炒了一盤雞蛋。
可是,這兩道菜,對於幾乎每天都在吃紅薯乾子饃和黃面饃的程若苗來說,就等於是過年了。
在這個窮鄉僻壤,沒什麼稀罕吃的,油渣就像黃金一樣珍貴。
大哥回來了,不但有糖吃,還有好吃的。
大家都是吃了飯來的,畢竟在這個誰都不寬裕的時候,除非特殊情況,誰也不會在飯點兒去別人家。
程旭遠拿出一盒翡翠煙又散了一圈後,就坐下來和程福高等人聊天。
實際上,這個聊天基本上是程旭遠和二爺爺程福來聊。
程福來作爲大隊的當家人,跑的地方多,見過一些世面。
昏暗的煤油燈下,程旭遠說了一些自己工作的情況之後,程福來道:“大遠考上燕京大學,那就是咱們整個程家的臉面。”
“家興啊,我覺得這次擺席,絕對不能給孩子丟臉。”
“這次擺席,你準備怎麼弄?”
對於這個問題,程家興早就想好了,他沉聲的道:“二叔,我準備把家裡的豬殺了。”
“菜嘛,弄八道,煙最少也要小金鐘,再準備二十瓶老白乾。”
“我估計,如果全村一家來一個人,再加上親戚朋友,怎麼都得準備八桌。”
程福來道:“八桌有點緊張,你最好按十桌來打算。”
說到這裡,他咳嗽了一聲道:“家興,我和你幾個叔叔都在這兒,有啥缺的就說,這不是你自己的大好事,也是咱們整個老程家的臉面。”
“對,缺啥你就說,大遠是咱們縣唯一考上燕京大學的,咱們老程家絕對不能丟人。”說話的是程旭遠的四爺爺,他六十多歲了,聲音依舊不小。
程家興遲疑了一下,這才道:“二叔,我……我是這麼想的。”
“大遠這次擺席,就是爲了慶祝他去上大學。”
“我準備不收禮,就是請大家吃頓飯,好好慶祝一下。”
說到不收禮這幾個字,有些昏暗的燈光下,程家興的眼睛中,閃動着一絲絲異樣的光澤。
他就不收禮。
他就要讓十里八村,都知道他們家的大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