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月這話一說,其他幾個藝人也都多看了唐芯一眼。
心知肚明。
只是這種事,她們沒像司月一樣說出來。
“文總,我知道,以我的資歷,參加這種節目的確是有些浪費資源了,但這資源,是卓姐辛辛苦苦拉回來的,她給我那是理所應當,陳姐也好,王副總也罷,想要這資源,行啊,自己去找啊?”
“我現在是才起步,可按照唐芯姐幾位的想法,我也不用繼續往前走了,好資源都得讓出去,我就跟在後頭撿撿剩飯就得了唄?既然這樣,簽約英格還是自己奮鬥,有什麼區別?當初,我是認爲英格可靠,知道卓姐爲人,所以纔會毫不猶豫的簽約,但現在文總的態度就讓我有些寒心了,我們這種小藝人的資源這麼好搶走,以後誰還敢來?”司月慢條斯理又道。
當然,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這是規矩。
公司分配的資源,文總一句話想要給別人,那她即便心裡再不甘,那好,她認。
畢竟誰讓東西是公司的呢?
可現在,是卓濘早就說好甚至特地去爲她爭的,她沒道理讓。
“文總你也不用生氣,司月說的話也有道理,剛纔你們聊得挺歡快,可誰也沒問我一句吧?”卓濘殭屍臉一冷,又道:“讓我主動解約甚至去和投資方洽談換人,那絕對不可能,誰有本事誰去,你們要是真覺得不甘心,替咱們司月付了違約金,那《生活法則》愛誰誰去,付不了違約金,那就什麼都別想!”
卓濘都快拍桌子了。
她這暴脾氣……
這要不是給文總面子,她能將這會議室咂了。
文總眉頭皺了皺,在考慮利弊。
卓濘已經簽約,司月再籤的話那就是一些細節方面的要求,所以不管怎麼說,已經板上釘釘的事實。
想反悔,就一條路:違約,然後讓卓濘去談。
畢竟卓濘和對方熟悉,從司月這個小蝦米換成唐芯這個當紅小花,對方絕對不會不同意。
但卓濘要是不願意,公司其他人沒這本事,即便付了違約金不讓司月去,唐芯也未必能頂替她去的成。
“小卓,你確定,要讓司月去?”文總又問了一聲,“你有這人脈是好事,對公司來說也沒有損害,我當然是支持的,只要人選你能確定好才行。”
卓濘手底下不少藝人吧?
只算女藝人的話,除了司月還有兩個,在場的那個顧伊織就是。
論二人的條件。
司月模樣驚豔甚至耐看,但總覺得沒什麼能力,而且脾氣不太好,這個顧伊織容貌上雖然差了司月一頭,可看上去溫婉文靜,一股子書香氣息,給人的感覺很舒服,哪怕是她去參加,似乎都比司月更加合適一點。
當然了,文總對司月的瞭解,也只限於這張臉。
姣好的容貌,本就容易忽略內在,再加上司月剛纔開口懟唐芯,當然不會給文總留下好印象。
“只有司月最合適。”卓濘一口咬定,自信滿滿。
顧伊織也是她的藝人,這次的資源的確偏向了司月,但不是沒理由的。
一般的藝人,她真不敢這麼大大咧咧的就將人送到那樣規模的節目裡去。
是因爲司月可以,她纔會去替她爭替她試,現在哪怕司月不去了,她都不可能將機會給手底下任何一個人,因爲其他人沒有司月這樣的能力和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