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秀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離開的,後來他回憶起來,記憶似乎斷層了,怎麼都想不起來。
他愛宋錦嗎?洛秀第一次在心底這樣問自己。
愛、是什麼?
像爸爸和媽媽那樣伉儷情深,至死不悔嗎?
這樣的感覺,似乎還不錯。
只要想想他和宋錦生活在一起,有家、有孩子、就覺得很滿足,而一想到她馬上要嫁給別的男人,胸腔裡的怒火馬上就要噴出來了。
可惜,就像齊歌說的那樣,他錯過了機會。
洛秀當天早上就回了京都,走的匆匆忙忙的。
沉香看着主子陰沉莫測的臉,也不知道主子心底究竟是怎麼想的。
就這樣鎩羽而歸了?主子的傷就這樣白受了?
洛秀的心思沒人猜的透,上飛機前他望着自然秀麗、豐饒幽雅的雲南風景,露出一個陰惻惻的笑容。
他絕不會、就這樣算了的!
扭頭便頭也不回的進了機艙。
洛秀的座位是頭等艙,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洛秀閉上眼休息。
他本來不想這麼早趕回去,但幫裡出了事,他必須要回去坐鎮,這才離開幾天,那羣老東西就開始蠢蠢欲動了。
洛秀無聲的笑了笑,俊美的側臉攝人心魄。
隔着走道的座位上坐着個戴墨鏡,一頭栗色波浪捲髮的美女,高挑身材,打扮時尚,走到哪裡就跟個發光體似的吸引人眼球,此時那女人兩手抓着報紙,看着是在認真看報紙,實則墨鏡下眼睛一直在偷偷觀察着旁邊的男人。
臉蛋,完美,身材,完美,氣質,完美,身上的西裝手工定製,造價不菲,戴的手錶可是PatekPhilippe世界限量版,估摸着她所有的積蓄都搞不到那塊表。
佟玉卮一顆心砰砰砰跳的飛快,看來經紀人說的沒錯,頭等艙果然最能釣到優質男人,這男人不僅優質,還很極品。
她現在一點都不心疼坐頭等艙花的錢了。
佟玉卮看那男人好像睡着了,就大着膽子近距離打量他,不由得更是傾心,這男人簡直像是個藝術品,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他。
完美!
她趕緊掏出小鏡子補妝,描描畫畫了半天總算滿意的看着鏡子裡精緻美豔的自己,朝着自己拋了個媚眼,簡直快被自己給電暈了,她就不信憑自己的長相手段拿不下這個男人。
可惜,三個小時過去了,那男人沒有一點醒過來的跡象,眼看飛機就快要到站了,佟玉卮暗暗着急,這要是搭不上訕,她的計劃不是就要落空了。
可惜佟玉卮在這兒着急也沒用,她總不能跑過去把那男人給搖醒吧。
眼珠一轉,佟玉卮計上心來,擡手招來空姐,大聲道:“給我來一杯橙汁,要冰的。”
“好的,小姐您稍等。”空姐非常有禮貌的笑着回道,剛要轉身就被身後的女人給叫住了。
空姐笑容甜美和善的看着面前美豔四射的女人,“請問您還有什麼事?”
佟玉卮目光暗暗瞟了眼旁邊睡着的男人,用自以爲漫不經心的語氣道:“雖然機艙裡的溫度適宜,但還是非常容易感冒的,你給這位先生拿個毛毯吧。”
空姐在這飛機上什麼人沒見過,這女人什麼目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本着好素養空姐語氣溫柔道:“這位先生的助手已經提前吩咐過我們了,不可以打擾到他,對不起小姐,您的要求我無法做到。”
佟玉卮秀眉狠狠蹙了起來,計劃又落空了。
等空姐離開後,佟玉卮氣惱的垂着前邊的椅背,想發出點動靜把那男人吵醒,結果換來前邊的乘客一句神經病。
在佟玉卮的氣悶中,飛機終於落地,廣播裡甜美的報站聲響起,佟玉卮一動不動緊緊盯着那男人,結果看到一個身高堪比歐美男模的英俊混血男人朝這邊走來,佟玉卮狠狠嚥了口唾沫,今兒真是黃道吉日啊,極品帥哥一個一個的讓她飽眼福。
結果那混血兒走到那男人身邊彎腰恭敬的說了句什麼,那男人緩緩睜開了雙眼,一瞬間,佟玉卮覺得自己好像被什麼掐住了喉嚨。
就在她愣怔的時候,那男人已經起身,看都沒看她一眼淡漠高貴的從她身側走過,一身白色西裝勾勒出男人清瘦修長的身姿,比身後畢恭畢敬跟着的混血男人還要高那麼幾分。
天哪,她感覺自己要呼吸不過來了。
“等等。”佟玉卮立馬從花癡狀態中回過神,提起包包就朝兩人離開的方向追去,結果人家走的是VIP通道,她連個影子都沒看到。
即使走VIP通道也是要出機場大門的,佟玉卮火急火燎的走出通道口,結果遇上了來接機的粉絲和一批娛記,把她的路堵得是水泄不通,佟玉卮真想大吼一聲把這些人全都轟走,但她沒忘了自己身份,臉上掛着假笑和粉絲打招呼。
經紀人護着她往外走,佟玉卮往門口看了一眼,便看到一輛低調奢華的賓利轎車前,混血男人恭敬的打開車門,那個風華淡漠的男人彎腰坐了進去,車門合上,徹底隔絕了男人的身影。
直到轎車開走,佟玉卮還是有些失魂落魄的,她就這樣和她的男神失之交臂了,京都這麼大,下次再相遇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要是知道他叫什麼名字就好辦了。
佟玉卮腦海裡靈光一閃,突然想起她好像在哪裡見過這個男人,報紙?還是雜誌上,等回到保姆車上,她立馬讓助理把她最近看過的報紙雜誌都找過來。
小助理不敢抱怨立馬去辦,佟玉卮最終在上個月的報紙頭版上看到了一個男人的半身照,玉容俊美非凡,笑的自信而淡然,正是剛纔那個男人。
再看標題,洛家大少失蹤十年突然現身,出任洛氏最年輕執行總裁。
洛氏,佟玉卮如雷貫耳,全國首屈一指的大財團。
那麼這個男人,就是洛氏的新任當家人——洛秀。
天哪,佟玉卮捂住嘴,不可置信的驚呼……
轎車裡,洛秀翻着公司這個月的財務報表,一目十行的看過去,在他的火眼金睛下,沒人敢做手腳,除非不想活了。
等洛秀滿意的把報表扔到旁邊的座位上,沉香瞟了眼洛秀的臉色,斟酌了半晌說道:“茱萸將事態控制的差不多了,留着高慶翔和他的狗腿等着主子您親自回來處理,您看要不要……。”沉香做了個咔嚓的手勢。
洛秀目光看着窗外,淡淡道:“先留他一條命,派人跟緊他,看他最近跟什麼人見面,不要放過一絲細節。”
沉香一轉眼就明白了洛秀的意思,恭敬道:“是。”
這高慶翔是老幫主唐中元的心腹,在幫中很有威望,當年洛秀殺了唐中元后,這個高慶翔非常有眼色的投靠了洛秀,而當時洛秀根基不穩,正要高慶翔這樣的老人來幫他穩住腳跟,這些年來高慶翔暗地裡做了不少小動作,他自以爲沒人發現,其實洛秀心底明鏡似的給他記着呢,要解決他得找個由頭。
結果這次洛秀去雲南一趟,高慶翔就折騰出事兒來了,竟然想要造反,這可真是越老越糊塗,腦袋被屎糊了。
想扳倒洛秀前幾年還有那麼一絲可能,而現在,無異於蚍蜉撼大樹。
高慶翔不是這麼沒腦子的人,唯一一個可能就是他背後有一股勢力在幫他,纔給了他膽子來挑戰洛秀的權威。
但不論是什麼人,總會露出馬腳來。
洛秀看着窗外飛快倒退的風景,緩緩而笑。
沉香突然想起一件事,看向洛秀道:“洛漩她,該怎麼處理?”
洛秀冷淡的聲音如堅冰:“扔到非洲去,是生是死看她的造化了。”
沉香猛然打了個哆嗦,主子都這樣說了,那就是死路一條啊,非洲那裡是人待得地方嗎?更別提洛漩一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到時候連骨頭渣子都找不到。
不過他倒是理解主子的心情,不僅有父母的恩怨在裡邊,還騙了主子,更重要的是,她曾經竟然想要主子殺了宋錦。
死的也不虧。
……
洛秀走了,宋錦鬆了口氣,連呼吸都感覺順暢了許多。
吃過早飯後,宋錦窩在齊歌懷裡開始給他講這些天發生的事情,宋錦已經儘量挑着講了,但齊歌還是從她的字裡行間感受到當時是多麼危險,不由得將宋錦抱的更緊,垂眸緊緊的盯着她,抿脣不悅道:“以後不可以這麼傻了,你現在不是一個人,一切爲了孩子着想,萬一你出了什麼事,你要我怎麼活?”
宋錦笑了笑,摸着他的臉柔聲道:“你放心吧,我很清楚我的身體,絕對不會讓孩子有事的。”
齊歌埋首在她肩上悶悶道:“那也不行,以後我再也不離開你了。”
齊歌發誓,他以後再也不要經歷這樣的生離死別了。
等回去後他就遞交退伍申請,忙活了這麼些年,也是時候歇歇了,到時候他找一個輕鬆點的工作,每天守着宋錦和孩子,就這樣平淡的過一輩子也不錯。
洛秀的事情宋錦她不說他也不主動問,兩人很有默契的不去觸碰這個禁區,但孟祁,齊歌心底實在是疑惑的很,等他開口問宋錦,宋錦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眸淡淡道:“以後你要習慣他的存在。”
不是她想要隱瞞齊歌,而是她根本不知從何說起,而齊歌也非常相信宋錦,見她不說就知道她身上肯定有秘密,也不強求她必須說出來,笑着揉了揉她的頭髮,眼神寵溺:“要保護好自己。”
宋錦重重點頭,突然想起來什麼看了眼齊歌有些心虛的低下腦袋,齊歌好笑的在她耳邊道:“又怎麼了?”
宋錦手指在他胸上畫圈圈,鬱悶道:“我怕外公不讓我出門,所以是偷偷跑出來的,外公發現我失蹤了,一定會滿世界的找我的,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讓外公擔心的。”
不論齊歌和外公的芥蒂有多深,畢竟是長輩,作爲一個賢妻,宋錦很懂得自己的位置。
一聽宋錦提起外公,齊歌眼珠就沉了下來,宋錦一看齊歌臉色不好,以爲他生氣了,心底正沒底的時候齊歌突然摸着她的臉笑道:“沒事,等會我打個電話回去,和外公解釋一下,外公是不會怪你的。”
宋錦埋首在他懷中笑道:“好。”
溫香軟玉在懷,齊歌即使再清心寡慾也有些慾火焚身,但每次他只要一起這樣的念頭,下身就會非常痛,這次也不例外,齊歌劍眉微微蹙起,儘量讓自己平靜下來。
病牀是單人牀,躺兩個人本來就非常勉強了,宋錦嫌熱一直在他懷裡拱來拱去的,一時讓齊歌更是難受的很,宋錦聽到一聲細微的嚶嚀聲,擡眸便看到齊歌緊蹙的劍眉,彷彿壓抑着巨大的痛苦。
宋錦趕忙坐起來擔憂的問道:“你怎麼了,是不是我碰到你的傷口了?”
齊歌擺擺手,“沒……沒事。”臉色卻越來越紅。
宋錦一看他臉紅了,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抿脣笑了笑,又重新躺回他懷裡,柔聲問道:“那裡還疼嗎?”雖然說這種話題有些羞羞,但兩人就要結婚了,夫妻之間說這種話不是很正常嘛。
宋錦如此直言不諱的說出來,齊歌臉更紅了,移開視線不敢看宋錦的眼睛。
他怕他忍不住……
宋錦捧回他的臉,雙眼直視他的眼睛,聲音柔情似水,剎那間把齊歌的心都給化了:“既然忍得如此難受,那就別忍了。”
這個男人,她嫁定了,既然註定要在一起,那早一點晚一點又有什麼關係呢?
她宋錦不是個三心二意的人,洛秀再好再令她心動她也不會吃着碗裡的看着鍋裡的,更何況,那只是曾經,現在,陪着她的人,是齊歌。
“不行。”齊歌斬釘截鐵的拒絕,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你的身體經受不了,而且,在結婚前,我不能碰你。”
這男人還真是個正人君子,宋錦心底爲他的體貼感動,臉上卻嘟着嘴不滿道:“醫生都說了過了三個月之後,只要動作輕點是沒事的,難道你是對自己沒信心嗎?”她只是看齊歌忍得如此難受心疼而已。
齊歌噎了噎,鬆開宋錦背過身去,“總之結婚前我是不會動你的。”這是他的原則更是對宋錦的尊重。
宋錦好笑的錘了一下他的背,見男人不爲所動,把臉貼在他的背上,一手穿過他的腰摸着他胸膛上的肌膚,一舉一動充滿挑逗,齊歌憋得辛苦,宋錦笑的也很暢快。
兩人在這邊蜜裡調油的好不快活,孟祁聽牆角聽的快憋出內傷了,恨恨的揪着牆角的草,心底把齊歌罵了個狗血淋頭,卻到底不敢再生出害他的心思了。
宋錦是個言出必行的人,他要再敢欺負齊歌,他就可以給他的小弟弟收屍了。
元君身輕如燕的倒掛在房檐下,看着孟祁吃醋的模樣有心想逗逗他。
“你看你的女神多幸福啊,你就放手吧,有句話怎麼說來着,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放手。”元君45°角明媚憂傷的望着天空。
“我呸,你個臭老道給我滾一邊去,別以爲我打不過你,我是懶得跟你個老頭子計較,要我放手,那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孟祁最恨別人拆散他和女神,現在在他的眼裡,元君就是個要毀了他幸福的大壞蛋。
“呵呵,小夥子,你走火入魔了,要是再不清醒點,你一輩子都搭進去了。”元君越看越覺得這孟祁就像個神經病,不論說話做事還是動作都透着一股神經質。
“你TM才走火入魔。”孟祁大罵一聲跳起來就朝元君攻去,身形凌厲非常,嘴裡吼道:“爲了女神我心甘情願。”
元君一點都不敢小瞧孟祁,短短時間而已,這傢伙功夫竟然又提高了,元君心底驚疑不定,面上不動聲色的迴應,竟然被激怒的孟祁一拳打在臉上,牙都打飛了一顆。
這傢伙,情緒竟然能影響他的力量,越生氣發揮出來的力量就越強,不知道主子給他餵了什麼藥,讓這傢伙跟個寵物似的崇拜她。
宋錦也很無奈,當初她是抱着把孟祁馴成溫順的小綿羊的心思,對她忠心耿耿,沒想到這傢伙對她是夠忠心,但對她更深的是一個男人對女人最原始的*和佔有慾,後來朝着這方面越奔越遠,一去不回頭。
現在,孟祁對她的感情已經強烈到深深根值於骨子中,除非死,否則這份感情永遠都不會變質。
中午的時候,鐵柱回來了,看到醒過來的齊歌熱淚盈眶,沉沉道:“我把弟兄們的屍體都找到了,一共十八具,但是卻沒找到蘇哥的屍體,那個叛徒也被我活捉了,首長,兄弟們死的好冤啊。”
蘇哥就是蘇高,他當時爲了保護齊歌孤身引開匪徒,下落不明。
宋錦悄悄走了出去,轉身關門的時候看到齊歌坐在牀邊落寞晦澀的背影,心底就有些難受,宋錦知道,齊歌自醒來就一直都不開心,他是爲自己的無能和兄弟的慘死而難過悔恨,所以宋錦用說話來吸引他的注意力,讓他不要想那些傷心的事情。
但有些事情,總要面對的,齊歌他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是萬千軍士心中的領袖,沒有什麼事情能打擊到他,相信這次他也一定能挺過去的。
輕輕帶上門,宋錦在院子裡的長椅上坐了下來。
半小時後,鐵柱步履沉重的走了出來,走到宋錦身邊低聲道:“嫂子,首長心中不好受我都知道的,你一定要多勸勸他,別讓他鑽死角。”
鐵柱記得有一次首長帶隊去清剿一個跨國走私的團伙,當時有個小嘍囉把槍藏在鞋底,關鍵時刻朝首長開槍,有個同伴衝出來替首長擋了一槍,當場就死了,那件事給首長留下了很深的陰影,以後只要是他帶隊,保證隊員的安全是第一要務,而現在他的隊員全都死了,作爲一個領袖來說,沒有什麼打擊比這更嚴重。
別看首長平時總是冷着臉,對下屬非常嚴格,那也是爲了他們着想,其實首長對自己手下的兵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嗯,我知道,辛苦你了。”宋錦對鐵柱笑着道。
鐵柱趕忙擺手,“如果沒什麼事的話我就先去忙了,蘇哥的屍體還沒找到,我還得再帶人去林子裡跑一圈。”鐵柱說完就走了。
又坐了一會兒,宋錦起身朝病房走去,推開門,便看到病牀上蜷縮成一團的男人,看起來那麼脆弱。
這是她第一次看到不再強勢的齊歌,高大的身軀像個蠶蛹拱成一團,看的宋錦鼻子發酸。
永遠像個定海神針般沉穩強大的齊歌,原來也有如此脆弱的時候,即使是神,也會疲憊,會憂傷,會難過。
齊歌他是人,不是神。
聯想到他的身世,宋錦更是心疼他,走過去在他身邊躺下,默默陪着他。
從正午到夕陽下山,窗外的最後一縷霞光被月光取代,宋錦迷迷糊糊睡着的時候,聽到翻身的動作,下一瞬她落入了一個溫暖的懷抱,那人在她耳邊低語。
“小錦,對不起。”
宋錦睜開迷濛的眼睛,正想要問一句爲什麼對不起我,齊歌突然將她緊緊的勒進懷中,讓宋錦差點喘不過氣來。
“我本來想回去之後就遞交退伍報告,想永遠陪着你,再不經歷那些危險,但是……。”頓了頓,齊歌接着說道:“想到那些兄弟的慘死,我就覺得自己很自私,他們爲了國家爲了人民犧牲奉獻,而我竟然因爲疲憊而想要逃避,對不起我身上的制服,對不起敬仰我們的子民,更對不起我當年在國旗下發的誓言。”
黑暗中,宋錦眼睛亮晶晶的,這個男人還真的是赤膽忠心,也正是這份正直才更加吸引她。
宋錦笑眯眯的摸着他的臉:“男人就是應該建功立業,保家衛國,你這樣的選擇沒錯,而且你是軍人,怎能永遠沉溺在兒女柔情中,否則你豈不是辜負了國家這些年對你的栽培,放心去做吧,我會永遠在你身後支持你的。”
齊歌將她抱的更緊:“可是這樣我就沒有那麼多時間陪你了。”
“天下哪有兩全其美的好事呢?你放心吧,我一個人也會過的很好的,不用擔心我,倒是你,遇到危險的時候一定要多想想我,想想我們的孩子,別隻顧着往前衝。”
齊歌點頭:“我答應你。”
宋錦心底嘆息了一聲,雖然很希望齊歌能陪在她身邊,但他是她丈夫的同時,更是一名軍人,沒有大家哪兒來的小家,多多理解包容吧。
齊歌心底對宋錦的愧疚更深,心底更是堅定了以後一定要加倍對他好。
他何德何能才能娶到如此明理識大體的妻子,一定要加倍珍惜。
三天後,齊歌已經能下地走動了,宋錦便陪着他在小鎮上到處逛逛,這裡有很多帶有民族風情的特產,都是宋錦以前從未見過的,齊歌看宋錦這麼開心的樣子也非常高興。
兩人就像一對平凡的戀人一樣手牽着手看日出日落,遊玩賞樂,動情時會擁抱會接吻,齊歌不是個好的戀人,卻是個稱職的丈夫,他不會浪漫的花招,但所有的愛意都藏在他的溫柔體貼中,卻比甜言蜜語更能打動宋錦的心。
兩人的感情在這幾天的相處中迅速升溫,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都無比默契,這讓宋錦感覺心底甜蜜蜜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的滋味。
而齊歌,這幾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樂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時光永遠定格在這一刻,不去理會世間紛擾,和宋錦平安喜樂的在這裡生活一輩子。
但該來的,還是要來。
孟老爺子已經知道宋錦跑去找齊歌,也知道齊歌已經沒事了,在電話裡非常生氣的勒令兩人快點回來,否則他不顧身體也要趕過去。
掛了電話,齊歌走過去牽起宋錦的手:“婚禮已經策劃的差不多了,等回去,我們就結婚吧。”
宋錦笑着靠在他懷裡:“好。”
當天下午,兩人踏上了回京都的飛機。
而孟祁,兩天前宋錦已經把他趕回京都了,走之前孟祁還不情不願的,但讓他留下來看兩人秀恩愛他遲早要憋出內傷,再不情願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辦公室處理文件,手指飛快的在文件上籤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門,得到洛秀允准後走進來。
“齊歌和宋錦今天下午從雲南回來了。”
洛秀簽字的手頓了頓,墨跡暈染開,眸光越發冷戾,最終還是把他的名字龍飛鳳舞的寫了出來,把文件合上扔到一邊,靠回椅背裡勾脣冷笑。
“終於捨得回來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臉色,想了想道:“齊歌找的國內最頂尖的婚禮策劃師,現在婚禮已經佈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們的結婚請帖送到公司來了。”說着沉香變戲法似的從背後拿出來一張鎏金燙邊的大紅請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辦公桌上。
身子稍稍後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發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張大紅請帖,竟然沒有動怒,拿過來打開。
一個凹出來的心形裡是兩人的合照,男帥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邊一行燙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歡迎各位來參加齊歌先生和宋錦小姐的結婚宴席,上午十點,在酒店後邊的大教堂舉行正式的結婚典禮,望各位屆時準時到場。
齊歌宋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紅,下邊還用花體印着一行行字。
錦繡良緣,佳偶天成。
洛秀捏着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卻突然勾着脣笑了。
邪氣凜然,妖孽如火。
錦繡良緣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宋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錦才應該是天生一對。
今天是五月初五,離五月十八還有十三天的時間。
足夠了。
“替我辦一件事去,到時候,我要在婚禮上給他們一個驚喜。”
同一時間,京都各個有頭有臉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來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類的姑娘直接哭鬧了起來。
男神結婚了,新娘不是我。
雖然之前就有消息齊歌要結婚了,但沒想到這麼快,看來消息屬實啊,齊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謀面的宋錦罵了個狗血噴頭,什麼難聽罵什麼,甚至還成立了個反宋錦後援會。
一個貧民出身的丫頭也敢肖想她們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難而退不可。
這些風波宋錦都不得而知,在飛機上她歪在齊歌身上睡了一覺,再醒來飛機已經到站了。
齊歌給她披上大衣,牽着她的手走出機場大廳。
來接他們的,是林玉。
------題外話------
今天更的夠多吧,嘎嘎
猜猜洛秀要給倆人什麼驚喜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