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鳥!藍鳥!c區請求支持!”
刷……
伴隨着求援,一架蘇-27戰鬥機迅速靠近戰場,當然它並不是求援口中的藍鳥,藍鳥是諾德新一代武裝直升機,因爲第一代騷包的通體藍色而被命名。自然,此時它已經是迷彩色,藍色實在是太引人注目。
蘇-27戰鬥機完全沒有發揮出它的效果,被當做預警機來使用,這是幾位諾德皇家公司總裁從蘇聯弄來的傢伙。
蘇聯此時已經開始顯示出疲態,一些國家已經在抽取它的生命力,諾德不爲賺錢,只是盯着那龐大的軍備。
航空母艦這樣的東西現在還太醒目,諾德一些商人即便是同蘇聯關係密切,想要弄回一艘也十分的困難,不過蘇-27戰鬥機倒不是太難,雖然它剛剛服役兩年。
噠噠噠噠噠噠~
藍鳥很及時的趕到,機槍瘋狂的掃射着下面的武裝人員,富有一些的軍閥還有火箭彈、防坦克炮之類的威脅武器,但窮一些的只能任人宰割。
“投降,我們投降!”
這已經不是第一例,前面很多都是榜樣,最爲主要的就是他們同諾德公國根本就不是一個檔次上的武裝,服輸投降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戰爭已經持續幾個月,局部的小戰役根本沒有驚動任何一個國家,畢竟雙方的總兵力甚至沒有超過一個團。
準確來說諾德公國一共動用三個團,可是其中有兩個屬於僱傭軍,他們是一早諾德公國就埋下的種子,此時正好發揮作用,戰事多半都是他們在進行。
截止到1987年11月初,諾德已經完成整個西撒哈拉地區的統治,少部分武裝份子逃離出西撒哈拉,大部分選擇投降或者被處死。當然,處死的部分並沒有被見報,諾德公佈出來的雙方死亡數量不足三百人。
實際上?實際上諾德軍方陣亡三十二人、傷一百餘人,而西撒哈拉自治武裝分子亡三千六百餘人、傷60餘人。
西撒哈拉武裝人員並沒有太大的抵抗心理,往往火炮轟擊半個小時,武裝直升機掃射一圈,接下來就是打掃戰爭的事情。
平民傷亡?怎麼可能有平民傷亡,提前已經通知讓他們離開,沒有離開的全部都是武裝分子,因此沒有平民傷亡。
平復西撒哈拉自治只是一個開始而已,如何發展纔是接下來主要要做的事情,不過在這個過程當中,一些事情也做出改變。
經過一個月的統計,西撒哈拉地區人口接近70萬,這比之前預估的40萬要多出太多太多,主要原因就是他們都在武裝分子的統治之下,根本得不到太清楚的人口資料。
70萬的人口對於諾德公國來說的確是一大難題,首先就是管理人員上的不足和治安方面,畢竟人口雜亂各地、各種統治下都有,如何規範、和平的管理是值得商討的一件事。
爲此內政部大臣史密斯再一次來到西撒哈拉行省,他將暫時代理西撒哈拉行省省長,接下來的兩年他會一直留在這裡,直到事情基本安排妥當。
70萬人口的行省依靠一萬餘士兵自然不行,因此軍隊的擴編勢在必得,約瑟夫初步訂下的數量是三萬,整整三個皇家國防師。
諾德公國將取消國防第一軍編制,改爲皇家第一國防師、皇家第二國防師、皇家第三國防師,皇家第二國防師、皇家第三國防師將分別駐守在毛里塔尼亞、阿爾及利亞邊境上,而皇家第一國防師則駐紮在阿尤恩,擔任衛戍軍隊。
軍隊要改革而行政編制同樣要做出變更,阿尤恩作爲西撒哈拉的行政中心,本地居民將會控制在15萬左右,新生兒不計算在其中。除去阿尤恩之外,諾德還準備在西撒哈拉擴建五個五至十萬人口的大型城市,他們將分佈在西撒哈拉東北部、和南部。
這些城市大約會容納50萬左右的人口,剩下的20餘萬將會分別安置在一千個綠洲小鎮上,西撒哈拉未來人口一定還會增加,因此這些小鎮都是按照千人小鎮標準進行建造。小鎮屬於直接歸屬諾德管理,但從某方面而言,他們也需要受到附近城市的約束。
每年這些小鎮議員們都會前往城市議院進行會議,市長也有權利召集附近小鎮鎮長前來城市召開會議,只不過他們對於下面小鎮的建設只有建議權而沒有命令權。諾德稅務部門是直轄管理,因此市長也沒有權限剋扣小鎮稅收進行城市的建設。
城市其實同小鎮沒有太大的區別,或者說它就是大一些的小鎮而已,阿尤恩同樣如此,他只是暫時的西撒哈拉行政中心,未來遲早要裁撤,諾德內閣會對西撒哈拉進行直接管理。
因爲忠心的問題,小鎮、城市將會進行大混編,一些以前不同組織的投降成員現在有可能居住在一個城市(小鎮)裡,甚至他們有可能是鄰居。雖然這樣做對治安有很大的壓力,可是從某方面來說斷絕以前組織聯繫他們的可能。
約瑟夫沒有奢望永久、也不期盼着沒有一位內奸,但是相信隨着時間過去,生活的穩定,沒有人會再向往以前的生活。
服裝加工車間、大型重工業集團,這些都被陸陸續續的遷移到西撒哈拉,同時一些本地公司、集團也在政府的幫助下提高產能獲得訂單,70萬人口做到無崗位空缺並不是很困難。
一開始他們的薪水也許只有每年幾百歐元,但即便這樣也是他們之前難以想象的。而隨着諾德本土的經濟提升,幾年內讓這裡的年人均收入達到兩三千歐元並不是難事。
現在每一個小鎮、城市最火熱的崗位就是小鎮治安官和城市警察,尤其是城市內,人口多、身份複雜,相當難管理。治安官和警察也許是唯一同諾德薪水相應的崗位,即便是小鎮鎮長、市長都是跟着城市的建設而發放工資。
由於治安不穩定的緣故,200人口的新小鎮將會安排五到十名治安官,而城市則是上百警察以及部分退役士兵組成的擁有武裝直升機巡邏的特警負責治安問題。
特警不比普通警察,他們屬於市長直接管理,也是市長手中唯一擁有的武裝力量,不過這支武裝力量的數量則在議會的掌控之中,100——500範圍內由議會決定。
議會代表的幾乎就是平民的利益,如果本地治安較差而且稅收良好,那麼他們也許會同意400亦或者500特警的市長請求。治安良好、稅收較差,那麼拒絕請求也理所應當。這樣的事情三年可重新選舉一些,如果市長允許,則隨時可以對此進投票。
說明白一些,議會和政府是互相牽制的部門,但如果雙方達成一致,那麼隨時可以改變規矩(規矩不等於律法,律法只有上議院有資格改動,前提獲得大公允許。),這是爲靈活管理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