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二十二章 洪大善人
ps:想聽到更多你們的聲音,想收到更多你們的建議,現在就搜索微信公衆號“qdread”並加關注,給《重生潛入夢》更多支持!“黑雨!慢點跑,你哥我這個腳疼……跟不上你!”洪濤拄着一根樹叉子,一瘸一拐的走在一條小溪邊上。
“你不是我哥,我哥叫大傻!”那個女孩子穿着一身譚晶的運動服,光着腳丫子在前面亂跑,那些碎石頭在她腳下就和沒有一樣。
“他就是三傻!你們三正好湊一塊兒……”譚晶帶着一頂竹子做的大斗笠,一隻手攙着洪濤的一隻胳膊,另一隻手提着自己的旅遊鞋,兩隻腳居然也光着,只不過有時候碰上比較尖銳的石頭,依舊會呲牙咧嘴的疼一下,和那個女孩子歡蹦亂跳的模樣沒法比。
這個女孩子已經讓洪濤正式取了一個名字,就叫黑雨,因爲她姓黑,生下來的時候正好下雨嘛。至於是不是合適、是不是好聽,洪濤纔不去費那個心思,怎麼省事怎麼來,這才符合他的處世準則。雖然他們兩個一個姓洪、一個姓黑,有點勢不兩立的意思,但是這個小孩和洪濤好像還真是有緣分,她除了晚上睡覺的時候是跟着譚晶一起睡的,剩下的時間只要睜着眼,立馬就往洪濤身邊湊,很有依賴感。
這種感覺是怎麼來的,洪濤也解釋不清,更分析不出來。他琢磨着這可能是因爲自己是第一個對她比較好的人,所以她就把自己認爲是她最親近的人了吧。黑雨的智力雖然沒問題,但由於沒受過任何教育,連父母的關心也沒嚐到過。所以她的思維很簡單,有點像動物的本能。她第一眼看見你,認爲你對她有危險,不管你怎麼討好,她都不會和你親近。反之亦然,只要她認爲你沒危險,你就算不愛搭理她,她也不在意,依舊會往你跟前湊。
譚晶就是她認爲對她有危險的人,雖然晚上必須和譚晶一起睡。但是她從來不往譚晶身邊湊,能躲開就躲開,搞得譚晶自己也非常無奈,就好像她虐待過小女孩一樣。
說是小女孩,其實人家比洪濤還大一歲呢。嚴格意義上講,洪濤還得管人家叫姐姐呢。只不過是因爲長相比較嫩,身材又不高,所以黑雨看上去比洪濤和譚晶要小很多。所以洪濤從來不叫什麼黑姐,頂多是叫她一聲名字,更多的時候他還要自稱爲哥哥,反正黑雨也不在意,她只是每次都強調一下。她還有個叫大傻的哥哥。
現在她那個哥哥也不用再窩在那個豬圈一樣的房子裡受罪了,其實受不受罪誰知道嗯,反正他總是看着人笑。自從洪濤和村長達成了協議。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五六位村子裡的女人衝進屋裡,把渾身發臭的大傻給用門板擡了出來,把他家的房子連同房子裡的東西直接就給燒成了平地。
然後大傻就被她們擡下了山坡,來到那條小河旁,殺豬一般把大傻拔了個精光。按在水裡就是一通洗刷,順便把他那一頭火炬造型一般的頭髮也給剃光了。再次擡上來的時候。大傻已經煥然一新,除了表情依舊之外。再也看不出他之前那個活鬼一般的模樣。他雖然是真的傻,但是他應該對自己的遭遇也有感覺,反正他坐在門板上,看着腦袋頂上的大樹,也舉起手來一邊衝着天空比劃,一邊咿咿呀呀的也不知道在說着什麼,好像他在和誰交流着,不會真的是什麼神靈吧。
不管是不是神靈,黑雨看到她哥哥這個樣子,也很高興,還把她從譚晶這裡得到的一面小鏡子也給了她哥哥玩,然後就帶着洪濤和譚晶,開始按照她哪天掰着手指頭給洪濤介紹的那些景點,開始一個接着一個的轉悠了。不得不說的是,她的欲求真的很低,絕大部分景點對於洪濤來說,根本就不是什麼景點兒,有幾隻蛤蟆在石頭下面藏着,黑雨也把它當做一個可以向別人炫耀的事情。從這點上看,她之前這十八九年過得真是太沒有味道了,沒人和她玩的時候,她恐怕就是把她對生活的一切向往都寄託在這些景點上的。
連續轉了兩天,洪濤終於沒耐心再和她滿山的亂轉了,就算號稱自己也是山民的譚晶也失去了興趣。青山再好也不能天天看,綠水再清也得渴纔會需要,是時候該離開這裡了。不光是因爲村長們已經談出了一個讓洪濤滿意的結果,更主要的是洪濤帶來的那些補給都吃光了,再待下去,就得每頓喝紅苕粥、啃老鹹菜了。
回楊樹溝的時候,隊伍裡多了一個“城裡人”,黑雨在譚晶的打扮下,除了那一雙小手還是很粗糙之外,已經是個標準的城裡人了。她對於跟着洪濤離開自己生活了近二十年的老家一點兒意見都沒有,而且她不是沒聽懂洪濤意思,可是她的表現只是跑到大隊部,然後給臨時借住在這裡的哥哥褥子底下塞了一包糖塊,就心安理得的扶着洪濤的滑竿走了,連回頭都沒回。
錢家康父母的墓地就在楊樹溝村的後山上,村子裡的墓地基本都在這裡,只不過是有些位置好點,有些位置偏點。他們就屬於那個位置偏的,孤零零的兩個墳頭,如果沒有村裡人的指點,洪濤都看不見,都已經被雜草和灌木掩蓋住了,甚至中間還長出一棵小樹來。
現在洪濤就是這片山區的大救星,所以洪大善人的話基本等同於聖旨,什麼鄉里縣裡的領導,根本不管用,村民們一輩子能見到的最大領導,基本也就是村長了,有些村子的村長都死了好多年了,但是他還依舊活在鄉里的花名冊上。
對於錢家康的喪事應該如何辦,洪濤不參與,他只管出錢,而且他還不參加,唯一提供的就是那本基督山伯爵的英文版書,這個玩意上面有錢家康親筆畫的小黑點和小橫道,洪濤準備把它做爲錢家康的遺物,代替他的肉身葬在墓中。
不過這個墓地短時間內還無法建成,採石需要時間、刻碑也需要時間,另外喪事這玩意也不是說什麼時候辦就能什麼時候辦的,必須得找德高望重的老人來選日子。反正洪濤是等不及了,既然事情都談好了,那洪濤就選擇相信村裡人。
如果違約的話,對他們一丁點好處都沒有,修路的錢洪濤不會一次性投入,他要根據留守在這裡的柳工的意見來分批分撥的投入,只要有違約的情況出現,那對不起,錢我不投了。至於前面投入的,我還不要了,不是自己的錢,就是這麼任性!花着一點兒負擔都沒有。
三月底,洪濤一行人坐上滑竿,顫悠顫悠的回到了縣城,現在他們這幾個人不光在山區裡出了名,就算在縣城裡也是名人。修路這麼大的事情,不可能不傳出去,這件事兒也驚動了縣裡的領導,好幾百萬啊,就這麼從自己眼皮子底下溜走了,這是失職!於是楊樹溝的村民們破天荒的在村子裡見到了縣裡、鄉里來的大領導幹部!
可惜的是,洪濤他們根本就不在村子裡,有了滑竿這個代步工具,洪濤他們早就跑到十幾裡之外的那個大水庫邊上玩去了,這條路的最終終點就在水庫邊的那個大嶺灣村,做爲投資人,先去村裡享受一下地主老財的待遇,一點兒都不過分。
等鄉幹部領着縣裡的幹部追到大嶺灣村時,洪濤早就接到了村民帶來的消息,半天之前就走了,又去另一個據說是建在瀑布邊上的村子裡度假去了。反正洪濤是坐着滑竿讓人擡着走的,走到哪兒都有山珍野味兒吃,那些鄉縣的幹部是靠兩條腿爬的,如果他們能追上自己,那自己就把錢交給他們!
現在洪濤明白當年剛解放的時候,爲什麼十萬大山裡的土匪那麼難剿滅了。像這種連綿不斷的大型山脈,扔進去千八百的軍隊根本就沒用,別說土匪了,村子你都找不見,有時候幾十戶人家就在你的山背後,但你就是看不見。你要是弄來幾萬十幾萬的軍隊,對不起,還是進不來,除非你的軍隊全不吃糧食,否則光是這個後勤補給就能愁死人。
這還別趕上下雨天,真要是在山區裡趕上大雨,搞不好洪水和泥石流就來了,一下子吃掉你幾千人一點兒問題都沒有,另外你還得防着無處不在的毒蛇、毒蟲和有毒的水,沒有山裡人的指點和支援,剿匪太難了,能活着走出山區都是太幸運了。
反正不管怎麼說吧,後來這半個多月,洪濤就沒見過什麼幹部,他也不關心他們到底到了哪裡,一直到開車離開縣城,他接觸過的最大幹部就是村長!至於那些村子如何去和當地政府溝通、如何購買炸藥、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那洪濤就管不着了,還是那句話,能修就修,不能修就拉倒。前期這幾十萬的投入洪濤還真沒看在眼裡,他別的本事沒有,不把這幾百萬人民幣放在眼裡的心胸還是有的,只要那三百多萬美元還在自己賬戶了,讓他把這七百萬全燒了他都不會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