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的地圖上,往往會藉助同一顏色標註不同的疆域,在中國歷史地圖上,儘管自秦漢以來,西南地區就被同一種顏色標示爲均勻統一的整體;然而趙昺到了這個時代才知道與現代國家連續不斷的國境線不同,這一傳統認知疆域內的廣大區域,實際上並未被納入中原王朝的直接統治中。
這片不受中原王朝管轄的地域,往往被稱爲夷地、畲地或是苗疆,這片區域一般泛指今天的雲貴高原東部,苗族和其他西南民族集中居住的山地地區。居住在這裡的各民族,被中原王朝統稱爲‘生俚’也就是不服王法教化,不繳納稅賦,不服徭役,與政府爲敵之意。
早在戰國中期秦滅巴蜀後,爲了方便對遠離咸陽的巴地進行管理,除了進行武力征服外,也通過允准巴人自治,並通過聯姻,封爵加以籠絡,但是收效甚微,俚人仍然時常反叛。因而,東漢及後繼政權,不得不轉變策略,以懷柔策略拉攏,以向蠻人首領賜予印綬、爵號、財物,承認其地位。
漢高祖時爲了加強朝廷對流入黔中的巴人後代的控制,將黔中劃分爲酉、沅、辰、武、巫五溪,巴氏五兄弟後代各爲一溪之長,地位相等,“高祖厭若軍事,亦有蕭張之謀,故偃武休息,羈縻不備。”羈縻一詞的來源,即出自於此。
歷經魏晉南北朝至隋,羈縻政策日益完善和制度化。唐朝建國後,唐高祖李淵專門下詔,把羈縻作爲制度,正式推行。即由朝廷在少數民族地區設州,以俗爲治,區別於一般州縣。“遐荒絕域,邢政殊於函夏”的羈縻府州制度就此產生。
唐中葉降,在安史之亂和接二連三的朝廷黨爭中,帝國日趨衰微,藩鎮割據一方。羈縻制下的少數民族頭領,趁機擴張勢力,互相攻伐,成爲稱霸一方的土皇帝。當然,在羣雄逐鹿的唐末五代,這些土皇帝的實力,還不足以和兵強馬壯的中原王朝抗衡,和同是少數民族的契丹相比,就更是小巫見大巫了。
北宋崛起後,繼承並完善了羈縻制度,除承認當地少數民族頭領的政治地位外,對其中勢力較大者,還予以加官進爵或賜予領土,使之成爲北宋皇帝在該地區的代言人。羈縻制歷經唐宋兩代的發展,在西南地區形成特色,至元代演變爲土司制度。
依靠着這些名義歸附而事實獨立的地方政權,中原王朝不過僅僅能在形式上維持着對西南地區的統治,並不能實施有效的統治。諸葛亮的南撫夷越,既是包括孟獲的南中地區南蠻,也包括夷陵之戰時,響應劉備號召,在荊州南部威脅吳國的五溪蠻。
唐朝則在西南廣設羈縻州,儘管爲數有上百之多,但這些羈縻州府與藩屬國、藩屬部落之間的界線十分模糊。羈縻州往往像藩屬國一樣,僅僅接受冊封並履行朝貢義務,實際上仍然是獨立的。由於唐朝常常向邊疆各羈縻州攤派沉重的兵役和貢賦,許多羈縻州背離唐朝,甚至像南詔一樣,徹底脫離中原王朝,走上自立的道路。
吸取唐朝教訓的宋代,則將邊疆地區的羈縻州府列爲「極邊」之地,輕易不干預其事務,也不將其納入直接統治。領受官職的羈縻州首領,在繳納貢賦、提供兵員之外,其家族保持事實上的獨立地位。太祖趙匡胤立國之初遣王全斌平蜀後,其欲乘勢取雲南,並獻上地圖。趙匡胤卻以玉斧畫大渡河以西曰:此外非吾有也!
此後大宋歷代帝王都遵循了太祖皇帝的這一戰略,默認了大理國的獨立,兩國和平共處了三百年。其根由無外乎是擔心蠻夷們叛附無常,從而牽扯到帝國的精力,乾脆一棄了之。當然宋朝也並沒有完全拋棄羈縻政策,在西北及西南部分地區實施這一制度。
爲征服梅山生蠻,太宗起,就在梅山周圍設立數座營寨,屯駐重兵封鎖梅山,不許漢人與梅山徭人往來。可直到神宗時,朝廷派遣大軍征剿與招撫並用,纔將梅山地區納入宋朝管轄之下,並以王化之新地和人安德化的開化名義,在這裡設立了新化、安化二縣。但在西北宋朝卻沒有能阻止西夏的獨立,爲此大宋不得不動用武力,與西夏周旋幾十年,也未能取勝,反而是糜耗大量軍費,損失了數十萬大軍。
作爲後世來人,趙昺自然知道宋代以後的事情。說起來在這個時代正式歷代實施羈縻政策的一個轉折點,說起來卻有些戲劇性,完成歷史轉折的卻是同樣一直被中原王朝視爲蠻夷的蒙古人,而使他們能夠實現對南疆蠻夷的統治的工具,居然是驛道。
在第二次蒙宋戰爭中,爲了能夠避開長江天險,實現迂迴到宋朝的腹背的戰略目標。忽必烈率蒙古大軍,自川藏交界地帶南下攻滅大理,將雲南第一次置於中央王朝的直接管轄之下。爲了使雲南行省與內地相通,元朝先後修築了通往四川的建都道、烏蒙道和通往湖廣的普安道三條驛道。
由於蒙元佔領大理後將政治中心自大理遷往東部的昆明,一路東行、進入湖廣後,轉去往元大都的普安道地位愈加重要,而這條驛道,正好穿越了苗疆。至此才通過元朝修築的驛道,南疆的整個風貌才最後進入中原王朝的視野。
蒙元在奪取南疆後,始採用‘土司制’對新佔地區實行統制。土司其實也非正式官名,而是對類似官員的稱謂。在趙昺看來土司制同樣是脫胎於唐宋羈縻制度,當然也使得兩者有着相似性,又有着特別之處:
首先職位世襲,土官和中原王朝的諸侯王一樣,可以把職位傳給子孫,亦或是其他的親屬;其次土司在自己的領地內擁有比一般地方官更大的權力,在轄區內可自行任命屬官;再者土司在自己的領地內可以擁有一定數量的私人士兵、家丁和僕役,以維護自己的統治權威。
當然,朝廷對土司也不是毫無約束,除了名義上的稱臣外,土司對天子還負有其他義務。土司要同海外屬國的朝貢一樣向皇帝進貢,這也可視爲維持兩者君臣之盟的一種形式。另外逢改朝換代之際,土司要向新皇帝宣誓效忠,得到新王朝的承認和印信,才能延續政權的合法性。
不過元代的土司制仍然不能視爲成功,趙昺記的在元末紅巾舉義後,土司趁機擴張勢力,歸附地方軍閥或者乾脆自立門戶,參與到元朝末年的羣雄逐鹿當中。然而卻也因此惹了禍,因爲土司在這次改朝換代的過程中表現的太過活躍,以至於被最後的勝利者朱元璋視爲了獨霸天下的威脅之一。
在中原王朝眼中,治理苗疆的最重要任務,就是將語言不通、不受官府或地方土司管轄的‘生苗’,改造成通曉漢人語言、向官府或土司納稅服役的‘熟苗’,使苗疆成爲開化之地。爲達到這一目的,明清兩代都煞費苦心。
明朝建立後便利用西南地區的土司來征剿生苗、鎮守苗疆。而爲了防範牽制土司,又在各個土司轄地周邊,設立密集的衛所、軍屯,形成犬牙交錯、相互遏制的局面。但到了明末,西南各衛所衰敗廢弛,明朝不得不大量徵召土司轄下的土兵,以填補衛所虛空。可想而知,靠徵用土司土兵來維持苗疆穩定,只會使土司挾苗自重,尾大不掉。
到了後來爲了專注於抵擋來自北方的威脅,明朝只得徹底放棄征服苗疆的打算,竟然想到用一道邊牆,乾脆把牆外的生苗隔離在外。於是在遠在長江以南的湖南西部地區,修起了一道南起湖南、貴州邊界的亭子關,北至湘西州古丈縣境內的喜鵲營,途經鳳凰、吉首兩大湘西重鎮,全長三百八十餘里,縱貫整個湘西地區的長城。可見明朝的統治者是多麼無奈,實現統制又有多難。
到了清朝,位於湘黔邊界,包括黔東南和湘西在內的苗疆,成爲西南地區最後一片不受官府管轄的生界。歷代皇帝也是操碎了心,採用佂撫並舉,兩手都要硬的措施展開了征服。
雍正時,苗疆大員張廣泗曾建議:爲學習漢文、參與科考的苗人學童特批生員名額,以示獎勵。乾隆時則有明文規定:不許生苗參加考試,以示對熟苗的優待。而應試的熟苗,須註明新民籍,既與漢人考生區別,又方便錄取時的照顧。
同時,清廷還鬆弛前代在苗疆地區的禁令,允許生苗在官府登記、領取證件執照的前提下,與漢人、熟苗之間進行適當的貿易乃至通婚。不僅如此,只要不涉及造反,還允許苗疆苗人案件以‘苗例’自行解決,哪怕是命盜等刑事案件,也不妨稍予寬容。
在明時政府爲了加強對土司轄區行政干預,不斷以土司無後嗣或觸犯國法爲理由,廢除當地的土司官員,改派來自中央的非世襲官員(流官)繼任,這一加強中央集權的做法發展到清朝,爲了解決土司割據的威脅,終於演變成了大規模的改土歸流。
在鄂爾泰的主持下,清政府首先在雲貴地區展開了大規模的改土歸流,以“計擒爲上,兵剿爲下”爲策略,在爭取土司自願交出領地的同時,對土司中敢於頑固抗拒者,以武力消滅。而對主動配合改流的土司,朝廷多授予現任武職或其他世襲官職以示優待。對原來土司的領地,除重新設置府縣外,還增設軍事機構,清查戶口,丈量土地以便於管理。
改土歸流讓盛行於元、明、清三朝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但部分流官到任後,因不善治理,驟然加稅,貪贓枉法等原因,反而激化了同當地民衆的矛盾。讓多地土司揭竿而起,康、雍、乾三代,苗疆都未能擺脫‘三十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的所謂苗患。
尤其是乾隆末年的苗民起義,清廷更是動用兩湖、兩廣、雲貴川七省十八萬官兵,延續十餘年纔將其平息。而福康安、和琳二位乾隆朝重臣,都在征剿苗疆的軍中病歿。進入嘉慶朝後,修築長城將苗疆隔離,並嚴禁苗漢混雜,也成爲清朝對苗疆不得已爲之的最後辦法。
清朝將長城兩側的漢民苗民編入各自的軍屯,納入國家統一管理,使之成爲寓兵於農,爲國家屯田的佃戶。漢地和苗疆之間的交易,也在少數邊卡的嚴密監視下進行。而邊卡的任何進出,都必須辦理‘護照’,否則按偷越邊境論處。
在密不透風的管控下,將苗疆變爲由屯田兵丁進行生產建設的屯墾邊區之後,同時清政府也不得不廢除新區賦稅,尊重當地民俗來維持改革成果,才使得湘西地區逐漸恢復了穩定。然而,在從清末到民國的混亂時期,屯政也迅速解體,失去田地的兵丁四處流竄,將湘西變爲兵匪橫行的地域……
所以在趙昺的理解下羈縻制度的實質,其實就是在少數民族形式上臣服於中原王朝的前提下,基本保持其原有的社會組織結構和管理機制,任用當地少數民族頭領或德高望重者爲地方官吏,除定期向中央朝貢外,一切地方事務均由他們自己管理。這種策略在一定時期爲維護統治和地區和平是有着好處的,但是當王朝國力衰退,控制力下降,卻又會成爲心腹之患。
對於這點趙昺是深有體會的,瓊州也算是大宋朝的國土,且設立了州縣等官方機構,可實際上根本無法對瓊州實現有效的統治,反而時時會受到俚族的侵擾,只是依靠着這些名義歸附而事實獨立的地方政權,僅僅在形式上維持着對羈縻地區的統治。但是實際上對羈縻統治下各部族、地域的具體情形,往往一無所知。也正是如此,位於山區深處、連羈縻勢力也少有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