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正在賣弄自己剛纔那一劍,看他的表情,就好像剛纔殺死水中游所有的功勞都是自己似得。
酒肉跟公主一直在暗笑,卻並沒有說什麼。
唐宋走在前面,很是得瑟。
不過,很快唐宋就意識到不對勁了。
什麼情況?
“你們怎麼不走了?”唐宋回頭,盯着酒肉跟公主問道。
難道說,他們還想歷練自己?
酒肉跟公主互相對視一眼,不再多言,便再次若無其事地邁起了步子。
雖然說,酒肉跟公主沒說什麼,不過唐宋卻看出來了,這裡面有文章。
難道說,還有一波修羅殺手。剛纔那傢伙只是打頭陣的?想到這,唐宋不由得全身一凜啊。
這時,夜色已黑,雖然說天上掛着個月牙,不過,卻並沒有起到什麼太大的作用。
月黑風高夜,正是殺人時!
呼!
一陣海風呼嘯而來,緊接着一道身影就向着唐宋攻擊而來。
書生在修羅新晉十大高手中,腦子最好使,也是最爲陰險的。
小時候,他沒少被水中游欺負,即便是現在都位居新晉十大高手之列,可是,書生依然痛惡極了水中游。
而今天,他趁此機會,來了一招借刀殺人,徹底地出了那口惡氣。
書生穿了一身儒服,手上拿着山河扇,若是白天你見到他本人,定然會認爲他是從古代穿越而來的富家公子哥。
書生的攻擊速度極快,手中山河扇一折一開,便有數枚飛針向着唐宋射來。
若非唐宋做了準備,非得吃虧不可。
“找死!”
酒肉怒吼一聲,一劍劈出,一股渾厚的劍氣擋在了唐宋身前,將那飛針全數擋住。
書生殺人,喜歡利用各種陰招,這是出了名的。可是,今天他卻沒有使用陰招,相反,卻是光明正大地攻擊。
這向來少見!
不出公主所料,書生背後還有人。而且不是一人。
是四人。
在修羅新晉十大高手中,有一個組合,名爲【王侯將相】。
親王佔據着東方,諸侯佔據着西方,飛將佔據着北方,丞相佔據着南方。
四人從四個方向,如同鬼魅般,悄無聲息地向着公主襲來。
他們的速度極快,而且配合極佳。給人的感覺,他們不是四個人在戰鬥,而是一個人在戰鬥。
五對三,戰鬥可謂精彩之極。
唐宋很顯然不是這些人的對手,他們可都是修羅新晉十大高手,那是一等一的高手。
若非有公主與酒肉的幫襯,只怕唐宋已經受傷或者哽屁了。
“你不是一直想看我舞劍嗎?”酒肉縱身一躍,“我今日,便舞給你看!”他這話是說給公主聽的。
王子擅用劍,這是修羅人盡皆知的。
公主護着唐宋,酒肉咆哮一聲,接過了公主拋來的雙蠱劍。
他一手執一劍,舞起了自創的【王子醉酒】劍法。
遠處,正有一雙深究的眼睛盯着這一切。
“真是他們!”那雙眼睛的主人喃喃自語着,“看來,自己沒有猜錯。王子沒有死。公主的情還在。關於他們的傳說終於成了現實。”
多年不見,王子的劍法更加精湛了。只不過,沒了當年的滔天殺戮。
但是,這套劍法,看似簡單,其中變化之道卻匪夷所思。一招變十招變百招,王子不愧爲王子。
那人遙望遠方,喃喃自語着。
自從王子走後,修羅已然開始被腐肉侵蝕。若非如此,自己也不會製造那麼一出,退出江湖。
他越想越感慨,彷彿當年一起歷練一起殺人的那一幕幕,就發生在昨日般。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同樣的劍法,酒肉施展起來,氣勢如同排山倒海般。
而唐宋施展起來,充其量只能算是水波盪漾。
公主衝着唐宋淡淡一笑,“看出差距了?”
“看出了!”再看不出差距,那就不是眼睛有問題,而是腦子有問題了。
“那就努力再努力,我期待着你超過他的那一天。”公主笑呵呵地說道。現在不僅酒肉把唐宋當成了徒弟,公主也將其當成了徒弟。
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師父,是永遠希望自己的徒弟能夠超過自己的。正所謂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浪更勝一浪。
一直躲在暗處等待機會的書生,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戰場。
剛纔自己那一擊,那是爲了聲東擊西。自己等待的這一擊,那是爲了索別人的命。
王侯將相,他們四人的實力,再配上無與倫比的默契,竟然給人一種跟酒肉旗鼓相當的錯覺。
不過,公主心裡明白。
這種錯覺只是暫時的。再有十個回合,這王侯將相組合必敗。
唐宋左耳一側,彷彿聽到了什麼聲音。
當他再次眨眼時,卻發現身前多了一具屍體。
是剛纔偷襲自己的那個書生。
嗯?
他怎麼死了?
誰動的手?
不是唐宋,不是公主。酒肉正在跟王侯將相戰鬥。
說書生是自己殺死了自己,沒有人相信。
那麼也就只剩下了一種解釋。黑暗中,還有人。
一招最爲普通的凌空飛刺,王侯將相中的丞相已經被酒肉刺傷。
“我的朋友,我來也!”
隨着這聲音,一位不速之客驀然出現。他沒有攻擊酒肉,相反卻故幫助酒肉起來。
是他!
看到這一幕,公主不由得一愣。真是他!
見公主的表情有些驚愕,唐宋知道這位不速之客應該是他們的故人。
可是,爲什麼自己覺得這道身影有點面熟呢?
十秒後,王侯將相組合都被殺死。
當唐宋看清楚那位不速之客的臉頰後,不由得一愣啊。
“福伯,是你!”
唐宋很驚訝。他萬萬沒有想到是福伯。看來,是沈夢兒派他來保護自己的。可是,爲什麼他之前沒有動手呢,偏偏要等到現在呢?
不對不對。事情肯定不像自己想象的這麼簡單,福伯出場時說了一句--我的朋友,我來也!
很顯然,這句話不是衝着自己說的。
那麼,也就是說,是衝着酒肉跟公主說的。
難道說,福伯也是修羅成員?或許說,以前是修羅成員?
唐宋所猜不錯。福伯是沈家人對他的稱呼。他的本名叫孤狼。是修羅九大弟子之一。
當年王子跌落懸崖後,孤狼便自己製造了一出被人刺殺而亡的假象,離開了修羅。
後來,因爲仇家認出,大戰了三百回合後,身受重傷,恰巧被沈家老爺子沈南救了一命。自此之後,孤狼爲了報恩,便改名爲福伯,一直在沈家呆在現在。
故人相逢,自然興奮異常。
想當年,這孤狼跟王子的關係很是要好。
如果說,除了公主外,非要再從修羅中找一個酒肉最能夠信任的人,便是狐狼。
雙方互相把這些年發生的事情講了一番,最終酒肉公主福伯三人的目光都瞅向了唐宋。
唐宋很不解啊,你們老朋友相見,談情也好談地也罷,幹嘛看我啊!
我的臉不就是稍微腫了一些嘛,你們至於這樣嘛!
“唐宋,你果然是幸運之王!”福伯盯着唐宋說道。
若不是福伯從唐宋的一招半式中,看出了一些端倪,他就不會來到這裡,就不會發現自己的老友。
唐宋的個人資料,福伯完全能倒背如流。
唐宋聞言,眨了眨眼睛,心說他這是誇自己呢,還是貶自己呢?
“那啥,你們聊吧。我要回去洗澡了!”
三人都沒有挽留唐宋。海邊,月夜下,三人開始暢聊起了往事。
聊完往事以後,這三位便談到了現在的修羅。
福伯,也就是孤狼,他先開口說道,“據我得到的消息,現在的修羅,每年都會從各地蒐羅一些孩童,然後重複着我們當年的舊路。”
“而且數量越來越多,暗夜跟幽靈這兩個變態,簡直罪該萬死。”
孤狼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這也是當年他爲什麼要離開的根本原因。
每當夜深人靜時,孤狼回憶自己這一生,都會闇然神傷,無奈嘆息。父母是誰不知道,家的溫暖是什麼感覺不知道。童年是什麼顏色,更不知道。
他丟掉了很多東西,親情友情,甚至還險些將最基本的人性也丟掉。
這些年,福伯經歷的事情多了,每當看到那些孩童走在馬路上時,他的心中都會有一個念頭---不能再讓悲劇重新上演。
福伯將自己的心聲講出來後,酒肉跟公主紛紛笑了。
“孤狼,其實我們也正有此意。”酒肉跟公主齊聲說道。
隨即三人,紛紛哈哈大笑起來。
“還有我呢!”這時,從他們背後傳來了唐宋的聲音。
他沒有走,而是趁他們不注意,躺在沙灘上偷聽了起來。
聞言,三人紛紛再次哈哈大笑起來。唐宋有沒有離開,以他們三人的身手,自然心裡一清二楚了。
見三人都笑自己,唐宋頓時吹鼻子瞪眼睛,道,“怎麼,你們小瞧我?”
翻了下白眼,唐宋便講出了那句話,“難道你們不知道,有唐唐的地方,就有神一樣的傳說與奇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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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昨天第一百九十七章發錯了,幸虧【samnok】兄弟提醒,改了過來。如果有朋友不是從縱橫中文網看的,那麼,可以前來縱橫中文網看第一百九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