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耽與其說是在和Elsa挑釁,但不如說是在和那個眼神冰冷的LEO挑釁,因爲他看出這個小子已經認出了自己,但卻一點兒也沒表現出驚訝,
看來自己在掌握對方動向的時候,人家那邊也很注意他的動向纔是,儘管事情過去了那麼多年,但是這人的臉上卻沒有一丁點心虛,纔是讓林子耽真正納悶的地方,
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就那麼被他們兄弟二人拋到大海里,他們的良心真的不會痛麼?所謂的上流社會就可以這樣草菅人命?就可以視法律爲無物?
儘管林子耽依然不能想起他落水當天的所有情節,但是麥克這兩個兒子動的手是絕對沒有錯,至於到底用什麼方法把林子耽神不知鬼不覺地,
從別墅里拉出去又丟到離長島那麼遠的地方,一直是林子耽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或許那也是他遺失的那部分記憶的關鍵!
是的,儘管林子耽和張景說確定了那天下午他看到的正是麥克的兩個兒子,但那是下午,而林子耽出事是在半夜,凌晨兩三點,他甚至能想起自己是如何安然入睡的,
卻怎麼都無法將落入海里的記憶從死寂中拽回,即便是偶爾潛入的夢魘,也都是自己在海水中使勁兒掙扎的記憶。
“你還要不要看?”Leo看着Elsa一臉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子耽在他們面前秀恩愛,忍不住對Elsa低吼道。
“哎呀,這風兒可真涼爽啊,小心把我們光果的小腿兒給吹冷了,咱們回家吧~”愛麗絲故意大聲地對旁邊看了半天熱鬧的張景道。
Elsa被Leo使勁拖拽着往中心廣場去看聖誕樹,林子耽他們四個則心情愉悅地找路人合了幾張影,便分開各自回家去了。
而在站耀眼的聖誕樹旁,Elsa的心情則是澎湃不已。
第一次遇到林子耽的時候,她以爲林子耽和路易斯一樣是個有錢的富二代,而外州來的Elsa,剛剛通過父親的暴富摸索着走到富人的圈子邊沿。
一心想攀上有錢人的Elsa在看到林子耽竟然拖着托盤出現在自己買面前的時候,她簡直想自毀雙目,何況當時爺爺奶奶都在身邊,她選擇了對林子耽問候的無視。
再想着自己拋開一切想着爲了自己心中的那一點點心動,就算任性一次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好了,可是林子耽當時卻天天忙的飛起,
想她幸福決不能埋葬在林子耽那件租來的破公寓裡,Elsa在臨近畢業之前,終於又通過Julia認識了Leo,只是交往之後Elsa才發現,
這個據說曾經是上流社會的天之驕子的人物,原來只是個草包,幹啥啥不行,在家族中也很不受重視,如果不是前一年他的母親忽然撥了幾個小公司給他管理,Elsa早就離開他另覓新歡了!
現在看到往日的戀人懷裡擁着的是別的女人,她心裡有不甘,有憤怒,更多的是悔不當初,因爲她從Julia那裡得知,林子耽這些年通過自己的努力資產已經上千萬甚至都要過億了,這讓她怎麼能夠放的下?
“還在想那個小子?我告訴你,既然已經跟我在一起了,就別再想着三心二意的~”一旁的Leo看她見了林子耽之後完全沒有了出門之前的笑容,忍不住咬牙切齒地威脅道。
“我什麼時候三心二意了?人家都有女朋友了,我又不是腦子有病。唉?對了,你認識那麼多的上流名媛,剛纔那女的你認識麼?”Elsa一改剛纔的陰沉,伸手挎在Leo的胳膊上討好地道。
“你看那女的穿着,哪裡會是上流名媛的樣子?”Leo嗤笑道。
Elsa聽Leo這麼一說,心裡美的跟什麼一樣,想着那女的肯定連自己都不如,也怪不得林子耽會找那樣的女人,大概跟他的出身有關吧!
說實話,Elsa一直看不上的並不是林子耽這個人,她真心喜歡過他,要不然她也不會跟他糾纏那麼久,糾結在繼續和放棄之間。
Elsa看不上的是林子耽的家世,長島那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別墅樓,母親竟然只是一家小餐館的老闆娘,儘管繼父看起來很有錢的樣子,但又總是和林子耽格格不入的感覺,
果然,Elsa終於在和Leo的訂婚宴上遇到了麥克,直到那一刻她才知道Leo竟然是麥克的親生兒子。
回想到剛纔Leo和林子耽相見兩相厭的表情,Elsa的嘴角微微揚起一抹諷刺的弧度,心想自己現在手裡挎着的纔是真正的豪門!
那林子耽的財力跟Leo家比起來,只不過是九牛一毛罷了,恨之恨自己找的這個傢伙是個草包,如果能像他哥哥一樣管理整個家族的產業,那該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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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lsa挎着Leo的胳膊精於算計的時候,另一邊的林子耽心裡其實是有些忐忑的。
雖然之前有跟Emma坦白過自己之前有過一段戀情,但他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天會像這樣撞到一起去。
“你在想什麼?”Emma和他手牽手往回走,看林子耽一直保持着沉默,忍不住開口問道。
“啊?沒什麼,我是在等着你問我,所以自己什麼話都不敢說。“林子耽捏了捏Emma塞在他大手裡的小手,親暱地道。
“嗯?問什麼?你的前任麼?呵呵~”Emma捂着嘴笑起來。
“笑什麼?你不想問麼?”林子耽有些許的尷尬,他還以爲要惹女朋友生氣了呢,沒想到人家竟然笑得這麼燦爛。
“你好傻啊!我問你就答麼?再說……誰沒有一點過去呢?如果我問你,那有一天遇到我的前任,我是不是也要如實告知呢?
所以我覺得這些都是過去的事情,沒有必要去糾結,最重要的是,現在是我站在你的身邊,這纔是最重要的,不是麼?”
Emma停了下來,站在林子耽的面前,墊着腳尖用雙手整了整林子耽的大衣領口,然後仰頭吻住了他的脣。
不知道是不是因爲Emma比他現在的年齡大一歲還是怎樣,林子耽發現很多時候,很多的事情,Emma都比他看得通透,就連基本的消費觀念也是一樣,
每次林子耽給Emma買什麼禮物,她從不會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樣去挑剔禮物的貴重與否,而是懂得感謝林子耽的用心,
就像她今晚戴的這條圍巾,其實是林子耽專門買給她的,不貴,但是林子耽覺得她戴着一定很暖和。收到這個禮物之後,Emma每次見林子耽的時候都會戴着,並想辦法搭配相得益彰的衣服。
那天之後,大家誰都沒有再去討論過往,因爲林子耽在Emma的開導下,真正理解了什麼叫活在當下。
以前他總是糾結,總是防備,總是擔心不好的事情會在哪一刻到來,人生過得也是既緊張又無趣,不敢享受,不敢放縱,不敢大口地喝酒,甚至不敢放鬆地抽一支菸。
現在想想,人生短短數十載,揹負的越多,腳步只會越沉重,而能夠好好的活在當下,把握自己手上所有把握的一切幸福,纔是最關鍵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