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九域爲敵?這又算什麼?”
“什麼紫天劍觀,什麼華佛門,什麼皇朝,在我眼中,不過是一羣廢物罷了。”
“既然你們想要搶奪,那就滾上來受死!”
這無比囂張跋扈的話,頓時讓所有人都笑了起來。
華佛門神女更是踏前一步,冷冷笑道:“此前讓你逃過一劫,既然你如此不知死活,大言不慚,那我就斬了你!”
“就你那三腳貓功夫,還是算了吧。”
陳遠隨意說道。
不是他看不起華佛神女,是對他而言,華佛神女這種不上不下的所謂天驕,真的不夠看。
陳遠的話頓時讓華佛神女臉色鐵青。
她接連在陳遠身上丟了面子不說,更是折損了魔佛軍,心中早已經積怨已久,恨不得將陳遠碎屍萬段。
只見她厲喝一聲:“小畜生,我砍了你!”
話語未落,華佛神女以手化刀,直接斬下。
“滾!”
陳遠還未出手,盛雪沁直接一劍斬出。
“砰!”
一聲巨響。
一劍之下,竟是直接逼退了華佛神女。
容貌越發傾城的盛雪沁冷冷的看了眼華佛神女,冰冷說道:“就你也配讓我家公子出手?”
被盛雪沁一劍逼退,又被如此藐視,哪怕是方纔沒有出全力,華佛神女此時臉色依舊難看到了極致。
“廢話少說,最後一次,交出神劍,饒你不死!”
封劍塵的忍耐已經到了極限了,若非忌憚兩大聖地是否有後手,怕被人坐收漁人之利,封劍塵早就第一時間出手了。
陳遠看了他一眼道:“饒我不死?你以爲你已經九域無敵了?就算你真的是九域無敵了,也不過是螻蟻罷了。”
“找死!!”
封劍塵厲喝一聲。
他渾身劍氣頓時凝聚成起來,化作一道鋒銳劍芒,攜着無敵的劍氣直接殺向陳遠。
“轟!”
此時。
盛雪沁周身黑蓮綻放,黑暗光芒璀璨無比。
她直接出手,硬是接下了封劍塵這一擊。
在這瞬間,盛雪沁的魔族至高血脈體現的淋漓盡致,魔光吞吐不定,卻又給人一種聖潔無雙的感覺,萬法不侵,萬物不附!
一朵朵巨大的黑色蓮花不斷撐起。
雖然封劍塵沒有全力出手,這一擊不過是試探性一擊,但對盛雪沁來說,這一擊已經非常強大,畢竟目前而言,盛雪沁的境界落後太多了。
但這一幕落在其他修士眼中,則是驚駭不已。
華佛神女被擋住了,衆人只是有些意外,但還是能接受的,畢竟華佛神女在九域諸多天驕之中,只能算是中等的。
但封家塵就不一樣了,那可是九域天驕中名列前茅的存在啊,曾經更是與南宮聖子比肩的年輕王者。
一時間,衆人看向盛雪沁的目光都是充滿震撼以及疑惑。
他們不明白,一個天賦如此出衆天驕,爲何會給人當侍女?
“好了,雪沁,他們要找的是本公子,若是本公子不出手,任由你出手,那豈不是給人看笑話了。”
陳遠輕笑一聲,直接將盛雪沁拉了回來,從容不迫道。
這個時候,陳遠看着所有人,悠然說道:“既然你們都想要搶所謂的神劍寶藏,我說了沒有你們也不相信,那就沒辦法了,我只能出手將你們全部殺了。”
“雖然這樣會便宜他人,但也沒辦了,正好我需要引誘它出手。”
“一對一的話,你們或許會說我欺負你們,那就一起上吧。”
陳遠的話說的雲裡霧裡,衆人有些迷糊,但其中哪些貶低衆人的意味,所有人當然是聽的清清楚楚。
“不知死活的東西,我們一起出手,直接將他活撕了!”
陳遠的話已經激怒了所有人。
“不錯,將整個小子直接碾壓成粉碎,再將他的魂魄帶回去點天燈萬年,讓人生不如死。”
“不管如何,先殺了他,然後我們再共分寶藏!”
此時。
後面包圍着的修士都衝了上來,殺氣沖天,氣勢滔天。
“既然你鐵了心尋死,那本座就成全你!”
封劍塵目光一寒,踏上一步,劍氣滾滾,浩瀚如海。
此時。
踏步上前的不僅僅是封劍塵,還有曹天,楊景,華佛神女。
他們瞬間形成一個包圍圈,打算先奪寶物,以免被其他旁觀的準聖勢力佔了便宜。
與此同時。
陳遠以神唸對陳琪以及盛雪沁兩人傳達,讓她們離開道臺中央。
“出手吧。”
陳遠在兩人退出去後,輕笑一聲,手中則是在推動道臺之上的符文了。
而在遠處的趙寧、天焚等人,心中有些莫名其妙。
“這小子是不是失心瘋了?他一個人要對抗數千修士,還有封劍塵、華佛神女、以及那個臨界點的曹天?”
這個想法不僅僅是在尋常修士,哪怕是趙寧天焚這樣的準聖勢力傳人,也是如此想的。
“螢火之光,也敢與皓月爭輝!”
封劍塵雙目一寒,似穿透一切,劍意凝聚,劍氣直斬陳遠。
華佛神女也是森然一笑,雙目露出殘忍的光芒,出手就是直接使用了準聖兵斬向陳遠。
“殺!!”
頓時間,那些跟隨紫天劍觀以及華佛門的修士都衝了上來。
這不僅僅是要殺陳遠,同時也是想要搶先登上道臺,尋出寶物,先搶到手。
“咔擦!”
然而,就在這瞬息間。
陳遠腳下的白色祭壇竟是如一個盒子一般錯開,瞬間打開。
一道道赤青色的血光直接衝了出來。
“轟隆!”
一聲巨響響徹天地。
當那血光沖天而起的時候,一股無敵之威直接將出手的衆人都衝的飛了出去。
無論是尋常修士,還是封劍塵、華佛神女、楊景、曹天都是如此。
所有出手的人,不管是什麼境界,全部都被一下子掃飛了。
在這瞬間,這些赤青色的光芒沾染上了諸多修士的血液之後,竟是化作真正的鮮血,直接染紅了整個大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