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慧的一篇長篇大論讓李志攀一下子消化不過來,老闆所說的這些他不是沒有想過,但是卻沒想到如劉曉慧那樣深。
在他看來,公司現在的主營掌上游戲機的銷售勢頭非常的好,後續產品又有老闆提供的幾個掌上游戲機方案,如果市場節奏把握的好的話,在今後的兩三年內公司的穩定快速擴張是可以預期的。
因此他自己也是把遊戲機作爲公司的主營業務來抓,至於公司下面的辦公軟件業務,遊戲軟件業務他都只是單純的按照老闆的吩咐來做而已。而這一切的原因,都只是因爲在蘋果二代計算機這個分類市場上看到的發展潛力有限。
因爲在他看來,如果做商業軟件的話,肯定要在大的商業計算機平臺上面進行做,像蘋果二代計算機這樣的個人計算機的前景並不明瞭。按照公司的體量來說的話,蘋果公司其實也不比現在的華興電子大多少,公司要在計算機軟件市場上跟老大的話,蘋果公司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另外就是蘋果計算機的客戶實際上主要爲教育機構,個人用戶並不是其最大的客戶羣,所以在這個平臺上搞遊戲軟件,有點吃力不討好!
現在劉曉慧說要搞家用遊戲機平臺,他並不是感覺特別驚訝,因爲在上次老闆過來安排要購買MOS6502芯片的授權時他就有一些隱隱約約的猜測。
現在老闆說出來,也只是讓他當初的猜測變爲現實而已。
現在擺在他面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去找一個合格的硬件開發團隊,雖說華興電子與878廠現在有合作,甚至兩家還成立的有一個合資公司。
但是從老闆獨立購進MOS6502芯片的生產和在開發授權這點可以看出,老闆十分注重知識產權。剛纔老闆交代的時候,專門提到過要找一個硬件開發團隊,看這個樣子老闆是想公司要有自己獨立的硬件開發團隊。
878廠那邊的人可以雖然借用,但是從長久考慮,華興電子還是有一個自家的團隊要好一些。畢竟878廠是國有大廠,經常需要承接國家安排的重大項目,一旦國家有需求了,廠裡的團隊隨時有可能被撤走。所以說華興電子必須立足於自身,建立合格的開發團隊。
考慮到這些實際情況,李志攀思考了一下,然後才說到:“就目前這個情況,華興電子如果要搞一個硬件團隊的話,單純依靠華夏內陸的力量是不行的。因爲那邊體制的原因,我們目前很難找到能夠在我們公司長期專職的開發團隊。
所以咱們公司要想僱傭人組建成長期的團隊,在華夏內陸找是不行地!在香江的話,地方太小,真正有用的人才不夠組建一個團隊的。由於我們公司現在與大陸來往的比較密切,所以去灣灣找也是不現實地。
以以我看,咱們公司如果要組建專業的硬件開發,那麼團隊的成員還得在國外找!甚至我個人覺得,我們有必要把開發團隊設置在國外!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爲那些真正有本事的外國人不一定願意來香江工作,爲了吸引這部分人才,我們有必要把開發團隊設置在國外。
另外設置在國外也是有講究的,就目前而言,我們公司最佳的選擇有兩個,一個是牙美利尖,另外一個是立邦。
其中最佳的選擇是牙美利尖,因爲全球的科技前沿就在那邊,再一個那邊的人才流動性非常大,我們在那邊招人比較方便。
其次就是立邦,現在立邦那邊的電子產業進步很快,我們如果在那邊設立起自己的開發團隊,很容易找到相應的配套廠家。並且那邊距離香江和大陸非常的近,又同是華夏文化圈的東亞國家,相互之間協調起來比起歐美國家要相對容易一些。但是在立邦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人員的流動性非常的差,企業與員工之間一般是終身僱傭,很少有人跳槽的,所以從這點來講,我比較傾向於在牙美利尖設立我們的開發團隊。
”
李志攀所說的這個,其實在後世有很多企業都是這樣搞的。爲了追趕世界的先進步伐,引入真正的頂級人才,後世的許多華夏企業都在國外設立了自己的開發研究團隊。這正如古人所說的山不來就我,我就去就山。
對於李志攀所說的,餘元浩十分地認可,他通過劉曉慧說道:
“你這個想法很好,咱們公司現在在牙美利尖和立邦都有業務,把硬件開發團隊設置在這兩個地方都可以。當然我也認可你說的最好是把開發團隊設置在牙美利尖,畢竟現在世界上一流的團隊都在那邊。
既然我們在這點上沒有什麼分歧,那麼以後如何組建團隊就你自己看着辦了。但是我有一點需要補充的是,除了引進第一流的人才作爲骨幹領導整個開發外,我們還必須引入有潛力且以後願意到香江或者內地工作的華裔人員來進行培養。
這些引進來培養作爲後備力量的華裔人員在薪資待遇和僱傭方式上你要多加考慮,千萬不要到時候人培養出來了卻不能爲我所用。”
對於老闆所說的,李志攀也有深切的感受。別說是在牙美利尖了,在香江現在跳槽也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別看華興電子在香江來說待遇還算不錯,公司這一年裡也有跳槽出去的人。
“老闆要不咱們借鑑演藝圈裡面普遍實行的經紀約?我有一個親戚是在電影公司做事的,我曾經聽他講過演藝圈如何防範人員流失的問題。我們在培養人才的時候,在培養之初就完全可以借鑑他們所使用的那些方法與這批人簽訂經紀約合同。”
餘元浩夫婦雖然說不是十分地追星,但是對於演藝圈內明星與演藝公司之間的經紀約合同還是有幾分瞭解的。
他們經常看到報紙上在說某些演員因爲不配合公司的要求而被公司雪藏,因爲這個原因日子過得老慘了。
這些演員甚至因爲經濟約中的天價違約費想跳槽也不能,哪怕即使想換其他不相干的工作,也因爲有着經紀約的存在而行不通。
好像是因爲演藝公司可以安排一些工資很低的通告給這些演員,把他們的時間給佔用起來,這樣的話他們就沒法找一個固定工作,往往都只能打點短工增加點額外收入。
因爲對於演藝圈內經紀約的這個印象,餘元浩夫婦不由地爲將來在李志攀手下工作的那些年輕人感到了幾分同情。
“你這個想法是不是具有可行性得找律師看一下,不過即使是可行,我建議對這些我們重點培養起來的骨幹員工還是不要壓榨的太過。
畢竟人的創造力是與工作的激情是相關的,如果努力程度與收入不成正比,或者收入僅佔所作出貢獻程度的很小比例都會嚴重影響工作的激情,進而影響到這些骨幹的創造力。
咱們公司是科技公司,創造力是第一位的,我們不僅僅要留住這些人,更要留住他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