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兩天後,王小曼終於去上班了,林怡宣簡直快要灑淚歡迎了。
“你可算是來了,我還以爲你真的要拋棄咱們倆的孩子了呢。”林怡宣誇張地用餐巾紙擦了擦眼角,表達自己對於王小曼到來的熱烈歡迎。
王小曼無語,不過她的確做的不對,不應該把雜誌社就扔給林怡宣一個人,所以爲了補償她,她決定不拆穿她演戲的伎倆。
林怡宣過了一把戲癮後對她說:“對了,下午會有一個攝影師來面試。”
“攝影師?”王小曼意外,“攝影師來幹嘛?”
“他是自己找上來的,說是想要來我們這裡工作。”林怡宣對她說,“你也知道的,我們雜誌社所用的照片都是從其他地方購買或者是一些旅遊愛好拍攝寄過來的,但是這樣也不是長久之計,所以我想或者找個專職的攝影師也好,以後我們需要的照片就能自產自銷了。而且這個攝影師愛好旅遊,年紀不大,但是已經去過差不多四十幾個國家了,他拍攝的一些照片我也看了,的確挺有質量的。你怎麼看?”
王小曼仔細想了想,覺得請個專職的攝影師倒是也行,所以就沒反對。“但是這樣一來,以後若是要哪個地方的照片,那不是還要給他公費去旅遊嗎?”這樣的好工作,連她都沒有呢。
“那是當然的,但是前提是,他所去過的那四十幾個國家,我們就不需要讓他去了,而他也願意免費給我們提供,你看,這樣算起來還是我們賺了是不是?再說了,我們現在可是高端雜誌社了,讓人公費去旅遊又怎麼了?老闆太小氣的話可是賺不了錢的啊。”
“我哪裡是小氣了?”王小曼急忙反駁,“那就看看他到底專業水平如何吧,真的是人才的話自然是可以留下來的。”
下午兩點半,約好來面試的攝影師就來了。
看到這個攝影師的時候,王小曼和林怡宣的表情都非常一致——全都驚訝得張大了嘴巴。
攝影師畢竟算是藝術家,在她們的眼裡,藝術家應該全都非常非主流的,尤其是男人,一般都是打着耳洞、紋着紋身再穿着亂七八糟只有他們自己才能欣賞的服裝。
但是這個男生,卻是非常乾淨清澈。大約也就二十四五的年紀,長得不算多麼帥氣,但是很清秀,笑起來的時候給人一種非常溫暖陽光的感覺,讓人一看就很容易產生好感。
“你們好,我叫杜衡,今年二十五歲,是一個攝影師。”杜衡自我介紹道,“我原來是一個自由職業者,當然,這只是一種好聽的說法,其實我之前是個無業遊民。”說完笑了笑,看着還有些靦腆。
王小曼和林怡宣對視了一眼,皆從對方眼中看到了滿意的神色。
沒錯,她們對這個男生很滿意。長得舒服不說,聲音也好聽,而且關鍵是還挺幽默可愛的,當然,最重要的一點事,非常有才華而且人又很謙虛。
於是,接下來又瞭解了一些基本信息後,王小曼拍案頂板對他說:“我們這邊什麼時候上班都行,你看你什麼時候合適正是過來?”
“我都行。”杜衡笑着回答。
“那行,那就明天過來上班吧,來的時候帶上身份證和簡歷,我們這邊入職是需要的。”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