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勝者爲王1129章拉易村
“和丫丫聊過了?”紅葉隨手把一杯茶放在胡憂面前,笑呵呵的問道。
胡憂拿起杯喝,慢條斯理的說道:“你又知道?”
紅葉好笑道:“看你的樣子,就知道了。今天之前,你臉上跟本沒有一絲笑容,一副誰都欠你錢似的模樣。”
胡憂喝了口茶,搖搖頭。他知道這幾天自己的心情不好,給身邊的人也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紅葉,這幾天我……”
紅葉笑道:“行了,都老夫老妻了,那些話就不需要說了,姐妹們都瞭解的。是不是又想說我好?”
胡憂不好意思的抓抓腦袋,似乎除了一個好字之外,他還真是不知道應該說什麼好了。對別人,胡憂可以油嘴滑舌,對是在家裡,胡憂是說不出那些話的。那些話太假沒有必要說給家裡人聽。
喝着茶,胡憂把與丫丫的談話詳細的告訴了紅葉。紅葉靜靜的聽着,雖然在這之前,她就已經猜到了其中的很多東西,但是丫丫和王憶憂之間發生的事,紅葉也並不知道。
“你會反對丫丫和王憶憂嗎?”紅葉聽完了胡憂的敘述,很乾脆的問道。與胡憂說話,她也不需要來那種虛的。
胡憂很肯定的回道:“不會。”
見紅葉長長鬆了口氣,胡憂沒好氣道:“你就看準了我會反對是吧。”
紅葉不好意思的說道:“說真的,我之前還真是有這樣的想法。你不知道,每次你聽到王憶憂這個名字的時候,總是露出厭惡的表情。而丫丫又從小被你那麼寶貝着……”
胡憂也嘆了口氣,道:“不怕實話告訴你,一開始聽到這個事的時候,我真的很生氣。不過,算了,人和人的交往是需要緣份的,他們有那份緣分在,也就由得他們好了。”
紅葉糾正道:“應該說是王家和我們家有緣份。”
“嗯。”想起王富貴一家,胡憂不得不認同紅葉的話。甚至是可以說,沒有胡憂就沒有王憶憂的出生。當然,換句話說,沒有王富貴一家,也就沒有今天的胡憂。不能說是誰幫了誰,應該說是相互都幫了對方很多。哪怕一開始的時候,胡憂的心地被沒有那麼純。
有人說,當一個人開始回憶過去的時候,那個人也就開始老了。胡憂這幾天沒事的時候,就經常回憶過去。不過他不覺得自己老了,因爲回憶是一個人最珍貴的經歷。沒出了回憶,人生也就失去了意義。
“紅葉,這個家又要交給你了。”看着正在幫自己收拾東西的紅葉,胡憂忍不住說道。
胡憂已經同意丫丫去色百帝國,但有一個條件,就是胡憂也得跟着去。色百帝國現在很可能已經控制在了秦明的手中,丫丫雖然直到現在都還叫秦明爲叔叔,但是胡憂真的不知道秦明會不會對丫丫怎麼樣。
現在的秦明,已經失去了理性。白雪的死已經帶走了他的心,現在的秦明就是一個無心的人。那天在茶樓,胡憂就已經從秦明的身上看出來了。現在的秦明,與其說他活着,還不如說他已經死了。
秦明已死!
活着的,不過是一個軀殼而已。
丫丫雖然是從小就非常的聰明,但是她經歷的事還太少。她不是秦明的對手,胡憂必須出馬。
現在魔族的內訌已經露出了苗子,曼陀羅這邊的壓力相對沒有那麼大。正是胡憂走出去的時候。要是再晚一些,等大魔神搞定了手邊那些事,一心就決戰的時候,胡憂怕是一分鐘都不能離開了。
馬斯達所在的王族雖然佔魔族的主要地位,但是胡憂不認識馬斯達能鬥得過大魔神。以前他不行,以後他也同樣不會有那麼的機會。
有時候,胡憂甚至懷疑馬斯達對香香做的事,就是大魔神一直在等待的機會。也許大魔神從來沒有考慮過利用香香做什麼,但是大魔神一定有計劃過除掉王族的不穩定因素。
難道不是嗎?
如果不是大魔神有意的視弱,就算是借馬斯達兩個膽子,他也絕對不敢動香香!
所以胡憂相信,自己最後的敵人一定是大魔神。也許,還有秦明和秦上陽之間的組合吧。這個從入伍第一天就成爲對手的老朋友,是胡憂宿舍的敵人呀!
“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身體,家裡的事,你不需要擔心。”
紅葉重複着已經說過無數次的話。哪怕胡憂的功夫再說,處事能力在強,做爲胡憂的妻子,紅葉同樣都會擔心的。
“我會的。”胡憂拉過紅葉的手,輕輕的吻了一下。
“行了,你別在我這裡呆着了,對看看老太太,還有其他的姐妹去。”雖然很想投入胡憂的懷裡,紅葉還是把胡憂給推了出去。她畢竟是做大的,不能不懂事,不能讓其他的姐妹認爲被冷落了。
胡憂摸摸鼻子,這會他算是知道老婆多的麻煩了。一個簡直的告別,胡憂這會得說七次。
七份的叮囑,七份的擔心,還真是重呀。
沒弄什麼大陣仗,就兩匹馬,胡憂和丫丫離開了小長安。丫丫的眼睛紅紅的,那是剛纔在告別的時候哭過。
胡憂不知道是不是動了情的女生特別容易流淚,她只知道以前的丫丫很少哭,而現在的丫丫,時不時的又會來幾下。難道這就是長大嗎?
曼陀羅這片土地,胡憂已經是非常熟悉了,不需要再看地圖,胡憂就知道怎麼去色百。不過這次去到是去,胡憂不會直接去,這一路之上有不少的義軍組織,還有之前分散於各處的不死鳥軍團官兵,胡憂要利用這次的機會,把他們整合起來,最後能建立起統一的指揮。
“唉……”路過一邊熟悉的村莊,胡憂忍不嘆了口氣。十年前,胡憂曾經經過這裡。那時候,這個村裡的人,不見得生活有多麼的好,但是至少有地可種,有屋子可住。
而現在呢,殘垣斷壁,田地都已經荒蕪了。
小白的目光疑惑的看向胡憂,它是不會明白鬍憂心中感觸的。它雖然算起來也是非常有靈性了,可是動物又怎麼能體會人類的那種矛盾心境。
丫丫並不知道胡憂在感觸什麼,她只知道那一片殘垣斷壁,看在她的眼裡,也不那麼舒服。
“咦?”
正要移開眼睛的時候,丫丫無意之中,在一間快要倒掉的屋子屋外,發現了一雙眼睛。即使是相隔還挺遠,丫丫也能確定,那就是一雙眼睛。
“爹爹,那邊有人。”丫丫壓低了聲音,用只有胡憂才能聽到的音量說道。
胡憂在丫丫說話的同時,也感覺到了那探索的目光在自己身體一劃而過。
“不要驚動他。”胡憂回了丫丫一聲,裝作什麼也沒有發現的樣子打馬繼續前行。丫丫不需要胡憂的提示,也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
兩人在一個轉角視線被阻的地方,下馬轉到了那屋子的另一邊。對於這雙從殘垣斷壁後露出的眼睛,這對父女對產生了一絲好奇。
“在那裡。”丫丫的眼睛也尖,居然能先胡憂一步,發現那雙眼睛的所在。
胡憂也看到了,那是一個瘦小的身影,從身形判斷,那應該是一個十三四歲的男子。雖然在天風大陸,這樣的孩子已經可以算做成年。但是在胡憂的眼睛裡,他們跟本就還是孩子。不死鳥軍團裡,有曾經有大批這樣的孩子,不過他們大多都被胡憂送到軍校裡,很少會出現在戰場之中。
十幾歲的孩子,正是學東西最好的年紀,在軍校裡呆幾年的作用,遠遠要超過早早上戰場。
孩子叫周林,據說他的名字分別來自他的父母親。確實是聽說的,因爲小周林對自己的父母親早已經沒有了記憶,這麼多年來,他是吃百家飯長大。全靠着同村的父老鄉親,才讓他活到現在。
周林是出來放哨的,遠遠看胡憂和丫丫已經離去,長長的吐了口氣,正要回去的時候,卻突然發現自己的身後站着一男一女。
周林嚇了一跳,轉身就跑。不過以他那點功夫,想跑過胡憂,幾乎是沒有什麼可能性的。胡憂只一個閃身,已經到了周林的面前。
“小夥子,急着回家吃飯嗎,跑那麼快。”胡憂一面笑意。眼前這人,並沒有什麼殺傷力,胡憂只是想問問看,他爲什麼會在這裡而已。
周林的反應,卻讓胡憂感覺非常的意外,甚至是沒有想到。
只見白光一閃,周林想都不想的,就把一直藏在衣袖裡的匕首插向胡憂。
速度相當快,而且隱蔽性非常的強。要是換一個身手差一點的,弄不好就得讓這小子給弄死。
好狠!
胡憂眼中閃過一絲厲色,這樣的人,留下來可是對社會的一大危害。在胡憂的眼睛裡,從來都不會覺得年經小就一定是好人。一個人是不是心地善良,與他的年紀是沒有關係的。
本來,胡憂的意思只不過是好奇想問問看周林爲什麼要窺視自己,現在看周林的反應那麼強烈,他都是要弄清楚,這個人是什麼來頭。
因爲心裡不爽,胡憂不自覺的出手就已經重。左手順過周林手中的匕首,右肩一撞,就把周林給撞了出去。
周林飛出去一米多,重重的砸在地上。這也就是胡憂沒有下死手,不然只這一撞,就能要了周林的小命。要知道胡憂的這些手法,可全都是從戰場上學回來的。戰場上從來沒有花藝的把式,每一招都講究最大限度的殺傷敵人。
“小子,我們無冤無仇,你是不是太狠了一些。”胡憂直等周林從地上爬起來,這纔開口道。
胡憂並不知道,周林這會心裡是多麼的震撼。剛纔只不過是眼睛一花,他就已經飛了出去。他甚至都沒有還得急看清楚胡憂是怎麼出的手。
這太可怕了。周林暗猜着眼前這個人,怕是要比那些保護村民不受魔族傷害的戰士更加的厲害。
“你殺了我吧,我什麼也不會說的!”周林咬着牙,像一個能士。可這話聽得胡憂卻莫名其妙。
難道他看起來很像劊子手嗎,動輒殺人?
胡憂心裡鬱悶了一把,這纔開始上下仔細打量起周林來。
周林上身穿了件黑布衣,腳下蘭色的褲子。很不搭的色調並不出彩,吸引胡憂目光的是他右耳朵上的一個小耳環。鐵質的耳環,讓胡憂心中一動。他記得當年第一次來這個村子的時候,就曾經見到過,村上的男人幾乎都有一個這樣的耳環。一開始胡憂挺奇怪的,問了人才知道,這是村子男子的成年標誌。男孩只要長到十三歲,村長就會親手給他帶上耳環。耳環是銅質的,也就是一個銅板的材料,並不是很值錢。但是對於村裡的男子來說,它卻是非常的重要,會跟着他們一生的。
“阿土伯還好嗎?”胡憂突然問道。
周林的眼睛一下就瞪大了。胡憂口中的阿土伯正是這個村子的村長。村長的性質並不是官方的,普通人如果對村子不瞭解,是不知道阿土伯這個人的。
胡憂只一眼就已經從周林的眼裡看出了答案。
“我想,我們之間有一點小小的誤會。”胡憂想了想道:“我和阿土伯是朋友,今天是路過等意看看他的。”
之前在遠處,胡憂看得並不清楚。現在離得近,胡憂才注意到這些屋子的損口都是新的。也就是說,這個村子是前不久才遭到的破壞。甚至就是這幾天的事都有可能。這麼想來,眼前這半大孩子的狠,也就可以理解了。對於一個剛剛經歷了大難的人來說,爲了自保,再狠的事都是可以做得出來的。
“你真是阿土伯的朋友?”聽到阿土伯的稱呼,周林的臉色好了一些,卻依然是陰晴不定。
胡憂笑笑道:“我不但是阿土伯的朋友,也是拉易村的朋友。像小林子呀,大牛呀,我也都認識。對了,還有大黃,我還跟它一起去打個獵呢。”
胡憂一一細數着拉易村的事物。那一次,胡憂和候三一塊經過這裡,天降大雨走不了,就住在了村上。因爲村上的人太過熱情,而胡憂也不趕時間,就在這裡多住了兩天。
“大黃它死了。”周林的眼中露出了哀傷。大黃正是爲了救他而死的。如果不是大黃在緊急關頭撲向那個魔族士兵,周林早就死餘刀下了。
大黃並不是人,而是村裡的一條獵狗。每次村裡組織打獵,它是必定參加的。
“可惜了。”胡憂搖搖頭道。大黃雖然比不上小白這條夜裡明狼,卻也是一條好狗。獅頭金毛,立起來有一人多高,非常的強悍。是村裡人的寶貝。
“阿土伯呢,他現在還好吧。”胡憂又問道。
能說出大黃和阿土伯,周林已經信了胡憂七分,但是這會,他依然沒有告訴胡憂村裡人的動向。那可是一村人的命,他是一點都不敢大意的。還有那些傷兵,他們都是爲了村子受的傷,周林發過誓,就算是拼着這條命不要,也絕對不會出賣他們。
“你是誰?”周林不答,反問胡憂。
胡憂想了想,道:“我有個外號叫不死鳥。”
胡憂對這個村本沒有什麼興趣,但是看周林那麼警惕,他的好奇心也起來了。他想知道周林在保護什麼。
“不死鳥!”周林瞪大了眼睛。不死鳥軍團可一直是他嚮往的地方,對於不死鳥這個名字,他當然是聽說過的。
“你真是不死鳥胡憂?”周林愣了好一會,又一次問道。
“這個似乎不需要騙人吧。”胡憂笑笑,突然手一拉一劃,霸王槍就出現在他的手裡。託說書先生的那張嘴,這霸王槍的名氣遠遠要大過血斧。
當然,這世上知道有血斧存在的人,也是不多的。
“是霸王槍!”周林興奮的叫起來。
事實上週林並沒有見過霸王槍,但是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霸王槍的出場方式。傳說霸王槍在胡憂的身上,不用時是看不見的。沒有人知道胡憂把霸王槍藏在哪裡,他們只知道霸王槍就像是會變一樣,隨時可以出現在胡憂的還上。而且在整個天風大陸,只有胡憂可以做到這一點。
有人曾經想學胡憂這招藏槍,但是跟本就沒有成功的可能。霸王槍可不是普通的匕首,它長一長三,光拿着都已經高過人一大截了,跟本就沒有地方藏嘛。光藏一個槍頭到是人人都辦得道,可那已經不是藏槍了。
“現在,你可以告訴我了吧。”胡憂問道。
“行,沒有問題。不死鳥,啊,不,少帥,少帥你請跟我來。我帶你去阿土伯。”周林已經有些語無倫次。不死鳥在老百姓的心中,可是神一般的存在。有他在,拉易村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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