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讓你父親去林家封你姑母的嫁妝嗎?”歐萌萌對史湘雲還真沒什麼感覺。但看賈母的記憶,自己輕輕敲着炕桌的桌面。
“是,只是不同。還是那話,現在就算讓人去封了大表叔夫婦的私產,以做湘雲的嫁妝,那二表叔他們畢竟還是當家做主的啊?他們也沒有虐待湘雲,說家道艱難,讓女孩學些女工,也是女子應有之義,真的鬧開了,史家的名聲怎麼辦?”
元春鬆了一口氣,老太太也不想接,這就好辦了。但馬上覺得老太太的主意不行。
歐萌萌的意思,湘雲纔是侯府嫡女,只是因爲父母早亡,於是侯府由二房當家做主了。這是禮法允許的,也不算是鳩佔鵲巢。但該把大房當初的私產拿出來,封起來做湘雲的嫁妝。
其實嫁妝是小,和老太太當初做的一樣,其實就是讓黛玉知道,你母親十里紅妝足夠讓你配得起任何人,你是有嫁妝的女孩,你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而此時,老太太說這個,也是讓湘雲知道,你是侯府長房嫡女,你身份比其它人貴重。你並不是住在叔叔嬸嬸的家,讓她拿出大姑娘的款來。有時,財產是底氣這點,到哪都是沒有錯的。
但現在要大房私產,無異分家,這讓史鼐夫婦怎麼想?傳出去,就是他們虐待湘雲,其實撕破了臉,對大家都沒好處,受傷最深的,其實還是史湘雲。
“讓你大伯去請史鼎來。”歐萌萌思忖了一下,還是輕輕的搖搖頭,忙說道。
“虎毒不食子?”元春只是隱約猜着。
“覺得您好像都想好了,當時我覺得您把賴嬤嬤送官是做錯的,賴嬤嬤跟了您一輩子,說句不好聽的,她就算撒謊,人家也會覺得是真的,這種老奴,送官,就跟送把柄一般。”元春輕嘆了一聲。
“哦,賴尚榮交回貪污的家產了。大伯和珍大哥哥,把賬上應該給賴嬤嬤,賴大,賴二夫婦這些的年應得的收入做了一個總額,賴大的給了賴大夫婦,賴二的給了賴二夫婦。賴嬤嬤背主,她的所得沒入府中。其它的就是貪污所得了,兩府平分。”元春順口閒聊起來。
“母親,孩子,父親。因爲母親一定會接住孩子,而讓父親先下,他最多接住孩子。還有大半人,會自己先跑掉,連孩子也不要了。”
“還不錯,若是你跳出來說我這般過於陰毒,我就要哭死了。”歐萌萌輕嘆了一聲,“其實我給她留了生門,記得嗎,我讓他們問了賴嬤嬤的生日。”
元春呆了一下,竟然越琢磨越有意思了。想想,“所以您把賴嬤嬤一人送官,但是把賴大、賴二關在府裡,就是讓賴嬤嬤想清楚,她的子孫都在我們手上。”
“這我不管,這些事,你大伯和珍哥兒會做的。”歐萌萌閉眼,她只負責佈局,其它的事,她相信賈赦他們能做得比她好。畢竟他們纔是土著,他們操作時,比自己好。
“去盜墓,父子兩一塊去,一個要留在上頭望風、接應,一個在坑下拿東西。而這時,規矩是父在外,子在內。你知道爲什麼?”歐萌萌再解釋了一下,這些貴族小姐,估計都沒看過盜墓小說。
“爲什麼這麼想?”歐萌萌沒有正面回答。
元春叫人去請,自己坐回老太太邊上,給她錘着腿,這些日子她常說又回去了,所以她有空就給她錘錘腿,讓她舒服一點。
“想知道您怎麼想的。”元春當時就是一種盲目的信任了,雖說怕,可是又想知道老太太到底怎麼想的。 “你知道盜墓行裡有個規矩一般是父子相傳,而子在坑下,父在坑上。你知道爲什麼?”
“所以當時,只送賴嬤嬤入官,其實您是知道,她會自盡嗎?”元春想起了什麼,看着歐萌萌。
“我是說,他們不會扔下成年的孩子,但孩子小時候拋棄孩子父親多了去了。這就是一個力量的問題。孩子年幼時,父親也年輕,覺得老婆可以再娶,孩子可以再生;但是能隨父親去盜墓的兒子就是成年了,而且是能幫得上忙的,他也沒力氣再生、再教,於是自是要救的。但母親,不管是成年的,還是幼年的,那都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孩子在肚子裡時,就已經和母親血脈相連,再自私自利的母親,也不會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她當過奴才,做奴才這種事,其實挺難的。不做心腹沒前途,可是做了心腹,沒自由,等着的,就是死路一條。
“您剛還說父親不會扔下孩子。”
“什麼?”
“那你不攔我?”歐萌萌笑了,反問道。
“你去叫就是了。”歐萌萌拍拍元春,自己靠上了。
“真好,真好。”元春笑了,這件事,大家都沒髒手。任誰來,也挑不出賈家的錯來。
元春點頭,賴嬤嬤跟了老太太一輩子,老太太在賈家從重孫媳婦做起,到如今的老封君,性子什麼的她最清楚不過了。我不會把你怎麼樣,你和我發小,一起長大。但我對你兒子,孫子沒那麼顧忌了。於是擺在賴嬤嬤面前的,其實根本沒有其它的路了。
“還是您說吧!”元春有點毀三觀了。
像賴嬤嬤這樣,就是典型的奴大欺主了。若是老公爺在,他們自不敢。只不過賈家敗了,縱是連元春都不敢這麼做。漏洞太大,賈家可沒有更大的資源在官府操作。
“那是隔房的,他能管二表叔家的事?”史鼎的父親是賈母的三弟,而史鼐的父親是賈母的二弟。兩人只是堂兄弟,所以史鼐家的內宅之事,怎麼就到了史鼎身上。
“失火時,夫婦抱着年幼的孩子,求生通道一次只能走一人,你猜順序是什麼?”歐萌萌嘆息了一聲,又出一題。
“要反過來想,若是有危險,父親一定不會拋棄兒子,但兒子卻不一定。所以父在外,有事父親會拉兒子出來;但兒子在外,有危險時,兒子八成會拋下父親。”歐萌萌抿嘴笑了。
“一個月,她只要熬過了這一個月,她就可以全身而退。”元春一怔。
“不是,若是一個月,她的兒孫肯救她,她就可以全身而退。一個月是我給她的期限,我放他們自由,但要守規矩。她其實沒有理會我的意思。而她的兒孫們,也實在有點不像樣。”
那個,失火逃生的順序,真不是我瞎說的,我們每年都會消防講座,每次,都會強調,女同志先下,第二放孩子,最後父親下。不是因爲力量,而是男人真會跑。但母親一定不會跑。而那時買防煙面具,女同志按家裡的人口買。男同志只買孩子加一,那個,就不經想了,這個加一,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