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的作用是相互的,除了針對她,自然也能針對他,約束他。
他知道本質上它改變不了什麼,卻不後悔提出了這個協議,甚至說是非常樂意接受的。
因爲協議能有深入人心,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它能提醒她不要做她不該做的事,因爲他明白,她清楚他爲什麼要約束她。
而他,寧願被約束小許的自由,也不要被戴綠帽子,所以他自然覺得非常值得。
只不過,曲淺溪接下來的舉動告訴他,他太小看她了。
曲淺溪寫好了,將兩人的想法整合一下,重新起稿。
內容其實不多,也不復雜,歸結起來也就三四條。
內容如下:
一:兩人要恪守契約內容,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跟對方說清楚具體是何事,對方可根據事情來判斷是否答應晚歸要求,晚歸即使超過了當日十九點歸家。
二:如果沒有事先通知對方卻晚歸或者是不,則要接受懲罰;如告知對方對方卻不同意其晚歸,如果其無視對方的反對,堅決晚歸,則要接受雙倍的懲罰。
三:懲罰的內容任由對方提出,其要無條件接受懲罰,不得有怨言。
四:契約終止要在雙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終止,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行終於該契約。
曲淺溪看着,感覺非常滿意。
小嘴得意的暗暗笑着。
整合的這些條約,幾乎都是她提出的。
但她認爲她沒有徇私,反而合情合理。
她笑,遞給對面慵懶的坐在沙發上的男人,“怎麼樣?有意見嗎?”
連慕年看着,俊臉微黑,“這些都是你個人的想法,我的呢?!”
“你那不科學!”她嚴正言辭,“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樣只需告知對方即可,那對方萬一說謊呢?”
連慕年嗤笑曲淺溪的自以爲是。
“我會說謊?有什麼是我不敢承認的?”
“我只是打個比如。”她不以爲意,“你外面的女人不少,誰知道你那天心血來潮時會不會約她們出來,卻瞞着我?”
“我爲什麼要瞞着你?我什麼時候瞞過你了?”他這話只是陳述事實,在曲淺溪眼裡卻成了深深的諷刺。
諷刺她自作多情。
她小手緊攥,抿脣不語。
他雙手抱胸,“再說了,我做什麼還要向你報告?”
她越說,他眉頭蹙得越緊,他雖答應了簽訂契約,但並不包括這方面。
她管得太寬了!
越往深層想,約束重重。
跟沒了自由有何區別?
他抿脣,冷聲命令,“第二條刪了!”
她也沉下臉來,不語。
美目審視的落在他身上,嘴角輕諷的勾起。
他的誠意、他的在意就只有這麼一點兒?
只是晚上一段時間而已,又不是持續二十四小時,他又何需如此反對?
尋常的夫妻,即使丈夫對妻子的感情不深,只要是妻子提出的要求和意見,都會好好的配合。
這是對對方的尊重。
更讓對方安心。
也是對妻子負責的表現。
而他呢?
他們呢?
制定第二條,曲淺溪自認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