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後誰是贏家13

總裁前妻太迷人五年後,誰是贏家13

五年後,誰是贏家13

從一開始,他就不是她該招惹的人,他簡直就是她災難的開始,和他在一起,她不僅害死了媽媽,最後弄的自己那麼悽慘,眼睛看不見,臉上被毀容,極力保留的孩子也離她而去,她真真正正的一無所有,只有沈凌君的陪伴。

如果沒有沈凌君,她也許真的走不出來那段低谷。

她是那樣愚蠢的願意相信他一次,可她得到的是什麼呢?

即便是憑藉着回憶,她

也無法說服自己,厲康慕愛過她。

他的心裡,真的有愛嗎?

愛情對他來說是什麼?

就連李微安,都可以拋棄,他對自己的那些感情又算什麼呢?

他們之間,如果說虧欠,不應該是他欠着她的嗎?

爲何他還糾纏不清,不肯放過她。

夏晚晴走在雨中,渾身都是冰冷的,此時此刻她只想要見到沈凌君,他在哪裡?

只有他,才能給予她溫暖和力量。

她一直都逃避他對她的感情,自私的霸佔着他,維繫着彼此的關係,可她卻沒有盡到妻子的責任!

她虧欠他的,實在是太多太多!!

用心去想想,沈凌君要獨自忍受多少的苦澀和寂寞,一直等着她。

幸而,在她回首之時,他還在!

他還在身後原地不動的等着她,還微笑的對她伸手張開懷抱接納她。

有多少人能夠做到如此呢?

夏晚晴只想馬上回到他的身邊,可很明顯,有些人並不打算就此放過她。

厲康慕追出來,開車到她身邊,降下車窗,“上車!”

她不予理睬,繞開他的車,往前走。

厲康慕沒有辦法,只能推開車門,大步追上她,一把握着她的手臂,豈料她情緒激動的轉身用力推開他,他怕傷到她,一鬆手豈料她竟身體不穩的往後跌去,重重摔坐在地。

摔下去那瞬,腳踝再次被崴到,讓她疼得眼淚都快落下。

瞪向他,她的眼底都是紅血絲,“你到底還想做什麼!”

她不知道,他爲什麼就不肯放過自己……

“到底要我做什麼,你才能放過我,我說過,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不是!!”

她聲嘶力竭的吼着,疼到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厲康慕彎下腰要攙扶她,“起來。”

而她,卻用力甩開他的手,“不要碰我,我不需要你的假好心。”

她硬撐着身體想要站起來,可剛要站起,豈料腳下一滑,又重重跌坐在地。

厲康慕蹙緊眉頭,再也看不下去,伸手強勢的抓住她的手臂,將她拉起來,她想推開他,他就握的更緊,緊到她無法掙開,“你放開我,放手!”

還欲說什麼,豈料他卻倏然一手扣住她的後腦勺,將她按住,吻突然落下來。

他冰冷的脣,重重落在她的脣上。

並強勢的介入,舌頭抵開她的脣,瘋狂的吻她,任由她怎麼都掙脫不開。

“唔……”她皺眉,想要反抗,豈料他收緊手臂,將她鉗制住。

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又怎麼可能阻止他。

那吻就如同臨近着世界末日般,那樣瘋狂熱烈,輾轉允弄,se情允着她的舌頭不鬆開,直到逼得她吞下他的唾液,嘴脣被他允的發痛,彼此灼熱的呼吸交纏着,她覺得自己的胸口悶悶的,就快要無法呼吸。

大雨還在持續,可他抱她越發的緊,吻的越發用力,像是恨不得將她整個人都嵌入他的身體裡。

又像是帶着懲罰意味……

更多的,其實摻着思念

五年的思念,他沒有一天不想念把她抓住,抓住她不讓她再有機會離開。

這一刻,他才明白,他對這個女人,不僅僅是恨在支撐他想要找到她。

更多的還有折磨人的想念,他想她了!

想到胸口發痛……

夏晚晴的雙手撐在他的胸口,又捶又推,卻怎麼都推不開他。

反抗漸漸無力,她的手緊緊攥着他的衣服,更多的是哀求他放過她……

可他卻偏偏吻的激烈,甚至將她壓在車門邊,雙手捧着她的臉頰,他的大手那樣有力,牢牢的固定着她,讓她只能被動的接受,厲康慕的吻落在她的脣角,又允着她的下脣,抵在她脣上粗啞道,“夏夏,我想你,我想你了。”

她痛苦搖頭,卻怎麼都躲不開,只能哀求,“放過我。”

她不想背叛沈凌君,不想失去他……

她一有機會就試圖推開他,可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

他終於,鬆開她,氣息微喘的在她耳邊低聲道,“想我放過你,你可從來沒有放過我。”

這五年來,她又何時放過他了?

瞪着猩紅的雙眸,嘴脣被他吻得紅腫,大雨淋得她不得不眯着雙眸,“你到底想幹什麼”

他的手指,撫上她的脣瓣,那脣瓣被他蹂躪的紅腫可愛,他看向她,黑眸直直望着她,“我想要你,我喜歡你,想你陪在我身邊,想吻你,想和你做愛,想你只屬於我一個人!”

她臉蛋一熱,“你瘋了!!”

他竟然說出這樣的話,甚至帶着股狠勁,不像是隨便說說。

“我是瘋了!”他的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擡起她的下頜,“你確定你能守的住你和他的感情嗎?別做夢了,你是我的女人,從始至終都是!”

“我說過我不是你要找的人,而且你也不是我喜歡的人,我愛沈凌君,我愛他!!”她大聲的說着,想要吼醒他,讓他明白,她現在愛的人是沈凌君!可這個男人,卻不以爲然的彎起嘴角,“你喜歡他無所謂,關鍵是我纔是你的男人,你不喜歡也得喜歡,也得在我身邊!”

ps:第一更完畢,稍後還有更新,推薦老文完結文,《別惹總裁》《總裁,我們離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