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 你從夢中醒來,發現忘了自己是誰。
你會怎麼做?
從別人那裡聽來,他的名字叫做西弗勒斯普林斯。聽到這個名字的瞬間, 他感覺到一種強烈的歸屬感, 像是找了無數把鎖, 終於找到了那把能夠用他手中的鑰匙打開的那一把。但有一點他感覺很奇怪, 他真的姓普林斯嗎?
“普林斯, 你在克拉克製藥研究所工作,還記得嗎?”
“你好呀,普林斯。還記得我嗎?我是你以前的同事……”
“哎呀, 普林斯,你果然對擺弄這些儀器愛得深沉。連我都不記得了, 卻記得這些東西怎麼用。”
……
聽別人叫他普林斯七年, 他始終覺得不對勁。他總在想, 這個姓應該藏在某本書裡面,不被人知道。
突然之間, 一本叫《哈利波特》的書在孩子間風靡起來,他姐姐的孩子人手一本,每看到激動處,就開始大叫,有時候還在咒罵一個人:“那個斯內普教授太壞了!”
斯內普?一個比普林斯讓他更有歸屬感的姓。
他翻開了書, 找到西弗勒斯斯內普——一個牙齒髮黃, 頭髮油膩膩的魔藥學教授。
他對着鏡子看, 很好, 今天的他依舊衣穿着得體, 打扮得很體面,頭髮更是一絲不苟的束在腦後。他又齜牙, 每一顆牙齒都很白淨。
說真的,他很欣賞書裡的教授,欣賞他的作風,如果哪天要他去面對一羣學生的話,他肯定也是先來一個下馬威再說。
如果他真的是西弗勒斯斯內普呢?他不禁這樣假設。
那麼他喜歡收集棍子的習慣就有了解釋。他收集來的棍子有兩類,一類在十二英寸左右,一頭細,一頭粗,木質。他把棍子握在手裡,學着書裡的魔法小聲道:“羽加迪姆——勒維奧薩。”
桌子上的羽毛依然在桌子上,紋絲不動。
他放下棍子自嘲的笑,和侄子侄女們在一起久了,被同化了嗎?
另一類棍子是攪拌棒,玻璃質地,五十來釐米長,粗細均勻。第一次在實驗室碰到攪拌棒的時候,他把棒子放入坩堝裡,想象裡面有一鍋無色無味的水。他順時針轉動三圈,就能獲得一鍋藍色的藥水。
爲什麼是順時針轉動三圈呢?不能是逆時針或者轉動四圈嗎?直覺告訴他,這樣坩堝會爆炸,透明的藥水會變成泡沫,爭先恐後的從坩堝裡涌出。
在溫火下,藥水表面有泡泡吐出,一股藥水特有的香味飄出……
然而這一切都是他的想象,他面對的,不過是一個又一個滴管和在電腦屏幕裡上下起伏的指標線。
可是一個人怎麼可能是書裡的人物,這本身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了。
他在這樣的心情下,走進了離家不遠的酒吧裡。這家酒吧他不常來,但今天卻鬼使神差的進來了。
他在吧檯碰見了一位喝醉了酒的女士,她很漂亮,藍色的眼睛就像姐姐養的那條布偶貓。她的頭髮也很柔順,髮絲在他指間穿梭時,還給他一種冰涼的感受。
“西弗勒斯,帶我回家。”
一個只在酒吧裡見過一面的女士,是怎麼叫得出他的名字的呢?或者說,她在叫另一個人的名字嗎?
在一個美妙的夜晚後,一段記憶衝進他的大腦。
他撐着桌子,忍受着大腦快被撕裂的痛苦。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他覺得沒有誰的人生比他的更荒誕了。
雖然知道了他就是西弗勒斯斯內普,但仍有很多謎團沒有解開。比如說還躺在他牀上的女人,她是怎麼跨越了時空的?
斯內普不覺用手指敲打着椅子扶手,想起每次放假時,都會消失一段時間的梅。這段時間,她都去哪兒了?
在種種假設間,斯內普選擇了最誇張也是最不可能的那一種:梅是一個食死徒。她學會了黑魔王分裂靈魂的方式,所以她纔會在聖芒戈不見後,又出現在大洋彼岸。
那麼她還有別的靈魂碎片嗎?她這樣做究竟是爲了什麼?她會來殺我嗎——讓他再一次明白背叛黑魔王的代價?
一個攝魂取念根本沒有用,他找不到答案。將這段記憶從梅的大腦中清除後,他將梅送回了酒店。
他找不到答案,也許米里亞姆可以。
米里亞姆是他和梅的兒子,也是梅算計得來的。即便是全魔法界最厲害的魔藥大師,也不免落進迷情劑的陷阱裡。
米里亞姆跟着喬長大。喬是托比亞斯的姐姐,一個善良的麻瓜。當年西弗勒斯把米里亞姆託付給喬,請求她將米里亞姆撫養大。
等西弗勒斯找到他時,他已經從魔法學校畢業,成爲了一個沒心沒肺的大小子,其人來瘋程度,和他媽忒像。
米里亞姆表現出的模樣,就是個人畜無害的大男孩,他很快相信了西弗勒斯的說辭,跟着西弗勒斯來到美國。但西弗勒斯知道,他的兒子,怎麼可能這麼簡單呢?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保護色,他並不想改變什麼。
但是在後來的接觸中,他發現自己的想法錯得離譜——就以艾弗裡小姐的智商,她是怎麼也不能加入食死徒還學會靈魂分裂的。
巨大的愧疚感快要將他淹沒,爲他當初站在食死徒陣營,看着倒在地上“死去”的梅而卻無能爲力而愧疚。還爲他之前懷疑梅,用了攝魂取念而愧疚。不過他又想起當年梅用過的招數,很快他就將這種沒用的愧疚感拋之腦後,毫無心理負擔的和梅觀看了網球賽。
網球賽的確比魁地奇有意思得多,沒有激烈的碰撞,沒有滿天亂飛的掃帚,但有精妙的計算和控制。一顆黃色的小球在場地兩邊來回,極具觀賞性。
這是一場拉鋸戰,誰都想把球打到對方的場地裡,用刁鑽的角度,大力的擊球,讓過去的球再也別回來。但雙方技術相當,每次球看似要回不來了,它又飛起來,跨越球網,急速落地。
或者說,比賽雙方都不想這場比賽這麼急促的結束,所以他們拼命的奔跑,使出渾身解數,接起一個又一個球,再抽擊回去。
在全場的歡呼聲中,他靈敏的耳朵瞬間捕捉到了她的聲音——爲什麼會這樣呢?看着梅的側臉,西弗勒斯想。
在你消失的那一刻,我以爲我們的故事已經結束了。卻沒有想到,那只是一個開始。
世界上不會再有誰,比你還要磨人了。也不會還有誰,能夠在我心中佔據那麼地方。
在我們紛紛跨越了時空,遇見彼此的那一刻起,我們就成爲了彼此的命中註定。
“西弗勒斯,我愛你。”
“我知道。”
但我並不急着對你說出相同那三個字。等你陪我一路走到兩鬢斑白,陪我到子孫滿堂,陪我到我再也握不住魔杖時,我再說給你聽吧。
“嘶,幹嘛又咬我?”西弗勒斯摸着嘴脣問,這真的不是一個好習慣,親愛的。
“懲罰你,誰叫你不說‘我愛你’的。”梅怒視抱着她的男人,威脅道,“你不回一次,我就咬你一次,咬到你願意說爲止。”
西弗勒斯想要不要鬆手,讓這個膽大妄爲的女人摔地上去。不過他捨不得。
“快說,我愛你!”梅的眼睛亮閃閃的。
等了有三秒,西弗勒斯的嘴脣又被咬了一次。
“快說,我愛你!”
……
這次,他恐怕是等不了那麼多年了。他微笑嘆氣,“梅,我愛你。”
我願意一直對你說着三個字,直到時光盡頭,直到你我都化爲齏粉,直到生與死將我們分離。但“我愛你”這三個字代表的含義,永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