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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情況是馬修和扎克-施耐德既沒有錢,在面對弗蘭克-米勒時也沒有主動權,他們預期的四百萬美元,根本填不上弗蘭克-米勒的獅子口,弗蘭克-米勒也不傻,一直拖到《罪惡之城》上映,就是想要在隨後的談判中,佔據絕對主導地位。
馬修和扎克-施耐德缺乏實際運作一部電影的經驗,很多東西準備的都不夠充分。
這些當中,最主要的還是金錢。
不付出足夠的價錢,想要打動弗蘭克-米勒根本不可能,《罪惡之城》反響良好,雖然現在還沒有人盯上弗蘭克-米勒的其他作品,但馬修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其他電影公司就能反應過來。
相比於那些中大型的製片公司,他和扎克-施耐德沒有任何優勢可言。
儘快搞定弗蘭克-米勒纔是正途。
短時間之內,馬修找不到比大衛-埃裡森更適合的金主了。
他與海倫-赫爾曼跟大衛-埃裡森談過第一次之後,扎克-施耐德也專門從紐約飛了回來,帶着試看片段與馬修一起又見了大衛-埃裡森。
大衛-埃裡森手中有錢,卻在好萊塢一直打不開局面,現在有人主動合作,而且其中一個還是馬修這樣正當紅的明星,他確實有些心動。
第一次見面之後的幾天裡面,大衛-埃裡森也讓自己的人仔細查過,不難發現馬修與扎克-施耐德已經籌劃了很長時間。
剛剛進入四月中旬,大衛-埃裡森親自來到馬修的辦公室,確定要跟他和扎克-施耐德合作。
“我可以加入到你們與弗蘭克-米勒的談判當中,出資拿下《斯巴達三百勇士》的改編權。”
坐在辦公室中的沙發椅上面,大衛-埃裡森直接對馬修說道,“影片的製作費用我也可以全部負責!”
馬修親自給大衛-埃裡森衝了一杯茶,放在他旁邊的茶几上,說道,“我相信這會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合作。”
“但我有一個條件!”大衛-埃裡森強調道。
馬修微微蹙眉,有些擔心,不過還是說道,“你儘管講,大衛。”
“我需要在我們雙方的協議上面加入一個備註條款!”大衛-埃裡森一臉認真的看向馬修,非常嚴肅的說道,“你必須是這部影片的男主角!”
聽到這話,馬修放鬆下來。
大衛-埃裡森又一次強調道,“這是我們合作的前提,我對這個項目的大部分信心都來自於你,如果你不出演列奧尼達,我絕不會投資。”
在他眼裡,像什麼扎克-施耐德、風格化強烈的畫面、弗蘭克-米勒的經典插畫小說改編之類的,都遠不及馬修過去三部電影那無比耀眼的票房成績。
他很有錢,幾千萬美元的投資即便失敗,也不會傷筋動骨,既然來到好萊塢投資,就沒想過要失敗,而且也要以成功的案例向自己的父親表明,選擇的這條路沒有錯。
馬修-霍納這個人無疑是成功的保障!
自從那晚之後,他專門研究了馬修-霍納的履歷,這個出身平平、學歷有限的男演員,在挑選影片方面非常有眼光,擔任男主角的所有影片,不僅沒有一部失敗,反而每部都票房大賣。
大衛-埃裡森讀過電影學院,還是臨近好萊塢的南加大電影學院,說起來也算是半個專業人士,加上是商業家庭出身,知道這樣的成功絕對不能簡答的用好運氣來解釋。
“我會出演列奧尼達!”馬修這時完全放心,信誓旦旦的表示,“這可以加入到我們雙方的合同當中。”
“好!”大衛-埃裡森笑了起來,“一言爲定!”
當然,單單靠口頭承諾,雙方哪一邊都不會放心,後續肯定會放在正式的合同上面。
馬修想了想又說道,“大衛,我也有一個條件。”
大衛-埃裡森直接說道,“儘管說吧。”
“我們的協議上,最好還要添加一個條款。”馬修也不廢話,“扎克-施耐德必須是這部改編影片的導演。”
“你很看好扎克-施耐德?”大衛-埃裡森有些疑惑,“我記得他迄今只執導過《活死人黎明》這一部影片吧?”
“我瞭解扎克-施耐德。”馬修實話實說,“你看過試看片段,這個項目的理念與核心,全部源自於扎克,除了他之外,我很懷疑有沒有人能拍出試看片段的風格。”
大衛-埃裡森略一沉吟,說道,“好,這點我同意!”
馬修站起來主動伸出右手,“能跟你這樣痛快的投資人合作,是我的幸運!”
大衛-埃裡森也站了起來,在他右手上用力握了一下,“我們的合作一定可以成功。”
後面,扎克-施耐德和海倫-赫爾曼也趕到了馬修的辦公室,幾人湊在一起商議了很多細節方面的問題,律師接着加入了進來,根據幾人達成的意見,儘快擬定好了協議。
兩天之後,大衛-埃裡森就與馬修和扎克-施耐德簽署了正式的協議。
這份協議的核心內容,大致上是大衛-埃裡森的“天空之舞”電影公司,出資購買插畫小說《斯巴達三百勇士》的電影改編權,並且負責這部影片的製片投資等等。
另外,協議明文規定,這個項目的導演必須是扎克-施耐德,男主角由馬修出任,未來影片的大部分演職人員都會有海倫-赫爾曼和天使經紀公司代理負責,《斯巴達三百勇士》未來收益的百分之三作爲天使經紀公司的中介和代理抽成。
確切點來說,由於大衛-埃裡森沒有經驗,在好萊塢也缺乏人脈,海倫-赫爾曼和天使經紀公司將爲這個項目提供簡化版本的一站式打包服務。
所以,天使經紀公司未來還要爲這部影片聯繫發行廠商。
大衛-埃裡森的天空之舞電影公司有錢,卻沒有發行渠道,短時間內也不可能建立起來。
合同協議涉及到細節方面的條款足有數百條之多,簽訂這種投資達到八位數的協議,從來都不是一件簡單事。
達成合作協議之後,馬修、扎克-施耐德、海倫-赫爾曼和大衛-埃裡森,協同外聘的公關專家,一起趕到紐約,與弗蘭克-米勒方面展開了拉鋸式的談判。
弗蘭克-米勒確實被扎克-施耐德的試看片段和製作理念打動了,原則上同意進行《斯巴達三百勇士》的電影改編授權,雙方談判的分歧點主要集中在授權費用以及電影上映後的分成上面。
馬修和扎克-施耐德原本的身份都很單純,只是在從事演員與導演的工作,對於電影版權改編市場缺乏足夠的瞭解,最初的四百萬美元版權費,放在兩年之前弗蘭克-米勒的作品尚未進行電影改編之前還可以,現在根本不夠弗蘭克-米勒塞牙縫的。
弗蘭克-米勒方面在談判中開出了1500萬美元的基礎授權費外加百分之十的全球票房分成的條件。
這一條件,實在太過苛刻了。
但大衛-埃裡森不在乎,第一次接觸和談判之後,就表示要用錢砸下版權費用。
用他的話來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根本都不算是問題。
好在他也只是說說,雖然年輕又有些富豪子弟的衝動,但還沒有蠢笨到這種地步,類似漫天喊價就地還錢的道理也懂得。
後面的三天當中,雙方又進行了三輪談判,在最爲核心的改編費用上面的分歧漸漸縮小,到第三天談判結束,終於在這一關鍵問題上達成一致。
天空之舞製片公司出資九百萬美元,作爲《斯巴達三百勇士》的基礎改編費用,未來等影片上映之後,北美票房的百分之五作爲後期分成。
最大的分歧解決,後面的談判速度就快了,例如弗蘭克-米勒未來掛名影片的製片人,享受制片人的薪金待遇等條件,都在雙方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
而且作爲出資方的大衛-埃裡森,也不怎麼在乎這種旁枝末節方面的開支。
馬修眼見問題不大,準備離開紐約返回洛杉磯,因爲邁克爾-貝更改劇本,導致延遲的奔馳G系列越野車的廣告,即將在迪士尼製片廠內開始拍攝,作爲廣告片除卻汽車外的唯一主角,他不可能缺席拍攝。
在他離開紐約的當天,天空之舞製片公司已經與弗蘭克-米勒方面草簽了一份協議,正式的協議會在最後幾個小問題解決之後簽署。
只要不出現世界大戰之類的意外情況,《斯巴達三百勇士》的電影版權將順利解決。
回到洛杉磯之後,馬修先休息了一天,然後在梅賽德斯-奔馳公司通知的日期當中,按時來到了迪士尼製片廠的一間小型攝影棚中。
這次廣告片的拍攝,分爲內景和外景兩部分,各自規劃出了一天的拍攝時間,邁克爾-貝在進入電影圈之前,就是多年拍攝廣告和MTV的導演,哪怕是成爲電影導演之後,偶爾也會客串替一些大品牌拍攝廣告片。
馬修來到迪士尼製片廠,也見到了那個被成爲彗星撞擊地球時出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