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欣笑了。
是被氣笑的。
她沒想到,辛燎竟然還打着這個主意呢?
“辛燎,有件事我需要提醒你。當年洛嫦的懷孕充分的證明了你婚內出軌,如果我願意,只要告到法院去,我可以讓你淨身出戶。也就是說,你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是我的。你覺得我會稀罕你一個月給我十萬塊?還是你覺得你一個月給的錢能比金時給的多?”
只要她想,金時的一切都是她的。
她是腦子生鏽了,纔會在辛燎這裡找虐。
辛燎這語氣和這神態,是不是覺得一個月給她十萬塊是大手筆了?
不,辛燎畢竟是生意人,在外面做生意,經常需要應酬和交接,隨隨便便吃一頓玩一下或者是給一些回扣都是好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比如他應酬的時候也是需要女人的,一般叫的小姐也都是高檔的,十萬塊一晚上的都有。
結果他要包沐欣,一個月給十萬塊?
辛燎太精明瞭,這麼多年的生意做下來,他已經精明的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了。
他每個月給辛相思和辛相戀一人十萬塊,給洛嫦二十萬,偶爾會多給一些。
這些錢,在上流社會只能維持門面,卻不足以花銷。他並不是爲了讓女兒和老婆學會節省,而是他捨不得。
不然也不會給沐千尋一萬塊又拿回去了。
不是有句話這麼說的,女人這輩子要嫁給的男人,他有一百塊願意爲你花一百塊。有一萬塊的人卻只願意爲你花一百塊,辛燎就是後者。
不可取。
辛燎被沐欣說的面紅耳赤,不由的就更加生氣了,怒目相向:“沐欣,我真的是看錯你了,當年我覺得你單純善良,沒有心機。可是你看看現在的你,已經市儈到了什麼程度?你現在口口聲聲不願意跟我,張口閉口不離金時,就是因爲你傍上了金時這座大山,捨不得放棄了吧?”
沐欣覺得辛燎的腦回路真的很不一般。
嗤笑一聲。
“難道我這麼做不對嗎?辛燎,不要忘了,你是有家室的人。你口口聲聲爲我,要包我,讓我當你的情人。不過就是見不得光的。而我跟了金時,可以風風光光的嫁給他,成爲人人尊敬的金夫人。你覺得我爲什麼要沒名沒分的跟着你做見不得光的女人,而拋棄金時這座大山呢?”
但凡長了腦子的人,都應該知道如何抉擇吧?
辛燎被沐欣的一番話比的一無是處,更何況對方是金時,張口尖銳的而出:“你不是愛我嗎?”
“愛?”沐欣似乎有一瞬間的茫然,然後搖了搖頭,漂亮的臉上都是鄙夷,“曾經愛過,不然也不會嫁給你。可是金時,你自己想想,我嫁給你的那兩年,你對我做了什麼?我相信你也曾經愛過我,但是你的愛維持時間多長?你又憑什麼認爲,過了十八年了,我還愛你?”
她當年有眼無珠,識人不清,纔會在懷孕四個月的時候還被拋棄。
如果當時眼前的男人有一點柔情,就不會在她肚子隆起來的時候提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