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小記者不走了,如影隨形地跟着自己,林天楚傻眼了,傅潔和沈月飛也是忍俊不禁:想不到鷹國也有小辣椒,脾氣潑辣不輸川妹子啊。
艾利克斯無視了林天楚鬱悶的眼神,看着苔絲氣鼓鼓地跟上了上來,他只有開口說道,“苔絲,這件案子太重大,你應該知道規定。等下不管看到什麼,還是聽到什麼,都不許隨便報告出來,不要讓我難做,知道嗎?”
“姐夫,那你答應我,案子破了之後給我一個專訪,有什麼消息也要讓我獨家報道。”小記者開出了自己的籌碼。
“專訪我可以答應你,反正拉斯維加斯我也不是經常來。倒是獨家報道,你得向林開口!”艾利克斯攤攤手,朝林天楚努努嘴。
“這個粗魯的傢伙,他不就是力量大了一些嗎?蠻牛一樣,他能知道什麼?”苔絲一臉不屑。
林天楚哭笑不得,看來世界上的女人都是同一副脾氣啊,唯女人與小人難養也。剛纔還說他鄉公牛一樣強壯,是超人,這會兒成了和蠻牛一樣粗魯。和小女人辯論是一種十分傻×的行爲,她們會用女人特有的邏輯,和強大的詭辯經驗,毫不留情地打敗你,林天楚決定不理會這個傻里傻氣地大洋馬。
“艾利克斯,愛麗絲是這麼跑到這裡來的,你們那裡有了線索嗎?”看着滿是血跡的沙地,林天楚走着眉頭問道。
比起霍華德,這個現場要“正常”不少,至少沒有那麼血腥。但論起詭異程度,釘死在十字架上也不輸密室殺人。
艾利克斯當然知道林天楚的擔心,這個案子的一點太多了。一個女人被釘在十字架上,地上卻沒有多少血跡,那麼這個現場是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或者乾脆是在城市裡殺了人拋屍在這一塊的呢?他爲什麼偏偏選擇這個工地,要知道,沙漠廣袤,隨便選一個地方,愛麗絲說不定數十年都不會被人發現。
“親愛的林,貝爾小姐不發話,我可不能告訴你任何消息。不過,我的人告訴我,現場沒有任何腳印,更別提什麼車輪印了。”艾利克斯苦笑着說道。
沒有腳印有很多種辦法做到,沒有車輪印卻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兇手不是坐車來的。這個工地離市區並不遠,也只有二三十公里的樣子,大概半個小時的車程——如果那個人沒有坐車,只有一個人揹着愛麗絲半夜趕路走上兩個小時,這樣的情形,想一想就恐怖!
“十字架呢,不是工地的吧?”林天楚又繼續問道。
“這一點可以肯定,絕對不是,這些吸血鬼不是主的門徒。”艾利克斯指着不遠處地辦公司,小聲說道。吸血鬼自然說的就是洛克菲勒這樣的大家族。
如果這樣,那就是說,那個傢伙半夜不止揹着一個女人,還有一個巨大的十字架?那要是一個什麼樣的背法,還不能讓人來人往的64號公路過往的旅客發現?想一想這樣的情形就詭異啊。
“你們說那個傢伙揹着一個十字架?十字架上釘死了一個女人?嘿,知道嗎?我聽說過一個希臘傳說,那就是一個人慘死後,冥王哈迪斯就會派自己屬下地背屍人半夜用棺材把他的屍體揹回冥界,你們不覺得這很像嗎?”不愧是記者,只聽了林天楚和艾利克斯幾句話,苔絲就猜出了案件的案情,並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林天楚不得不承認,這女人的發散思維真是厲害,一下子扯到了希臘神話去了。
“不過,背屍人的背後是銀棺,那樣才能保持生者生前的相貌,這個傢伙用的十字架,有些救贖的問道。不過,我猜這個傢伙其它的地方和背屍人是一樣的:黑色斗篷,沒有人看見過他的樣子;沉默寡言,從來不在人前開口;身手敏捷,劍術高超,是個難纏的傢伙。”艾利克斯也沒有好氣的說道。
他說的更誇張,直接把兇徒的特徵說了出來,甚至和“救贖”聯繫了起來。在基督徒的世界裡,“救贖”這個詞可不是能夠隨便說出來的,在他們的歷史上,上帝救了人類,所以人類纔會信仰上帝,成爲耶和華的信徒,這就是救贖。傳說中,人們只有經歷了救贖,死後靈魂纔會到天堂,再次沐浴父的榮光。
和上帝相對的,就是各種惡魔鬼怪,他們詆譭人們的信仰,毀滅人類的肉體,甚至還玷污他們的靈魂,總之是怎麼壞怎麼來。背屍人就是惡魔的走狗,常見於背景爲中世紀的各種騎士小說裡——那個時候,大陸戰亂,暢遊這麼一羣神秘的傢伙行走於各個國度之間:他們黑衣黑袍,背後備着一副巨大的銀棺,常常在半夜行走在人跡罕至的道路上。他們要麼不說話,要麼聲音嘶啞,但他們又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出手狠辣,劍術無雙,甚至於萬千大軍中取上將首級也不是問題……他們就是背屍人。
在鷹國,民衆的物質生活很豐富,但也誕生了許許多多奇怪的文化,惡魔崇拜就是其中最可怕的一種。某些特殊的文化,或許是不合潮流,但也只是讓人膈應,讓人不習慣而已,然而惡魔崇拜絕對讓人毛骨悚然。艾利克斯身爲負責鷹國重案的FBI高官,不知道見過多少惡魔崇拜者,自然知道這類人的可怕,他們爲了一些虛無縹緲的夢想,能幹出任何正常人都不敢想的恐怖事情來。
所以,這件事真的是一個惡魔崇拜者做的,一切就解釋的通了。那種渣渣,做出什麼噁心事艾利克斯都不會覺得奇怪。
艾利克斯說得毛骨悚然,就算傅潔和沈月飛這些沒有受過鷹國文化薰陶的女人,都被艾利克斯說得臉色發白,更別提苔絲這樣的本地人了。只是林天楚聽後直搖頭,事情要是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艾利克斯,你把事情想複雜了,這個案子雖然不簡單,但絕對不會和背屍人有關係!”
“怎麼說?”艾利克斯來了興趣,他巴不得林天楚說的是真的,讓他和那些噁心的傢伙打交道,他寧願大熱天地在沙漠裡曬日光浴。
“我問你們,那個傢伙如果是背屍人,爲什麼要把十字架放在洛克菲勒的工地上?”林天楚笑着問道。
背屍人低調行事,絕對不會這麼大張旗鼓。再說了,十字架也不是銀棺,調查和破案可不是寫小說,不是隻憑想象力牽強附會。
“的確有些不符合那些魔鬼的風格!”苔絲雖然看林天楚不爽,但也不得不承認這個男人說的是對的。
“親愛的林,你把我說糊塗了,如果這件事不是惡魔崇拜者乾的,那會是誰?”艾利克斯一臉無語,說不出地鬱悶。
林天楚手指着地面,”艾利克斯,你看看這裡的地面,這裡是黃沙,可是附近都是水泥地。我猜這個傢伙昨天晚上破開了水泥地,才能把十字架插在這裡,對嗎?”
“不錯,酒店一定不會直接改在沙漠上,這裡的地基加固了的,地面都是水泥的,爲什麼就是這一塊成了沙地——好傢伙,林,你一說我就知道,哪個傢伙也會功夫對不對?破開了水泥地,也沒有用任何工具,這樣的傢伙不比背屍人差啊!”
“問題不在這裡,艾利克斯,你有沒有想過,爲什麼那個傢伙寧願走這麼遠,冒着這麼大的危險,也要把愛麗絲放在這裡?他甚至不怕自己在這裡被巡邏的保安們發現?”
雖然是工地,還是這裡還是有些價值連城的玩意的,所以半夜燈火巡夜是必定不可少的,那個傢伙半夜揹着十字架走了兩個小時,還有精力在巡邏人員未發現的時候就竄到工地裡鬧出這麼一件事,這豈止是一個功夫高手這麼簡單!
“林,你的意思是?”艾利克斯突然有了一股不好的預感。
“他想把洛克菲勒家族拉下水!或者說,他想把事情鬧大!拉斯維加斯形勢一亂,他就可以渾水摸魚。或許是美元,或許是權勢,雖然不知道摸的是什麼魚,但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他的圖謀,一定不小!”
“拉斯維加斯,要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