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偷窺

“賢婿不要妄自菲薄,”裘伯賢一邊揮毫寫下方浩剛纔所吟的《貧女》和《閨意》二詩,一邊對他說道:“我這輩子就沒有看錯過人,我說你行,你就一定能行!”

他一手行書寫得很是漂亮,不多時就叫那兩首詩給錄了下來,讓方浩確認有沒有寫錯,得到肯定之後,就題上了方浩的名字,把它放倒了那一堆詩稿之中。

不只是要把這兩首詩收入他的詩集《南行詩鈔》,還要寄給散落在各個地方的詩友,向他們炫耀一下自己在這個小地方發現的人才,也給方浩打出一定的名聲來。

提攜後輩,本來就是這些文人雅士熱衷做的事情。

至於那一首“鋤禾日當午”的詩,就當它不存在好了。

一個農夫對種地辛苦的抱怨,宣揚出去,白白的讓人笑話。

除非哪一天方浩成了大官,這首詩才會有它的價值。

這一點裘伯賢門清。

錄下這兩首詩之後,他又對方浩說道:“你還有什麼得意之作,都可以讀出來,要是質量真的可以,我都會給你收入進我的詩集,並且把你介紹給我那些朋友。”

他雖然是官二代,卻也中過進士,是科班出身,交結的那些朋友,大多都是同科進士,雖然現在還不是朝廷的主要力量,但是在朝中已經有不小的影響力。

將方浩介紹給那些朋友,就是給方浩鋪路。

在這個文官掌權的社會,有了文名,就是有了進身之階。

這個世界,一個人能不能做官,看的不是他的治理能力,而是他的文才好不好。

這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情,但是這種荒謬的事情,在這個世界已經延續了幾千年,大家都認爲理所當然。

方浩搜索枯腸,追尋記憶裡面那些詩詞,實在很難找出符合他身份,又能讓裘伯賢叫好的詩詞。

書到用時方恨少,就是指的這種情況。

這時候他非常的後悔,在那個世界的時候沒有多讀一些詩詞典賦,那樣就可以拿出一堆一堆的經典之作來,將裘伯賢給徹底的鎮住。

面對着裘伯賢期待的目光,他苦笑道:“小婿這幾年是塗鴉了幾十首詩詞,都是鄉下俚言,實在難登大雅之堂,就不在這裡獻醜了。”

“賢婿,你我都是一家人,何必如此見外,”裘伯賢責怪道,“在這聖明之世,有才華就要展現出來,讓天下人都知道,才盡其用,不要辜負了你這一身的才華纔好。”

“是是是,岳父大人教訓得是。”方浩道,“那小婿回去之後就將以前寫過的詩文整理出來,給岳父大人過目。”

這樣說有兩個好處:

第一個好處,就是他有了時間來好好的考慮應該剽竊一些什麼樣的詩詞作爲自己的作品來打動裘伯賢。

第二個好處,就是他有了再來裘府的藉口。

要不然他想再來裘家攀關係,就要等到裘伯賢生日的時候了。

什麼理由都沒有就跑過來,那是會惹人嫌棄的。

現在好了,應裘伯賢之請,給他獻上自己的詩集嘛。

裘伯賢大悅,道:“這樣最好,要是佳作多,我還可以幫你單獨出一本詩集,讓你揚名文壇。”

他現在對方浩非常的欣賞,那種發現人才的喜悅感是一般人都體會不了的。

特別是這個人才跟他還有着很密切的關係。

在他看來,方浩就是一塊良材美玉,不過他這個雕琢大師的細心雕琢,一定可以散發出璀璨的光芒。

既然方浩不再吟詩,他就讓方浩參與到他《南行詩鈔》的項目上來,指着一桌子的詩稿,讓方浩來提意見。

方浩又不是學詩詞的,對詩詞的瞭解也就在童年時背誦的那些古詩古詞,平仄對仗都不懂,能提一個屁的意見。

不過還好,他會拍馬屁,而且還有一定的水平。

在那個世界的時候,他是一個富二代,可沒向誰拍過馬屁。

不過在那個世界,給他拍馬屁的人簡直不要太多。耳濡目染之下,自然也知道應該說什麼樣的話,才能讓對方更加高興。

反正就是拿着一首詩,猛誇他寫得好,詞彙不夠,表情來湊,顯得非常的誠懇,不是發出內心的讚歎一聲。

他的表演讓裘伯賢大起知己之感,覺得這個年輕人寫詩的才華還在其次,更重要的是欣賞水平高得令人髮指。

太值得培養了。

二人在這書房內交流詩詞的時候,沒有發現在書房的後窗有兩個少女在偷看。

那兩個少女就是小瑩和裘蓉。

裘蓉對小瑩嫁的男人非常的好奇,在小瑩的慫恿下,就跟着她一起跑過來偷看到底是是個什麼樣的人。

以前她也做過類似的事情。

她很小的時候就被許配給了京城梅翰林的兒子,當某天梅翰林帶着自己的兒子來到裘家拜訪的時候,她就和小瑩一起偷看過。

現在也不過是故伎重施而已。

她來的時候正碰上方浩尬詩,念出了一首土裡土氣的“鋤禾日當午”,心裡生出幾分不屑——就是一個土包子,原來學人作詩,簡直是笑掉人的大牙。

不過長得還算白淨,比她以前在農莊看到過的那些農民要好看得多,甚至仇家的那些家庭裡面也很難找出這麼清秀的人來。

算不上好,不過也算不上太差。

小瑩嫁給這樣的男人,也不算是很悲慘的事情。

正在評價的時候,又聽到方浩繼續尬詩:“蓬門未識綺羅香,擬託良媒益自傷。誰愛風流高格調,共憐時世儉梳妝。敢將十指誇針巧,不把雙眉鬥畫長。苦恨年年壓金線,爲他人作嫁衣裳……”

裘蓉可是讀過書的人,甚至還能填幾首詩詞,自然能聽出這一首《貧女》的好處來。

一般所謂的詩人,寫個五絕七絕還能湊合,有沒有詩意不說,至少能當得上一個順口溜。

絕句嘛,字數又少,又不要求對仗,甚至平仄都可以不講,押韻就可以了。

多麼簡單的事情。

做律詩可不一樣,講究平仄也還算了,關鍵還要對仗,對很多人來說,就是戴着鐐銬跳舞。

能把它寫順暢,就已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方浩所作這一首《貧女》,又豈止是順暢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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