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行爲規範 遵守黨紀國法——做一名合格共產黨員的必然要求
我們說共產黨是一個政治組織,共產黨員作爲這個政治組織的一個成員,必須認真地遵守黨規定的各項紀律;共產黨員同時又是國家的一個公民,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各項法令。遵紀和守法,是對每個黨員的基本要求。不遵守黨紀,就不是一個合格的黨員;不遵守國法,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公民。因此,在這一章裡,我們就來集中討論一下黨員遵紀守法方面的一些基本問題。這是做一名合格共產黨員必須認真對待的一個原則性問題。
這裡,我們可以打一個通俗的比喻。黨員在黨內的行爲表現應該像足球賽場上的運動員一樣:在堅定理想信念、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實踐根本宗旨等方面,就要像後防線上的運動員一樣,決不能讓自己的行爲超越了底線,也就是黨紀國法的基本規定和要求,否則,就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運動員。每一個黨員,都要充分認識到嚴守黨紀國法對於做一名合格黨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通曉黨紀國法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切實提高法紀素養,自覺地用其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自覺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與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持高度一致。
一、嚴守黨紀國法是做一名合格黨員的現實責任和必然要求
2013年1月22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的講話中指出:“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黨面臨的形勢越複雜、肩負的任務越艱鉅,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同志在主持學習時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依法治國提出了更高要求。習近平同志強調:“我們黨是執政黨,堅持依法執政,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作用。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爲行爲準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爲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條件。”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密切黨與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國家的法律法規,是維護並體現全體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證。因此,做一名合格黨員,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可以說這是每個黨員的現實責任,也是做一名合格黨員的必然要求。如果連黨紀國法都不遵守了,怎麼能是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呢?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非常重視紀律建設的政黨,黨的歷代領導核心在這個問題上都有重要論述。毛澤東同志強調:“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鄧小平同志指出:“我們這麼大一個國家,怎樣才能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呢?一靠理想,二靠紀律。組織起來就有力量。沒有理想,沒有紀律,就會像舊中國那樣一盤散沙,那我們的革命怎麼能夠成功?我們的建設怎麼能夠成功?”鄧小平同志特別強調:“所有共產黨員都要增強黨性,遵守黨的章程和紀律。不管是什麼專家、學者、藝術家,只要是黨員,都不允許自視特殊,認爲自己在政治上比黨高明,可以自行其是。”“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對於違反黨紀的,不管是什麼人,都要執行紀律,做到功過分明,賞罰分明,伸張正氣,打擊邪氣。”在談到從嚴治黨這個問題時,江澤民同志提出了五條要求,即:要嚴格按照黨章辦事,按黨的制度和規定辦事;要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要在黨內生活中講黨性、講原則,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弘揚正氣,反對歪風;要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標準發展黨員,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持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五條要求涵蓋了黨內生活的基本內容,爲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進入新世紀,胡錦濤同志向全黨全國人民倡導樹立“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其中第七條就是“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在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中,胡錦濤同志強調,要“深入開展黨風黨紀教育”,“使領導幹部模範遵守黨紀國法”。
遵紀守法是公民道德建設、尤其是黨員黨性修養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簡單地回顧,我們可以從中共歷代領導核心的有關論述中,深刻感到加強法紀建設的重要性。共產黨員作爲先進分子,在這方面更應該以身作則,爲全社會作出榜樣。現實生活中,老百姓評價一個黨員是不是一個“好黨員”,評價一個幹部是不是一個“好官”,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看他能否依法依紀說話辦事。因此,遵紀守法對每個共產黨員來說,都顯得尤爲重要。
對這個問題,還應該從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一般含義上來理解。所謂黨的紀律,是指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準則和言行規範。而國家的法律法規,則是指全體公民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爲規範。作爲一名黨員,應該注意從以下兩點來認識這一問題:
一方面,從“必須”這一點上來理解。所謂“必須”,即只要是黨員,就得無條件地遵守執行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於黨員來說,黨的紀律是按照黨的政治綱領和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革命、建設、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確立的。黨的紀律涉及黨內生活的各個方面,是實現全體黨員共同理想、共同政治綱領和共同奮鬥目標的根本保證。其中,黨章是黨內的“根本大法”,是黨的總法規,它規定了黨員的義務和權利,規定了黨的宗旨和奮鬥目標,規定了黨內生活和黨的活動的基本原則等;中共中央頒佈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於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結合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規定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原則問題,它的頒佈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於這些黨內法規,每一個黨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必須遵守和維護;要以實際行動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把對黨的紀律的遵守與維護作爲一種重要的責任,認真謹慎地履行,不能有絲毫的馬虎。絕不能以某一紀律對自己是否有利而作爲遵守與否的前提;不能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不能口頭上堅決擁護,執行中卻打折扣;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國家法律法規面前,黨員更應該模範遵守,起帶頭作用,因爲黨員首先是一名公民,是在公民中產生的先進者。
另一方面,從“共同”這一點上來理解。所謂“共同”,即黨的紀律是爲全體黨員制定的,每個黨員都要遵守;國家法律是全體公民制定的,作爲公民的共產黨員更應帶頭遵守。黨的紀律一經制定並通過施行,對黨內任何人都具有同樣的約束力。誰違犯了黨的紀律,誰就要受到制裁,輕者進行批評教育,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不允許任何違犯黨紀的人逍遙於紀律制裁之外,也不允許任何人干擾黨的紀律的執行。如果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在黨的紀律面前也必須是人人平等。中國共產黨不容許有任何不遵守紀律的“特殊黨員”,任何黨員都不能強調地域特殊、行業特殊、部門特殊或個人地位特殊,而漠視黨的紀律;普通黨員也不能因爲自己“無職無職”就放鬆對自我的紀律約束。黨的幹部隨着自己的職務升遷、地位提高、環境變化,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的責任和意識應當更強、更重。因爲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黨員領導幹部不能自恃位高權重,或者因爲監督機制不很健全和完善,就放鬆對自己的紀律約束,甚至把黨紀當作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只用黨紀來管別人,而不讓別人用黨紀來監督、約束自己;或者在執行紀律問題上親疏有別、上下有別、內外有別、寬嚴有別。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險的。
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是在黨的領導下制定的,每一個公民都必須遵守。共產黨員作爲中國公民中的先進分子,毫無疑問地應該帶頭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做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模範。對此,鄧小平同志精闢地論述道:“無論是不是黨員,都要遵守國家的法律,對於共產黨員來說,黨的紀律裡就包括這一條。遵守紀律的最高標準,是真正維護和堅決執行黨的政策,國家的政策。”“誰也不能違反黨章黨紀,不管誰違反,都要受到紀律處分,也不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行,不許任何違反黨紀的人逍遙於紀律制裁之外。”
第一,要充分認識法律的意義,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共產黨員要保證自己的言論和行爲始終符合憲法和法律要求,就必須充分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民主是社會主義的一個基本特徵,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標誌,而民主只有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才能真正實現。因此,鄧小平同志說:“爲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共產黨員必須把法治提高到有關保持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高度去認識,切實增強法治意識,樹立起“法律至上”的觀念。只有這樣,才能自覺守法,勇於護法,成爲遵紀守法的模範。實踐證明,如果人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淡薄,那麼,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僅會因爲人們有法不依而形同虛設,更嚴重的是會因爲人們有法不依而喪失法律的威嚴、扼殺法律的強制性,這是非常危險的。
第二,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認真掌握法律內容。知法是守法的前提。要真正知法,就必須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的具體條文,掌握法律的具體規範。在我國龐大的法律體系中,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將各種法律分爲不同的類別。在法律發揮作用的效力上,有根本法和普通法之分;在法律的適用範圍上,有基本法和部門法之分;在法律的具體內容上,又有法制理論和法律規範之分。共產黨員在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的實踐中,要把憲法、基本法、法制理論作爲最基本的法律知識,把普通法、部門法和具體的法律規範,特別是要把與自己的工作實踐聯繫密切的法制理論和具體規範作爲專業法律知識,全面學習和掌握。只有十分清楚地掌握法律知識,才能自覺地把自己的行爲限制在法律範圍內,爲遵紀守法提供必要的前提條件。
第三,要勇於嚴格執行法律的規範,不斷增強執法效力。依法治國,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執法必嚴。法律規範必須通過執法實踐才能最終得到落實,法律的效力特別是法律的強制性、威懾性,只有通過法律執行的實踐活動來最終體現,羣衆法律意識的增強、法律素質的提高以及社會法制化的進步,也只有通過法律的具體執行來最終實現。如果執法不嚴,就必然踐踏法律。因此,只有通過嚴格執法,增強法律效力,才能以共產黨員遵守法律的自覺的黨性同法律本身的強大威懾力相結合,切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
第四,必須做到同違法行爲作鬥爭,堅決維護法律尊嚴。任何社會都是一個矛盾統一體,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任何一個時期都不可能徹底根除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因此,違法行爲的存在是一種客觀必然。但是共產黨員不能因此而漠視法律,更不能因此而對違法犯罪活動聽之任之。作爲共產黨員,時刻都要清楚地認識到,任何違法行爲都是對人民羣
衆合法權利的侵犯,對人民的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侵佔,對社會秩序的破壞,都是與法律的較量和對抗。不論是黨的章程,還是國家的法律,都要求共產黨員必須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維護法律的尊嚴。勇敢地同違法行爲作鬥爭,這是共產黨員的政治責任,也是共產黨員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具體表現。共產黨員只有堅決同違法行爲作鬥爭,才能帶動整個社會形成一種守法、護法的良好風尚,營造一種“守法、護法光榮,違法、犯法可恥”的社會氛圍,推進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化進程。
二、自覺用黨的紀律來規範約束自我行爲
認識到黨的紀律的重要性,還不是問題的全部,還應當知曉黨的紀律都有哪些具體內容。只有這樣,纔有可能做到用黨的各項紀律來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也可以說,前者是後者的必要條件。按照黨章的規定,概要地來講,共產黨員要遵守的紀律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是政治紀律。習近平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的講話中強調:“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嚴明政治紀律就要從遵守和維護黨章入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關係全局的重大原則問題上,全黨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正確處理保證中央政令暢通和立足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關係,任何具有地方特點的工作部署都必須以貫徹中央精神爲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每一個共產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自覺用黨章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黨的政治紀律是處理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同黨中央、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之間關係的規定,是維護黨的政治原則和政治方向的紀律。政治紀律的首要一條,就是要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動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黨的幹部,必須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每個黨員都要強化組織觀念,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顧全黨和國家的大局,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緊緊團結在黨中央的周圍。黨的政治紀律要求每個黨員在政治上光明磊落,講真話,辦實事,言行一致,表裡如一,決不允許各行其是,決不能另立山頭,搞派性。而黨員違反政治紀律是危害最大的違紀行爲,是對黨的背叛,必須按照黨章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出黨。
二是組織紀律。黨的組織紀律是處理各級黨組織之間以及黨組織和黨員之間關係的規定。黨章中明確規定的“四個服從”,既是黨內最基本的組織原則,也是黨的最基本的組織紀律。在個人與組織的關係上,明確規定個人必須服從組織,必須無條件地執行黨的決議,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並在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工作;在少數和多數的關係上,明確規定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嚴格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少數人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反映,但在行動上不得違背多數人通過的決議;在下級組織和上級組織的關係上,明確規定下級組織必須服從上級組織;在全黨和中央的關係上,明確規定全黨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有關全國性的重大方針、政策,只有黨中央有權做出決定,各部門、各地方黨組織、黨員個人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越權做出決定和對外發表與中央不一致的主張。
三是人事紀律。黨的人事紀律是指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在選拔、任用和調配幹部時必須遵守的原則和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度和程序。其主要內容是: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五湖四海”、公道正派的原則;按照羣衆民主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考察,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辦事;堅持走羣衆路線,廣泛聽取羣衆意見;決定提拔幹部之前,必須按照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德才條件進行全面考察;選拔幹部必須由黨委2/3以上成員集體討論決定,不準個人說了算;嚴格禁止擅自增設機構,提高機構規格和增加領導幹部職數;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必須模範遵守黨的原則和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如實介紹幹部的全面情況,當好黨委的參謀和助手;嚴格執行有關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等等。要堅決反對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在決定幹部人事任免時,必須全面貫徹“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的德才兼備原則,堅持任人唯賢,選拔出黨和人民信得過的好乾部。
四是財經紀律。黨的財經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財政經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主要是指黨和國家爲保證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而制定的各項財經政策和財經制度,如財稅政策、信貸政策、物價政策、工資政策、獎勵政策、現金管理政策、外匯管理政策、市場政策等等。嚴格財經紀律對於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穩定經濟秩序和人民生活,對於進一步搞好改革開放,端正黨風和社會風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是保密紀律。黨的保密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嚴守黨和國家機密方面應遵守的規範。其具體內容是: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等等。
六是羣衆工作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都要努力加強同人民羣衆的聯繫,反對形形色色的官僚主義,嚴格執行羣衆工作紀律。任何黨員和幹部都不允許與民爭利,以權謀私,侵犯人民羣衆的權益。要妥善處理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防止因矛盾激化而損害黨羣、幹羣關係,影響社會穩定。對於羣衆中出現的對黨的一些政策措施暫時不理解或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的問題,要做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引導和幫助,力戒簡單生硬粗暴。對於那些稱王稱霸、欺壓羣衆的黨員和幹部,必須嚴肅處理。
紀律是一種約束,是一種行爲規則,同時也是一種保護,它規定了黨員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等等。因此,合格黨員必須用黨的紀律來認真規範、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每個黨員都應有自覺的紀律觀,自覺地在黨的紀律範圍內活動,謹言慎行,遵章守紀。
我們常說,共產黨員是特殊材料製成的,這種“特殊”,就包括共產黨員能夠經受住“鐵的紀律”的約束,用“鐵的紀律”來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因此,共產黨員要牢固樹立堅定不移的組織紀律觀念。黨內一切人,不論黨齡長短、職務高低、功勞大小,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於黨的組織之下,自覺地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使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動符合黨的利益的要求。一個黨員組織紀律強的重要標誌,就在於有服從黨的組織、遵守黨的紀律的高度自覺,把組織紀律的約束視爲當然,由“不自由”而感到自由。黨的紀律要求黨員在政治、思想、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服從黨組織的分配,執行黨的決議,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和檢查,任何情況下都按黨章辦事,即使最困難、最危險甚至威脅到自己生命的情況下,也能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只有做到這一點,纔算是一名真正合格的共產黨員。
三、全面認識、正確把握黨的紀律的本質特徵
在認識到黨的紀律的重要性和基本內容的基礎上,必須全面認識、正確把握黨的紀律的本質特徵,只有這樣,才能自覺地遵守、維護黨的紀律。作爲工人階級取得革命和建設事業勝利的一個重要條件,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是極其嚴格的,是“鐵的紀律”。同時,這種紀律又是建立在自覺的基礎上,靠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自覺遵守和執行的。這種強制性與自覺性的辯證統一,就是黨的紀律的最本質的特徵,也是同其他政黨的紀律相區別的重要標誌。
第一,黨的紀律是“鐵的紀律”。所謂“鐵”,就是說它具有強制性、嚴肅性和統一性。所謂強制性,是說對於黨的紀律,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都必須服從和執行,違反者就要受到批評,甚至紀律的懲處。所謂嚴肅性,是說遵守紀律是無條件的,不能以個人認爲是否正確作爲遵守與否的前提條件。所謂統一性,是說所有黨員,不論職務高低、資歷深淺、功勞大小,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誰違反了紀律,都要受到相應的處理。可以說,共產黨之所以有力量,就在於它有着嚴密的組織和鐵的紀律。列寧曾經指出,如果沒有極嚴格的真正鐵的紀律,那麼布爾什維克別說把政權保持兩年半,就是兩個半月也保持不住。而正是鐵一般的紀律才把共產黨凝聚成了一個鋼鐵般堅強的組織。
第二,黨的紀律是自覺的紀律。黨的紀律之所以具有強大的威力,不僅僅是靠強制性,而且還依靠每個黨員的高度的自覺性。黨的紀律之所以是黨員自覺遵守的紀律,這是因爲:一方面,黨的紀律是建立在黨的指導思想基礎之上的,是建立在全黨共同理想和共同奮鬥目標基礎之上的。遵守黨的紀律就是服從黨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因而黨員把遵守黨的紀律看作是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和奮鬥目標的必要條件,是自己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另一方面,黨的紀律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則基礎之上的,在討論和制定黨的紀律過程中,黨員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黨員完全理解黨的紀律的實質和意義,黨的紀律也反映了全體黨員共同的願望和要求。因此,黨員不僅是紀律的執行者,而且也是紀律的制定者和維護者。
第三,黨的紀律是強制性與自覺性的有機統一。黨的紀律是建立在自覺基礎上的鐵的紀律,在貫徹執行紀律的過程中,“強制”與“自覺”兩者不可偏廢。如果只強調紀律的強制性,只要求行動一致而不允許之前的討論自由和批判自由,只發號施令而不進行思想政治工作,就會把紀律變成機械的紀律和奴隸主義的盲從,容易出現專制主義、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如果只強調紀律的自覺性,對那些覺悟低、個人主義嚴重或明知故犯、破壞紀律的人就會放任自流,得不到應有的制裁,也會使紀律鬆弛、組織渙散,使黨的組織喪失戰鬥力。
第四,黨的紀律必須堅決維護和切實加強。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近百年的寶貴經驗。這一經驗在新的歷史時期同樣適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共產黨總結歷史上特別是“**”的經驗教訓,結合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爲加強紀律建設採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黨的紀律建設在新形勢下得到改進和加強。但也應該看到,在新的環境和條件下,紀律觀念也在一部分黨員、幹部包括有些領導幹部中淡漠了,紀律鬆弛的現象在一些黨組織和一些黨員中相當突出,從而影響了黨的思想統一、組織鞏固和戰鬥力的提高。因此,新形勢下從嚴治黨,最根本的就是全黨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黨的各級幹部,都要做到嚴格按黨章辦事,按黨內生活準則和黨的各項規章辦事。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從政治上、思想上、紀律上、作風上爲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供有力保證。也就是說,嚴明黨的紀律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胡錦濤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中,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作
了強調,他特別強調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在這個問題上,習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之後,也多次作了強調。對此,每一位共產黨員都要有清醒的認識和切實的行動。
四、在政治、思想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共產黨員在按照黨紀國法規範約束自己言行的過程中,首要的是嚴守黨的政治紀律,自覺地同黨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陳雲同志曾經指出:“我們共產黨是言行一致的政黨,而且只有共產黨員才能言行一致。我們共產黨內也不允許有對黨言行不一致的黨員,不允許任何黨員對黨講一句假話。共產黨員必須言行一致,這是黨規定的。違反了這一條,就是違犯黨的紀律。”共產黨員要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決不能爲了個人或小團體利益而搞地方保護主義、本位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要做到思想統一、步調一致,切實保證中央政令暢通。
要做到在政治、思想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關鍵要處理好以下四個方面的關係:
一是要正確處理利益多樣化與根本利益的關係,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提出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的方針,這是由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決定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要,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要作用。實踐證明,經濟成份、經濟利益的多樣化能夠更好地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兩者不是對立的關係。當前在這個問題上還存在着兩種錯誤認識。一種認爲,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必然損害公有制經濟的利益,進而動搖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這些人的思想觀念還沒有從過去那種“一大二公”經濟模式中解放出來。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巨大成就,雄辯地否定了這種錯誤觀點。另一種認爲,公有制沒有出路,國有企業脫困,必須走私有化的道路,甚至有人叫囂“人間正道私有化”。還有人認爲,經濟利益的多樣化必然要求政治上的多元化,而政治多元化與共產黨一黨執政是背道而馳的。由此要否定共產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對這些論調,必須高度警惕,堅決予以批駁。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是歷史的選擇,是人民的選擇,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也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只有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才能保證十幾億中國人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如果以經濟利益的多樣化爲藉口,搞所謂的政治多元化和經濟私有化,進而否定黨的領導,否定社會主義制度,那麼,最終會從根本上損害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全國人民決不允許的。
二是要正確處理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係,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改革開放中,中央簡政放權,充分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但是,有些人隨着權力的擴大和受小團體利益的驅動,把局部利益凌駕於全局利益之上:有的對中央的方針政策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打所謂“擦邊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報喜不報憂,甚至還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有的千方百計搞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有的嚴重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有的以各種名目“創收”,造成不同部門、單位之間的利益差別越來越大。這些現象都是對全局利益的損害,對中央權威的損害。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不是“地方黨”,也不是“部門黨”。每一個黨員都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局部利益必須服從全局利益。黨內即不允許搞宗派主義,也不允許搞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因爲損害了全局利益,也就損害了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最後局部利益也保不住。總之,要進一步強調局部服從全局、地方服從中央的原則,以保證中央政令暢通,維護黨中央的權威,維護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要正確處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改革是一場深刻的革命,必然涉及利益的調整和分配。從總體上講,中國的改革開放使絕大多數人得到了實惠。但是,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也會出現部分羣體的利益暫時受到影響的現象,如工薪階層的收入相對增長緩慢、有些職工的福利待遇受到一定影響等。特別是目前由於經濟結構的調整,出現了部分國企工人下崗失業的問題。對這個問題怎麼看?有人提出疑問:工人階級過去是領導階級,現在工人卻大量下崗,共產黨還能代表工人階級的利益嗎?應當承認,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並不總是一致的。特別是在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爲了長遠利益而影響眼前利益的情況,這是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付出的代價。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只能通過發展來解決。從長遠看,通過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可以優化資源配置,減少重複建設,使國民經濟走上良性循環的發展道路,最終必然有利於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下崗職工的利益。因此,不能因爲一部分人眼前利益暫時受到影響,就產生這樣那樣的懷疑或動搖。
四是要正確處理“部分人先富”和“共同富裕”的關係,保持穩定發展。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的富民政策得到了廣大人民羣衆的衷心擁護,尤其是允許和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通過辛勤的合法勞動先富起來的政策,更是調動了廣大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使許多人擺脫貧困,率先走上了富裕之路。但是,隨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社會的收入差距也在擴大。因此,必須正確處理好“先富”與“後富”的關係,既要反對平均主義,也要防止兩極分化。共同富裕是我們的目標,也是社會主義的一個本質特徵。而共同富裕是以經濟發展爲前提的,如果不大力發展經濟,就不能擺脫貧窮,共同富裕也就無從談起。因此,一定要繼續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繼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先富起來,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也要看到,我們搞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市場自身存在的弱點和消極因素,包括導致收入分配不公等問題,一定要通過運用社會主義國家的宏觀調控和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來加以解決。要從實際出發,適當調整收入分配政策,逐步完善分配製度,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抑制不合理收入差距的擴大。既要保證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又要保證共同富裕的原則得以實現,這才符合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樹立正確的法紀觀,切實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實踐證明,加強法紀修養、樹立正確的法紀觀,是共產黨員自覺嚴守黨紀國法的基礎和前提。共產黨員要通過不斷學習和接受考驗,樹立正確的法紀觀,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自覺維護法紀的尊嚴,勇於同違法亂紀現象作鬥爭。這是一名合格黨員的應有作爲。
樹立正確的法紀觀,就是要自覺地按照黨紀和國法奉公行事、約束自我,使自己的言行符合法紀的要求。比如,在遵守黨的紀律方面,首先要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就是說,在指導思想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重大原則問題上,全體黨員、尤其是黨的各級幹部必須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中包括堅持黨的執政理念和執政經驗。如果沒有統一的執政理念和執政經驗,黨就容易變成一盤散沙,沒有凝聚力。由於改革開放帶來利益關係的大調整及每個黨員在這種調整中的處境不同,對調整的感受不同,具體利益也不完全相同,產生一些認識上的差異是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應當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也就是說,全體黨員在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上必須統一思想認識,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有了重大原則問題上的一致,具體問題上的差異就不會損害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應當強調,黨員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十分嚴肅的事情,要言行一致,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科學決策要真學、真懂、真信、真做。不能只說不做或者說一套做一套,陽奉陰違,搞政治投機,搞兩面派,更不能搞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
樹立正確的法紀觀,就必須堅決同自由主義現象和各種違紀違法行爲作鬥爭。隨着黨所處的社會環境的變化,社會利益關係的調整和市場利益的驅動,特別是黨員隊伍成分的不斷更新,有些黨員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加之一些年輕黨員加入黨組織時間不長,缺乏黨內生活的嚴格鍛鍊,導致法紀意識淡化,自由主義有所擡頭,甚至有些人打法紀的“擦邊球”。比如,在執行黨的紀律方面,有的人對中央已經作出的決議和政策說三道四,評頭品足,甚至採取陽奉陰違、實用主義的態度,當面一套背後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等。這些現象雖然發生在少數黨員身上,但嚴重破壞了黨的紀律,影響了黨的團結統一,妨礙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因此,必須把堅持黨的紀律、反對自由主義作爲黨風建設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決反對各種形式的自由主義,確保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原則性和約束性。
樹立正確的法紀觀,就要堅持從嚴執紀執法、維護法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共產黨員要勇於同違法亂紀現象作鬥爭,時刻用黨紀國法規範自己的行爲。從嚴執紀是中國共產黨歷來的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在黨內,對違犯黨的紀律的人,不管是誰,職務多高,資格多老,該給紀律處分的一定要給紀律處分,該受法律追究的一定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紀國法方面失職,也必須受到追究。黨章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都明確規定,當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時,共產黨員要挺身而出,堅決同違法亂紀的行爲和壞人壞事作鬥爭,要不斷增強維護黨的紀律的本領和能力,依靠建立健全制度和運用法律武器去提高鬥爭水平;善於團結和爭取廣大人民羣衆,使同各種違法亂紀行爲的鬥爭具有廣泛、深厚的羣衆基礎。
樹立正確的法紀觀,就要把民主集中制作爲每個黨員都必須遵守和維護的最基本的紀律。黨章規定,民主集中制包括六項基本原則,其中前四條,就是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遵守的紀律。這四條是:①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②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③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④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羣衆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員對黨內事務應該通過黨的組織有更多的瞭解和參與。
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紀律,是實現黨在新世紀新階段奮鬥目標、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和純潔性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保證。而樹立正確的法紀觀,則是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紀律的重要保證。進入新的世紀,中共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目標和新任務。實現這個目標,離不開黨紀國法的堅強保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智慧和力量蘊藏在人民羣衆之中,只有嚴格遵守和維護黨紀國法,進一步增強黨的凝聚力、創造力、戰鬥力,才能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萬衆一心,奮發圖強,建成全面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
綜上所述,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每一位共產黨員都要增強遵紀守法的意識,自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實踐中展現合格共產黨員的先進形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