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的廉政行爲規範
這一章,談談黨員的廉政行爲規範。
黨的各級幹部廉潔從政,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時期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正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在黨員行爲規範體系中,從一般的政治行爲規範中專門劃出廉政類或說從政類規範,主要就是爲了突出當前黨員幹部比較容易發生、又爲人民羣衆所普遍關注的廉潔從政問題,以加強對黨員幹部從政行爲的規範,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廉政規範的核心內容是廉潔奉公、終於職守。黨章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人民的公僕。“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清廉是一種境界,自律是一種力量。作爲一名共產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做到廉潔自律,首要的是按照廉政的要求管好自己,從制度上確保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廉潔。
一、黨員廉政行爲規範概述
(一)概念
黨章第三十七條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黨的紀律是全黨意志的體現,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規範。在黨員行爲規範系列中,從一般的政治行爲規範中專門劃出廉政類或說從政類規範,主要是爲了突出當前領導幹部比較容易發生、又爲人民羣衆所普遍關注的廉潔從政問題,以加強對領導幹部從政行爲的規範,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廉政規範的核心內容是廉潔奉公、忠於職守。黨章載明: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人民的公僕。特別還規定了幹部基本條件之一,就是“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衆,堅持黨的羣衆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羣衆的批評和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這是規範黨的幹部從政行爲的最基本的黨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一成立,就把革除腐敗視爲革命的任務之一。1926年8月,由於一些投機腐敗分子混入黨內,中共中央擴大會議通過了《關於堅決清洗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級黨部堅決清洗黨內貪污腐化分子。這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的第一個反腐敗文件。蘇維埃政府成立以後,由於政府中的工作人員絕大部分來自小生產者,他們中的少數還沒有完全樹立起無產階級思想,特別是少數壞人混進革命隊伍。因此,蘇維埃政權建立後不久在一些人中就出現了腐敗現象,有的還比較嚴重。爲此,蘇區黨組織發動了聲勢浩大的反貪污、反浪費鬥爭,並在黨和政府的文件、決議、指示和會議上對共產黨員廉潔從政提出了嚴格的要求。1931年2月《中央給贛東北特委的指示信》中指出:蘇維埃政府中的腐化現象也是很嚴重的問題。黨必須提高黨員遵守紀律的自覺性。黨員在政府中的行動與工作,要比一般非黨員來得更艱苦勤勞,才更能作爲一般羣衆的表率。同年11月,中央蘇區第一次黨代會通過的《黨的建設問題決議案》指出,各級政府機關中,多半是黨員擔負着重要的工作,爲保障這些同志真正成爲羣衆中的模範者,防止一切腐化官僚化貪污等現象的產生,黨必須執行嚴格的紀律。1933年12月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關於懲治貪污浪費行爲的訓令》,對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貪污及浪費行爲,作出了嚴肅懲罰的規定。抗日戰爭時期,爲建立清廉政治,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強調指出:共產黨員在政府工作中應該是十分廉潔、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報酬的模範。各蘇區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開展了反對貪污浪費的鬥爭,制定了施政綱要和懲治貪污的具體規定。1941年5月《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明確提出:厲行廉潔政治,嚴懲公務人員之貪污行爲,禁止任何公務人員假公濟私之行爲。對黨和政府內的腐化墮落分子要毫不留情地予以嚴懲。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央要求繼續發揚艱苦奮鬥的作風,嚴禁鋪張浪費。1948年1月華北財經辦事處發出《關於反貪污浪費的指示》,規定機關首長必須以身作則,拒絕一切不應得的享受,否則便不能與貪污現象進行鬥爭。同年4月,爲防止佔領城市後發生違法亂紀和腐敗現象,毛澤東同志向前線發出電報,要求嚴禁破壞任何公私生產資料和浪費生活資料,禁止大吃大喝,注意節約。12月,中央又對公共財產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規定。在國民經濟恢復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黨制定了大量的廉潔從政的規定。1949年9月的《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國家機關,必須厲行廉潔的、樸素的、爲人民服務的革命工作作風,嚴懲貪污,禁止浪費,反對脫離人民羣衆的官僚主義作風。1951年12月,中央發出了《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隨後又頒佈了《關於處理貪污、浪費及克服官僚主義錯誤的若干規定》、《關於追繳貪污分子贓款贓物的規定》、《懲治貪污條例》。在社會主義全面建設時期,黨的八大、八屆二中全會和《中共中央關於一九五七年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指示》要求,堅決糾正一部分工作人員待遇過高、生活特殊、鋪張浪費的現象。1960年中央先後發出了《關於反對官僚主義的指示》、《關於在農村中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1962年3月作出了《關於厲行節約的緊急規定》、《關於對內報告工作的規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員廉潔從政的規定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而不斷地向系統化、規範化的方向發展。中央相繼制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關於新任副部長、副省長以上幹部生活待遇的幾項暫行規定》,以及對黨員幹部經商辦企業、出國出境、兼職、公款旅遊、乘坐小汽車、住房、接受禮品、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中共中央頒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這是迄今我們黨在廉政方面最爲重要的規範文件。它以黨章作爲根據,把黨章的要求具體化了,並將義務性的規範要求和禁止性的規範要求密切聯繫起來,因而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和易於施行、檢驗的特點。例如作爲義務,正式規定:“要廉潔奉公,忠於職守”,同時又明令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準則》包括總則、廉潔從政行爲規範、實施與監督、附則,共18條。其中“廉潔從政行爲規範”一章,詳細規定了領導幹部從政行爲八大方面的“禁止”,並詳細列出52種“不準”的行爲。
作爲現行有效廉政規範文件,比較重要的還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爲的若干規定》,以及中紀委對違反上述規定行爲的黨紀處理辦法。此外,《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中有一部分內容涉及遵守組織人事紀律、按照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辦事,也屬廉政規範範疇。
(二)黨員廉政行爲規範及其重要性
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我們黨形成了一套嚴明的廉政行爲規範。全體共產黨員必須充分認識到黨的廉政行爲規範對於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證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的重要作用。同時,還要對我們黨正在建立健全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有個全面的認識和把握。每個共產黨員、特別是黨的幹部都要增強廉政行爲規範觀念,加強紀律修養,不斷提高遵守黨的廉政行爲規範的自覺性。
從理論上講,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有廣義、狹義兩種解釋。
廣義上的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泛指黨內各種行爲規則,體現在黨內各種法規之中。黨內法規就是黨的廉政行爲規範。黨的章程規定了黨內生活和黨的活動的基本原則,是黨的根本大法。《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是黨章的重要補充,也是黨內的重要法規。根據黨中央發佈的黨內法規制定程序的有關規定,省部級以上黨的組織針對某些專門問題和一定範圍人員而制定的具體條例、制度和規定,也都屬於黨內法規的範疇。所有黨內法規爲保證全黨行動一致、鞏固黨組織、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所作的各項規定,都是黨的紀律。我們黨是執政黨,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共產黨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這就使遵守國家法律和法令也成爲黨的紀律。
狹義上的黨的廉政行爲規範則專門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規定的各種行爲規範。對於應受到追究和處分的違紀行爲,這些條例作出了明確、集中、系統的規定。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完成黨的各項任務,不但要有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而且必須有組織上的團結和統一。歷史經驗一再證明,黨只有團結同心,步調一致,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設事業的勝利。因此,必須用嚴格的廉政行爲規範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不允許黨員在組織上同黨的宗旨對立,更不允許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的腐敗活動。一切腐敗的嚴重違紀行爲,都要受到黨紀的嚴懲。也只有堅持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才能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提高黨的戰鬥力,充分發揮黨的領導作用,完成黨的歷史使命。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政準則》着力解決六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即: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爲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廉政準則》的頒佈實施,充分吸收了中共十六大以來黨的建設特別是反腐倡廉建設的最新成果,既保持了連續性,又體現了創新性,強化了指導性、可操作性,抓住了反腐倡廉的關鍵問題。
自覺地遵守維護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既是我們黨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黨員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表現之一。這是因爲我們黨的紀律是建立在自覺基礎之上的鐵的紀律,我們黨的紀律之所以有威力,主要依靠的是黨員的自覺遵守和維護。當然,對於那些膽敢違紀的分子也要以紀律的鐵性一面來對其進行嚴懲。因此,廣大共產黨員要深刻地認識到黨的廉政行爲規範在我們黨的事業中的重要地位,自覺地遵守維護黨的紀律。
第一,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們在征服自然和改造社會的實踐中,結成了一定的社會關係,形成了一定的社會集團。爲了調整社會集團內部的關係,人們制定了一些制約人的行爲的規範,這種帶有強制性的行爲規範,就是紀律。無產階級政黨的紀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黨的綱領、路線和任務而制定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準則和言論行爲規範。簡而言之,黨的廉政行爲規範,就是黨內的各種廉政方面規矩。
第二,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是保證黨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必要條件。我們黨的紀律既是自覺的紀律,也是鐵的紀律。只有成分發揮黨的廉政行爲規範的剛性一面的作
用,才能同黨內貪污腐化作鬥爭,才能保證黨的肌體始終保持生機和活力。黨的廉政行爲規範督促黨員嚴格按照黨員的標準行事,這就有利於黨員保持共產主義思想的純潔性,抵制剝削階級各種腐朽思想作風的侵蝕,保持和發揚黨的艱苦奮鬥、克己奉公、與羣衆同甘共苦、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等優良傳統,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黨章規定:黨組織對違犯紀律的黨員,要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還規定違犯政紀國法的黨員,必須受到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的政紀或法律處理。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應開除黨籍。黨的廉政行爲規範的強制性,還體現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黨員,不論資歷多老,地位多高,如果進行腐敗活動,都要受到紀律的制裁。每一個黨員要把遵守黨的紀律的自覺性與執行黨的紀律的強制性統一起來,這是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必要條件。
腐敗作爲一種社會歷史現象,黨內反對腐敗的鬥爭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容忍腐敗分子留在黨內,就會使整個黨衰敗。對經不起考驗的黨員,首先要滿腔熱情地進行教育。但經驗證明,僅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必須從嚴治黨,嚴肅執行黨的紀律。對那些敗壞黨和人民事業的腐敗分子,必須採取清除的方針,一經發現立即處理,有多少清除多少,決不能姑息養奸。只有嚴格的紀律作保證,並嚴格地執行黨的紀律,我們黨才能保持自身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才能不斷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才能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第三,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貫徹執行的重要保證。嚴明的廉政行爲規範,作爲黨的組織和黨員應該遵守的行爲規則,各級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員也必須自覺接受其約束。黨員在黨內有充分的民主權利,既是黨的紀律的執行者,又是黨的紀律的制定者。黨的任何一項紀律都是在黨員或者通過其代表進行充分自由討論和批評的基礎上制定的,它既符合黨的根本利益,也集中體現了大多數黨員個人的意志。因此,黨的廉政行爲規範是實現黨的隊伍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鬥力,實現黨的綱領路線的重要保證,是黨的利益的體現。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正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這些偉大的目標任務,離不開全黨的團結統一,離不開全黨的同心同德,也離不開黨的廉政行爲規範作堅強保證。
當前,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廉政行爲規範觀念淡薄、紀律鬆弛。如果讓違背黨的紀律的現象發展和蔓延,勢必妨礙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損害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渙散黨的意志,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因此,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嚴肅黨的廉政行爲規範、維護黨的廉政行爲規範作爲重要的工作來抓。這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貫徹執行的重要保證。
(三)黨員要增強廉政紀律修養
加強黨員幹部的廉政紀律修養,使其樹立堅強的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是增強紀律性的基礎。加強黨員幹部的廉政紀律修養雖不是萬能的,但離開了加強黨員幹部的廉政紀律修養卻是萬萬不行的。加強黨員幹部的廉政紀律修養的功能在於改造人的主觀世界,使人們樹立正確的廉政觀和紀律觀。對於反腐倡廉工作來說,加強黨員幹部的廉政紀律修養就是要各級領導幹部增強自律意識,自覺做到“不想”腐敗,“不敢”腐敗。當前,每個黨員都面臨着新的形勢和更加艱鉅的建設、改革任務,能否在新的形勢和任務條件下,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與有沒有高度的組織紀律性、能不能自覺地遵紀守法有重要關係。大量事實證明:那些在改革開放中作出了成就、受到羣衆擁戴的共產黨員、黨的幹部,都是遵紀守法的模範;那些在改革開放中敗下陣來,損人利己、損公肥私、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的所謂黨員、幹部甚至是黨的高級領導幹部,都是無視黨紀國法、違法亂紀的典型。這方面的經驗教訓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人都是有慾望的,有些慾望是正當的,有些慾望是不正當的。加強黨員幹部的紀律修養的目的就是使人保持正當的慾望,不產生、少產生不正當的慾望,並且當一種不良的慾望出現的時候,能夠靠外部的約束力量和內心的自控力量把其壓抑下去。加強黨員幹部的紀律修養的基礎作用不可忽視,實際上就是帶有預防性質的黨風廉政的手段。
我們黨歷來注重黨風廉政建設,在黨員幹部反腐敗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積累了很多的經驗。但還需要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現實,通過改革的辦法,進一步完善加強廉政紀律修養的內容,改進加強廉政紀律修養的方法,提高加強廉政紀律修養質量,增強加強廉政紀律修養效果,使我們的各級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廉政紀律觀,形成有利於促進加強廉政紀律修養的環境。因此,我們共產黨人要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做合格的共產黨員,一定要增強廉政紀律觀念,加強廉政紀律修養,嚴格按照黨的廉政紀律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保持高度的組織紀律性。
所謂廉政紀律修養,就是要按照黨章規定嚴格要求自己,按黨的原則辦事,遵守黨的各項廉政紀律,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將黨的廉政紀律內化爲自己的品格素養和自覺行動。這就要求我們共產黨人要通過不斷學習和接受考驗,養成遵守廉政紀律的意識、維護廉政紀律的意識、同違紀現象作鬥爭的意識,不斷增強自覺性和堅定性,形成全黨上下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的廉政紀律的氛圍,從而始終保持我們黨的先進性和堅強的戰鬥力。黨員幹部要認真學習黨章,按照黨員的權利、義務和領導幹部的“六項基本條件”嚴格要求自己,有理想、守紀律,做合格的黨員幹部。對違反黨的財經紀律、廉政紀律行爲,黨組織要嚴肅查處,決不能姑息遷就。
當前,在強化政治紀律意識和修養的基礎上,廣大共產黨員要注重加強黨的廉政紀律修養、經濟紀律修養。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並嚴格執行黨委內部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加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黨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黨的經濟紀律是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證黨的政策的順利執行而制定的財經政策和制度,以及經濟法規。共產黨員模範地遵守黨和國家規定的各項經濟紀律,是其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這對於我們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反對腐敗現象,從嚴治黨,端正黨風,有着重要的意義。約束黨的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羣衆路線,維護廣大人民羣衆利益,保持黨和羣衆血肉聯繫的規定,是黨組織和黨員處理與人民羣衆之間關係的行爲準則。
黨的廉政紀律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堅持黨的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維護人民羣衆的利益,不允許以任何形式侵佔和損害人民羣衆的利益。所有這些方面的要求,既要銘記在心、工作中嚴格執行,又要使之成爲自覺的修養和行動。概括起來講,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各級幹部要通過學習《廉政準則》,自覺做到“五個必須”、“八個禁止”,杜絕六種行爲。
要做到“五個必須”:必須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必須在黨員和人民羣衆中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必須模範遵守黨紀國法,清正廉潔,忠於職守,正確行使權力,始終保持職務行爲的廉潔性;必須弘揚黨的優良作風,求真務實,艱苦奮鬥,密切聯繫羣衆。
要做到“八個禁止”: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禁止違反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假公濟私、化公爲私;禁止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禁止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謀取私利;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羣衆利益和黨羣幹羣關係。
要杜絕六種行爲:(1)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2)不虛報工作業績;(3)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藉機斂財(4)不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5)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權位、金錢、榮譽、職稱等利益;(6)不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
二、黨員要廉潔自律
(一)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
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是由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黨所處的執政地位所決定的。因此,強調共產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一,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黨員作爲先鋒隊組織中的一名戰士,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的理想和信念,有共產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第二,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她要求每一個黨員必須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以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爲根本宗旨,以人民的利益爲出發點和落腳點,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
第三,共產黨員是先進分子但不是高人一等,必須永遠置身於勞動人民之中,同勞動人民打成一片,與勞動人民同呼吸、共命運,永遠保持勞動人民的本色。決不能謀取職權以外的任何特權,決不能謀取政策和制度規定範圍之外的任何私利。
第四,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的這種地位和權力,使廣大共產黨員能夠更好地爲人民謀利益,同時也增加了脫離羣衆、成爲特殊公民的危險。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面對封建殘餘的影響,面對各種物質利益的誘惑,每個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都要經得起各種嚴峻的考驗。
(二)黨員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對於黨的各級領導幹部來說,除要求模範地履行黨員各項義務之外,還規定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就是“正確運用自己的職權,遵守和維護黨和國家的制度,同任何濫用職權、牟取私利的行爲作鬥爭”。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分別對原有的黨章進行了修改,在黨的幹部基本條款中,以更加嚴格和更爲明確的語言表述,作出以下具體規定: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衆,堅持黨的羣衆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羣衆的批評和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這些修改顯然是加強了政治性、思想性,明確地強調幹部手中的職權是“人民賦予的權力”,因而必須對人民負責,爲人民服務。同時又加強了實踐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清正廉潔,勤政爲民”,“自覺地接受黨和羣衆的批評和監督”,等等。在黨章中明確規定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這對黨的各級幹部來說,不但是一種有力的警示,也是一種行爲規範,具有最高黨法的約束力。
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樹立牢記宗旨的爲民形象,必須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最根本的是要明確權力的來源、職責和如何行使等問題。在我國,一切權力都屬於人民,人
民是權力的主人,是權力的所有者,各級領導幹部都是爲人民行使公共權力、爲人民執政的公僕。這要求廣大黨員幹部必須正確看待自己手中的權力,正確行使自己手中的權力,堅持權爲民所用,用人民賦予的權力來爲人民服務,這也是我們黨永遠保持同人民羣衆血肉聯繫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們共產黨員樹立良好形象的根本和核心。這就要求我們:要盡心竭力地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要正確運用權力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促進社會發展,切實維護好人民羣衆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利益,滿足人民羣衆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要在行使權力時寓管理於服務之中,自覺當好人民公僕;要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堅決反對官僚主義,反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警惕和防止主人和公僕關係的錯位。
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最關鍵的是要明確怎樣才能樹立的問題。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要堅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增強宗旨意識。關鍵是要堅持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始終堅持黨的羣衆路線,關心羣衆疾苦,傾聽羣衆呼聲,反映羣衆意願,集中羣衆智慧。二是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也是衡量政績必須遵循的科學態度和根本方法。要樹立實踐第一的觀點,切忌浮光掠影,主觀臆斷。要具備尊重客觀事實的勇氣和無私無畏的精神,“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始終做到說老實話、辦老實事、當老實人。三是不斷改造主觀世界。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這是實施正確領導的思想基礎。因此,必須擺正與人民羣衆的關係。我們在一個地方或一個單位當領導幹部,最根本的任務和政績要求就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好、維護好和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最重要的是得到羣衆的認可和擁戴,這纔是我們的政績追求。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樹立起良好的黨員形象。
廉潔自律、勤政爲民是黨和人民對黨員幹部最起碼的要求,也是黨員幹部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道德準則。廉潔自律是勤政爲民的前提,如果一個領導幹部管不住自己,對自己無所約束,濫用權力,爲所欲爲,甚至違法亂紀,那麼他就沒有資格、沒有威力去當領導、管別人,他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代表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爲政之要,貴在廉潔。對黨的幹部來說,廉潔自律應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在對待錢物上不貪不佔;二是在對待權力上不以權謀私;三是在對待名利上要淡名輕利;四是在用人上要任人唯賢;五是在紀律上令行禁止。自律就是自我約束自己,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自覺地遵守各種社會規範和國家法規;把個人的所作所爲嚴格限制在合理合法的界限之內,在具體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自我檢點,從而實現自我言行與社會規範、個人利益與人民利益的有機統一;從一點一滴做起,從自己的小節和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嚴格以《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央有關規定作爲自己的行爲準則,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在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鍛鍊、自我修養過程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實現人生的昇華。黨員幹部要忠於職守,勤奮敬業,不當“懶官”。黨員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必須在其位謀其政,兢兢業業地工作。事業是幹出來的,爲人民服務不是一句空話。每個領導幹部都要自覺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黨全國的工作大局緊密聯繫在一起,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增強憂患意識,爲了黨的事業和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勤奮工作。“爲民”,就是要爲羣衆辦好事、辦實事。凡是人民羣衆需要的,都是我們應當努力去做的。要切實解決羣衆在衣、食、住、行、娛等方面的問題,使羣衆切實感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增強黨的感召力,調動起他們的積極性。作爲領導幹部,就要做到“五常”,即常懷爲民之心、常聽爲民之言、常思爲民之策、常興爲民之舉、常記爲民之託,真正爲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三、黨的幹部要帶頭廉潔自律
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央相繼頒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一批黨內法規,推進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設,黨內監督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在監督權力行使的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方面,我們黨和國家加強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加強了對財政資金運行的監督,加強了對國有資產和金融的監管,同時我們黨注意發揮各監督主體的積極作用,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這包括切實加強黨內監督,支持保證人大監督,支持保證政府專門機關的監督,包括強化審計監督的力度,支持保證司法監督,支持保證政協的民主監督,以及切實加強社會監督。從中央紀委等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看,人民羣衆對反腐敗工作的滿意度在提升,大多數羣衆對反腐敗成效表示認可。這充分表明,只要全黨動手,堅定不移,堅持不懈,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腐敗現象一定會得到有效遏制,並逐步得到克服。因此,我們應該對治理腐敗的問題充滿信心,增強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堅定必勝的信念。
黨的幹部帶頭廉潔從政是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黨的幹部帶頭廉潔從政,才能維護黨的性質,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黨的性質不僅體現在黨的綱領、章程、路線、方針、政策上,而且也體現在全體黨員的實際行動中。只有每個黨員、特別是黨的每個領導幹部帶頭廉潔從政,正確地對待和運用手中的權力,忠實地、全心全意地爲人民服務,才能夠使黨始終成爲先鋒隊,才能夠贏得人民羣衆的信任和支持,使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各級幹部廉政勤政,關係着民心的向背和黨風、政風、民風的好壞,這也是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社會風氣壞了,社會也就無安定可言了。鄧小平同志指出,端正黨風是端正社會風氣的關鍵。共產黨員帶頭廉潔從政,才能形成好的黨風政風,直接影響整個社會和民族的道德風尚建設,將對社會風氣產生強烈的輻射、示範和導向作用,從而帶動社會風氣的好轉,凝聚黨心民心,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
反對腐敗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黨員幹部廉潔奉公,將調動和保護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生產力的發展,防止消極腐敗行爲對和諧社會建設造成損失,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創造良好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環境。因此,黨員幹部的廉潔自律,是廉政行爲規範的首要任務,是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提和關鍵。
第一,黨員幹部廉潔自律,要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理想信念。
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是廣大黨員幹部的精神支柱、動力源泉和前進座標,理想信念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腐敗現象在現階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爲少數黨員幹部的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許多事實證明了理想信念動搖的極端危險性,以及強化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的極端重要性。對共產黨人來說,如果不消除理想信念的動搖這種危險的苗頭,黨就會失去戰鬥力和免疫力,反腐敗也就難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的關鍵就是要自覺改造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黨員幹部來說,重視學習,加強學習,不斷提高理論修養和知識水平至關重要。作爲共產黨人,放鬆了學習,思想落後於形勢,就會喪失先進性,使精神世界陷於低級趣味,就難以抵擋利慾的誘惑。只有理論上的成熟,纔有政治上的堅定,也纔有行動上的自覺。此外,要不斷加強實踐鍛鍊,要結合黨的歷史經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實際,來刻苦磨練自己。要勇於剖析自己,積極開展自我批評,淨化自己的靈魂。
第二,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必須不斷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當今社會,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擴大,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對我們黨員幹部的侵蝕也不斷呈加劇趨勢。因此,增強拒腐防變的免疫力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的各級領導幹部應該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在各方面以身作則,樹立好的榜樣。用黨章和黨的各項規定嚴格要求自己,用黨紀政紀嚴格約束自己;面以社會上不良風氣的侵襲,要嚴以律己、防微杜漸,使自己的言論和行爲都符合黨章的要求,符合人民的要求,使自己確立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尊重自己的人格,注意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譽,待人處事端莊厚重,與自己的身份相吻合,不失之於輕浮、流俗;就是要自己反省和檢查自己,對照黨的要求和組織規定,看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有沒有錯誤,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置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紀、政紀和各項規章制度的約束之下,永不做違背社會道德、公德和黨紀國法之事;就是要自己警示和告誡自己,警告自己不要違背政治原則和道德規範,提醒自己要吸取別人的教訓,不要重蹈覆轍;就是要用模範人物的先進事變鞭策自己,用美好的未來激勵自己奮發向上,建功立業。
管住自己,是新時期黨對領導幹部的起碼要求。作爲一名黨員幹部,只有管住自己,纔能有資格、有能力領導和教育別人。管住自己,不是簡單的潔身自好,明哲保身,而是嚴格按照黨對黨員幹部提出的標準、要求和紀律,規範自己的言行,以對黨和人民事業的高度負責的態度,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通過管住自己來管住別人。管住自己主要是要做到:管住自己的嘴,不該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該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腳,不該去的地方不要去。做到腦清、眼明、口潔、手淨、腳穩,真正成爲“五官”端正、形象端莊的好黨員、好乾部。
作爲黨員幹部,一定要從作風上、思想上、政治上和行爲上守住防線:一要艱苦奮鬥。艱苦奮鬥是我們每個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行爲準則。樹立正確的苦樂觀,發揚艱苦奮鬥的作風,堅決反對貪圖安逸、追求享樂、揮霍浪費的行爲。二要頂得住歪理。對於資本主義腐朽文化的滲透、封建主義腐朽沒落思想的侵蝕、市場經濟自身的弱點和消極方面的影響,我們一定要提高警惕,決不能人云亦云,隨波逐流,否則就很容易由思想上的動搖發展到經濟上的犯罪。三要抗得住誘惑。面對金錢、美色、榮譽、官職、權位乃至房子、美酒佳餚種種誘惑,我們一定要敢於拒絕。四要“慎微”。要明白生活上不拘小節,思想上就會放鬆警惕,行爲上就會放縱自己,最終就會滑入罪惡的深淵。我們一定要從大處着眼,小處着手,管好自己、家庭成員的行爲小節。
第三,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必須善於接受方方面面的監督。
作爲一名黨員、一名幹部,能否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是我們黨的事業成功與失敗,黨員幹部本人榮辱沉浮的關鍵。分析一下近年來發生在我們國內的一些腐敗大案,特別是建國以來因受賄被處以極刑的職務最高的胡長清、成克傑兩案,無一例外地充分說明了領導幹部自覺主動接受監督,在“做人”、“做官”、“做事”中的重要性。鄧小平同志講“關鍵在人”,黨內監督機制中接受監督人是主體,在這一機制中起着主導作用。接受監督的人有了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監督,這一機制就產生了動力和活力。否則這一機制就難以啓動和運行,權力就必然失去監督,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因此,我們的黨員幹部一定要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把黨和人民交給自己行使的權力置於法規制度的約束之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