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今撤銷京華城20%容獎 想繼續施工有2條件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午在市議會專案報告答詢,針對市議員許淑華質詢京華城20%容積獎勵何時撤銷?蔣萬安表示,調查小組已經做成撤銷決議,今天就會發文撤銷。對此,北市建管處指出,將「強制要求」京華城辦變更設計,送審通過,才能繼續施工。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因爲撤銷20%,就代表都市計劃就回到舊計劃,沒有這20%的容積獎勵,就回到基準560% ,再加上京華城自己合法的容移,變成728%。

虞積學表示,因爲是被撤銷,建管處就會依照建築法的規定,「強制要求」辦變更設計,過去都是看公司願不願意來辦變更設計,可是隻要撤銷20%的都市計劃的處分確定,建管處就會依照建築法58條的規定,強制要求辦理變更設計。

至於京華城是否還可以繼續蓋?虞積學指出,若沒有辦完變更設計並送交市府審覈,市府還是不會讓他蓋,要辦完變更設計,把這20%拿掉,這個基地才合法。

因目前京華城土地還在假扣押中,虞積學表示,假扣押也會影響行政程序,北市府未來若要施工勘驗,有2個條件,一是若要繼續施工,除了要變更設計、把20%的容積拿掉送審,那當然還有法院要把土地的假扣押也撤銷,才能報施工勘驗。

至於市府要撤銷20%容獎的公文,會不會受假扣押影響?虞積學說,並不影響,互相不同,一個是在行政法院當訴訟當中,一個是市府依照建築法規定,強制要求必須要做。

圖爲京華城現址。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