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
做爲未來“2.6”火災大案的公訴人,此時此刻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將要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東山,不僅是擁有5千萬人口的西蘭省的副省長,而且是我本人的親屬。作爲一個黨教育培養多年的高級領導幹部,他曾經創造過讓蘭河市年增80億元收入的神話!可以這樣說,他爲蘭河的發展、西蘭的經濟繁榮,做出過巨大的貢獻!
在榮譽和成績面前,他本應模範遵守黨的紀律和神聖的國家法律,率先垂範,以身作則。然而,通過一系列的調查資料我們知道,他已經蛻化變質爲一個瀆職犯罪、重婚犯罪、綁架犯罪、殺人犯罪嫌疑人,這是一個很難讓人接受的反差和事實!我相信,各位在座的領導和同志們的心情,也會和我一樣,在惋惜的同時,都充滿了憤怒和憎恨。
作爲代表國家法律的公訴人,我們尊重法律的本質,在證據充分的基礎上,在對王東山、官階平犯罪事實進行公正的辨析和確認的情況下,才初步得出這個結論。
第一,王東山涉嫌瀆職犯罪,很可能還有受賄犯罪。
在所謂的“蘭河第一樓”那城關區支木學校設計、建設期間,……王東山先後給市城建設計院、市建委、市土地局、市教委書寫四尺宣的條幅四張,……直接干預了這些單位的職能權力,導致了城關區支木學校以木材爲主,建起了“蘭河第一樓”,埋下了火災隱患,造成了“2.6”火災事故的發生,這些構成了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在這場交易中,王東山的情婦田婷玉一次性受賄達1千萬元。
“1千萬?”
“是的。1千萬已經沒收了,用於支木中心學校的重建。現在的問題是,田婷玉收受鉅額賄賂,是不是受到過王東山的唆使,或者說共同受賄?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蘭宗震放出了調查錄像:
田婷玉接受詢問的畫面。
她橫眉怒目說:“這1千萬元是仿古建築公司老闆朱坤榮送給我舅舅的,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朱坤榮爲什麼要送你舅舅這麼多錢?他已經給了梁平山5百萬了,爲什麼又要送這麼多?”
“不知道。”
“梁平山爲什麼把這一千萬存到了你父親的名下?”
“他願意送誰是他的事!”
“他是誰?”
“我舅舅。”
“爲什麼不給別人送?”
“無可奉告!”
“朱坤榮的那些王副省長寫的條幅是你送他的嗎?”
“不是!”
梁平山接受詢問的畫面。
“田婷玉是你什麼人?”
“外甥女。”
“她爲什麼要幫你這麼大的忙?”
“自己外甥女,總要讓舅舅過的好麼。”
“你怎麼報答她?”
“我給她留了一千萬。”
“爲什麼不給她,要存在她父親的名下?”
“她現在是國家幹部,等她不當幹部了,再給她。”
“這也是朱坤榮的意思吧?”
“朱坤榮也有這個意思。他說田婷玉穿針引線讓我們掙了大錢,要報答她一下,但朱坤榮又不敢把錢送給她。”
朱坤榮受審的畫面。
“爲什麼要送梁平山1500萬的鉅款?”
“是梁平山騙了我,他說他的木頭好,就值那個錢!”
“爲什麼不在蘭河買平價木頭,而要捨近求遠去梁平山那裡買高價的?”
“因爲他是我工程介紹人田婷玉的舅舅。”
“給了田婷玉多少好處費?”
“一分沒有!”
“爲什麼?”
“她不可能要!”
“王副省長爲什麼給你寫條幅?你拿的這些條幅在建支木中心學校的過程中起了什麼作用?”
“有了省長的條幅,他們纔給我辦了手續。”
“如果沒有這些條幅呢?設計、修建批覆能不能拿到手?”
“不能!”
“這些條幅是誰給你的?”
“是……是,……”
“誰給你的?”
“是我自己去找王省長求的。”
“在辦公室還是家裡?”
“家裡。”
“誰能爲你證明?”
“他夫人樑三妹。”
……
唐學強說:“很明顯,他們早就商量過怎麼對付我們,尤其是王東山寫條幅的事。據我們掌握的證據,這些全是田婷玉讓王東山寫的。田婷玉用這些條幅給別人幫忙,從中收取好處費,每幅字多者五萬,少者兩三萬元。小蘭,再放一段。”
蘭宗震放出了一段畫面。
34號樓的樓號。
三門301的門號。
客廳裡:王東山揮毫潑墨:“依法辦案”。
田婷玉用草紙在沾墨。
王東山:“還有嗎?”
“有!”
“寫給哪裡?”
“這是法院的,再給法院經濟庭寫一幅吧。”
“那還是‘依法辦案’?”
“是!”
王東山又大筆一揮,寫下了“依法辦案”四個大字。
王東山:“寶貝,拿我的字辦事可以,可不敢收人家錢喲!”
田婷玉在王東山臉上親了一口:“老公,你就放心吧!我哪敢收人錢呢?”
田婷玉辦公室裡。
一老闆興奮地收起了王東山寫的兩副字:“謝謝田主任。”
田婷玉:“不用。”
老闆把地上的包放在了田婷玉桌子上:“40萬!一分不少!”
田婷玉看看鎖上的房門:“小聲點!”
老闆興沖沖地走了。
中紀委毛幸主任說:“好樣的!這是誰拍的?”
1號檢察官指着蘭宗震說:“是他!現在是反貪局偵察處的秘密偵察員!”
“好樣的!小夥子。”
蘇清林見毛幸主任讚揚他未來的女婿,滿意地朝蘭宗震點了點頭。
毛幸看了一眼盛正義後,衝蘇清林說:“瀆職犯罪是毫無疑問的,現在的焦點是1千萬跟王東山究竟有沒有關係?”
蘇清林沖唐學強說:“學強同志最有發言權了,你說說?”
唐學強:“我的感覺告訴我,1千萬可能跟王東山沒有關係。但是,法律不需要證據以外的東西!”
“說的好!”高檢瀆職侵權偵察局盛正義局長讚賞地看着唐學強:“我們再做做工作,好在從今天起,我們就可以大張旗鼓的工作了!”
“蘇書記,下命令吧!”毛幸主任說:“我看可以抓王東山了!”
“我同意!”蘇清林感到對王東山採取措施的時機已經成熟了,他命令省紀委書記王冬柏:“兵分兩路,馬上行動!”
王冬柏和毛幸主任的其中一名助手,走出了會議室。
省檢副檢察長兼起訴處處長高久辛繼續彙報。
第二,王東山還涉嫌重婚犯罪。
……被告在擁有合法妻子的情況下,又在蘭河市蘭韻小區34號樓3門301室和青湖市安家兩處,尤其是在青湖市,被告和柳某以夫妻名義居住達四年之久,違反了《婚姻法》之有關規定,構成了重婚犯罪。
蘭宗震放出了柳倩倩接受詢問的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