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別處,這真是句好話。

1968年前,蘭波將這句話從嘴裡或筆尖創造了出來1968年,這句話被刷在巴黎大學的圍牆上;1968年之後,米蘭·昆德拉將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爲一個分界點是因爲我很震驚於這句話居然可以出現在一堵圍牆上。我在中國的圍牆上幾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種樹”之類的,好像中國人腦子裡除了生孩子就沒別的事了。所以我覺得巴黎大學的圍牆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圍牆。

二十世紀的時候這句話還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話,充其量不過是一句頗有哲理的話,於我無關痛癢。而從二十一世紀開始,這句話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腦中刻下痕跡。如同濃硝酸腐蝕過的銅板。痕跡斑斑。歷歷在目。不可磨滅。

關於上海

恩雅說過,每個人都有一條根,它就在腳下,每離開故土一步就會異常疼痛。

但我不會。

我的根似乎是紮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經一樣,一迷就那麼遠。這多少有點不可思議。

記得有人說過,喜歡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當一個瘋子的酒後胡言。很多人喜歡西藏,說那兒是真正孕育靈感的地方,並且大多數人在聲明他們喜歡西藏的同時還要影射一下我的上海。於是我問他們格桑花什麼時候開央金瑪是什麼神轉經筒向哪個方向轉,他們看着我的時候一臉茫然。其實我比他們任何一個人都要喜歡西藏瞭解西藏,但我不會爲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說西藏西藏我愛你。那很膚淺。其實當你真正愛一樣東西的時候你就會發現語言多麼地脆弱和無力。文字與感覺永遠有隔閡。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樣,根不在腳下,在北京。她說她喜歡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陽,很厚很重的光芒。因此我們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裡活得比別人辛苦比別人累,二十年後我們再嘔儘自己的心血去換一本藍印戶口,然後開懷大笑或者失聲痛哭。就在那些無聊的上海人大談上海的俗氣並且一臉不屑的時候我卻在爲虛無的明日黃花做困獸之鬥。

爲什麼要讓不愛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錯了。

我的同學曾經在復旦大學裡逛了整整一天,並且拿了很多照片給我看。我望着那些爬滿青藤的老房子目光變得有點模糊,我想那纔是我真正的家。我不是復旦的學生但我卻想成爲復旦的學生,這就是我和復旦目前惟一的聯繫,有點像單相思。

我媽希望我是個安於現狀的人,考個實惠的大學上個實惠的專業,結個實惠的婚生個實惠的孩子,最後躺進一具實惠的棺材實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註定是個漂泊的人,從一場繁華漂到另一場繁華或者蒼涼。有首歌唱到:一輩子住在一個地方,一輩子睡在一個人身旁。我相信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地方。命中註定。所以每分每秒都會有人無限憧憬地開始漂泊也會心滿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歡上海是因爲它從二三十年代沿襲下來的文化底蘊——繁華而蒼涼。

繁華而蒼涼。張愛玲如是說。

舊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膠片電影,畫面上佈滿白色斑點,沒有一句臺詞,華貴的婦人優雅的紳士幸福地微笑。夜總會的燈光像梵高的色彩漫過整個城市。沒有背景音樂,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跡,時不時地浮出畫面,如輕煙般一閃即逝,令畫面無可名狀地微微搖晃。

是誰說過:整個上海燃亮的燈火,就是一艘華麗的遊輪。

而我現在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句話,它是一個像農村一樣的城市,一個像城市一樣的農村。恰恰這是最可怕的。如果它是個純粹的農村,山明水淨,青草粉蝶的話,那我會義無返顧地擁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釋。如果它是個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會張開我的雙臂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這裡有穿着高級西裝腳下踩雙NIKE的所謂的“先富起來”的人們,他們會在聖誕節的時候裝模做樣地在聖誕樹上把小天使用上吊的方式掛起來,然後抱着胳膊在一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賞他們弄出來的在風中晃動的小小屍體。

所以我固執地認定我將來的生活應該在上海。生活在別處就是我的美麗願望。

偉大的米蘭·昆德拉。

回顧上面的文字,我在極力宣揚一個人如果愛一個東西是不用長篇累牘地作解釋的,但我卻在這裡喋喋不休。難道我不愛上海?嘿嘿,埃舍爾的怪圈。

生活在別處。這是爲我和上海寫的。

關於文字

我媽說你要考經濟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將來挨餓受凍風吹日曬雨淋。其實她的潛臺詞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了。我媽多少懂一點文學,所以她知道文人的生活不會富裕,至少在物質生活上如此。而我媽又很愛我不願我生活動盪不願我離家太遠,所以當我說我要考復旦的中文系的時候我們的分歧很大。最終的結果是我做出犧牲,而且很大。我放棄了我的中文系而改學理科,並且正在參加爲全國化學大賽而組織的集訓。家人期待着我的顯山露水,而我覺得那毫無希望也毫無意義。

我對隨便哪種感覺的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經我用一天的時間看完《第一次親密接觸》然後第二天就寫出了兩萬多字類似的東西,把同學嚇得目瞪口呆。儘管我認爲那種東西幾乎沒有存在的價值,時光可以輕而易舉地把它淹沒得不留一絲痕跡。

我把考試中得到滿分的作文隨便丟掉,卻把老師說的毫無內涵的文章裝訂好放在抽屜裡。我常把自己的故事寫下來然後拿給同學看,然後他們感動得一塌糊塗。

我喜歡上海我也喜歡文字,所以我喜歡上海的文字。

當我寫下上面的文字之後我才猛然意識到令我心動的那些精緻的女子都是上海的姑娘,比如恩雅比如安妮寶貝比如許佳比如顧湘。

我喜歡安妮寶貝和蘇童的文章。因爲兩個人都有絕世華麗的想象力和冷豔張揚的文字。更多的時候我喜歡一本書是沒有理由或者因爲很奇怪的理由。比如我就很喜歡《我在夢見你》的書名,注意,我說的是喜歡書名。等我買回那本書的時候我又不想看書裡到底寫的是什麼了。但還是很喜歡“我在夢見你”五個字。後來老師告訴我那是個病句。當時我就傻了,原來自己一直喜歡的是個病句哦!

可能我看的小說多了所以我大腦構架場景的能力很強。很多時候當我看由小說改編的電影時我會想下一個鏡頭應該怎麼拍,和導演一比高下。很是不自量力。

我的夢想是將來能做廣告,極具震撼力的那種,而不是什麼牙好胃口就好之類的。小蓓也想做個廣告人,但她似乎比我更爲理想化。我還有很大的功利情緒在裡面,我說我要用一個企業家的身分來經營藝術,而小蓓卻說她要用一個藝術家的身分來經營企業。我說那你的公司肯定垮了,小蓓說垮就垮吧。

那些小說中的畫面常常在生活中浮現出來,比如蘇童筆下的那口關於生死和宿命的井,比如安妮寶貝筆下的棉布長裙。我常常在想:其實人真正最完美的生活應該是在文字裡的,活得像電影一樣,活得像小說一樣,最次也要活得像電視劇一樣。

虛幻的生活。

安妮寶貝說:柏拉圖是一場華麗的**。

當我在草稿紙上寫下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同學嚇得要死。他問:你寫來幹什麼的?我說:參加新概念。然後他就真地嚇死了。

生活在小說裡面的人其實是最開心的,所有的結局都設定好了,沿着宿命的軌跡你只需無盡滑翔就好了,抗爭是沒有用的,所以只活不想,管它結尾是死亡還是永生,這似乎也是種人生的大境界。

寫小說的人也很快樂,生活中誰得罪了你,沒關係,寫進小說裡好了,好之慾其生,惡之慾其死,李碧華就這麼“惡毒”。

扮演上帝的滋味不錯不錯!

生活在別處。這是爲我和我的文字寫的。

關於流浪

我一直認爲流浪是一種大境界,不管是關於腳的還是關於心的。

一直以來我很喜歡武俠小說中關於扶桑浪人的情節,不是哈日,而是敏感於浪人那兩個字。

我的網友KK去過很多地方,而且他總是一個人背起揹包就上路了,一路流浪一路看。他告訴我西藏的雪很白很傲氣,蘇州的鐘聲很厚很悠遠。霧隱霞紅。暮鼓晨鐘。

有次他問我你到過峨嵋嗎,我興高采烈地說我去過,我們先坐車然後又坐纜車直接上了金頂。我們住在五星級的賓館裡享受暖氣第二天拍了好多照片。KK說他用腳爬上去的,沿路住了好多個寺廟,在山泉裡洗了個澡,被凍得差點感冒。聽他說的時候我覺得周圍的氧氣

變得越來越稀薄。聽他講完之後我覺得自己實在俗氣得噁心。我吐得一片狼藉。

從那一刻開始我就覺得參加旅行社是最最愚蠢的事。一大幫人被導遊呼來喊去,像阿姨帶幼兒園的小朋友一樣。阿姨問:這裡漂不漂亮?小朋友們說:好——漂——亮——哦!

實在俗氣得很有級別。

曾經有段時間我迷三毛迷得緊。不爲別的,只爲隻身跑到沙漠的神經質。那時候娶一個像三毛一樣的女子爲妻然後一起遠行成爲我最大的夢想。但它高高在上地懸在我的頭頂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痠痛的同時讓我明白:它遙不可及。

後來我就常常坐在西秦會館對面的咖啡店裡透過落地窗望繁華的大街。因爲這兒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我躲在玻璃之後,在咖啡厚重光滑的香氣裡安詳地打量外面揹着行李的人們,想象南腔北調瀰漫整個天空。偶爾爲外國人提供我綿薄之力。他們的問題通常都很簡單,無非是哪兒有廁所哪兒可以買到門票哪兒有賓館之類的。所以儘管我的英文非常的poor但也可以應付了。

一般他們在接受完幫助後都會在說謝謝的同時掏出一疊錢來,而我總是微笑着搖頭。然後他們的眼睛就會很亮,嘴角上揚,露出好看的白牙齒。

並不是像報紙上說的豎起大拇指不斷地說OK。

曾經有個叫David的大學生把他在新疆買的掛毯送給了我。我回家後把它掛在電腦上方的那堵牆上。現在我打稿子的時候我就在看它。在掛毯裡面混有沙子,沙漠的沙子。我媽曾經要將它洗乾淨而我誓死不從。因爲裡面有我所向往的沙漠的味道。一洗就沒了。

我冒着跑題的危險寫了上面那麼多關於和外國人打交道的廢話其實就是爲了引出這塊掛毯,而引出這塊掛毯則是爲了說明我對流浪瘋狂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我曾經說: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錢了或者我徹底沒錢了我就開始流浪。同桌說:那你不是座流動的金庫就是個流浪的乞丐。說完甩甩他的頭髮,很帥或者裝做很帥的樣子。我每次都用反語說:帥哦帥哦帥得不得了哦。而他總是用“沒有最帥只有更帥”來自我謙虛或者自我吹噓。他比我冷靜比我現實比我更善於理性思維,總之就比我像人。他對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氣裡懸着。

但遠方的土地對我的腳掌永遠散發一種美妙的溫暖。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別處。這是爲我和我的流浪寫的。

關於錢

我和錢的關係比較曖昧。我們是情人,我愛她,她也愛我。

寫下這句話的時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覺得沒人注意我於是大舒一口氣。現在安全了我繼續寫。

老師說把“她”用在沒生命的東西上必須那個東西是很美好很令人熱愛的,比如祖國。如果老師看見我稱呼孔方兄爲“她”,那他的表情多半會很無奈吧?

我覺得自己一下子變得很壞。

我愛錢,這沒什麼好掩飾的。我在一家雜誌社混了個臉熟然後在上面發點酸得嚇死人的文章,然後坐在家裡等稿費。

錢似乎也很偏愛我。我暑假在電臺做撰稿人的時候我的身價是千字25元。等我開學離開的時候主任挽留我說:千字50如何?因爲那個時候我的節目已經開始火了。

開學後的日子很平淡。偶爾有同學問我喜不喜歡那檔關於校園民謠的節目,我大言不慚地說:喜歡喜歡,那真是個好節目。沒人知道那個節目是我做出來的。

從那個時候起我知道沒上大學不一定都會餓死。但我還是沿着父輩畫好的軌跡朝復旦平穩挺進,同時心裡很放心——有後路的生活總是快樂而放肆的。

我曾經學過插花和陶藝,當初的目的也是爲了將來不會餓死。

但高中快節奏的生活把那段記憶衝得很淡很模糊。直到那天有個女生問我黑色的曼陀羅

花代表什麼意思,我脫口而出:代表不可預知的死亡和愛。她說你怎麼知道那麼多?於是我想起了自己曾經學過插花。

我曾經可以很輕鬆地背出花的物語但當時覺得很沒意思。如果送花的人和被送的人都不知道的話,那麼白菊花也是可以在情人之間粉墨登場的。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一屋子人一邊笑一邊說我夠惡毒。

而現在當我努力地回憶那段笑聲的時候它卻變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過的鉛筆畫,只剩些斑駁的痕跡,低眉順眼讓人唏噓。

學陶藝是在看完《人鬼情未了》之後,目的是以後追女孩子多點誇耀的資本。

我曾經有過一個陶器,很薄很薄的那種,代表我的最高水準。當然我的老師可以做得更薄。說“曾經”是因爲我現在沒有了。它碎掉了。

像我曾經的生活。

而我現在每天揹着書包快快走,希望快點快點快點回家。

我的生活曾經五彩斑斕,但它沒能和我一起長大一起穿過時間緩緩向前。它在鎖定的時間裡看着我越走越遠。

生活在別處。這是爲我和我的節目我的花兒我的陶器寫的。

關於什麼

還有什麼沒有說完那就算了吧。

我現在每天很努力地學外語每天喝麥士威爾每天想上海想復旦想得心裡隱隱作痛。

我不知道這樣的生活是不是一種幸福,如果是那就最好,如果不是,也沒辦法。

至於我的生活在這裡還是別處,我一百年前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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