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三哥,你晚上要是有什麼吩咐,隨時都可以叫我的,呵呵。”李興的臉上露出一種很爽朗的笑容。
男人點了點頭,抱着被子走去了客廳,將被子鋪在了客廳的一張臨時的鋼絲牀上。
他躺在牀上,躺了很久,卻一直沒有睡着。
燈已經熄滅了,萬籟俱寂,他的眼睛依舊是睜着的,他睡不着。
他記得以前的時候,他最引以爲傲的一件事就是:該睡覺的時候就睡覺,該喝酒的時候就喝酒,該泡妞的時候就泡妞。但是現在……
他卻一點睡意也沒有。
人總是會變的,而他的變化卻實在是太大了,大的有點不可思議,因爲他經歷過生與死的抉擇,這種抉擇不是每個人都會感受到的。
房間裡面傳來了李興的鼾聲,李興的鼾聲很大。
聽到這種鼾聲,男人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一個最好的朋友,而那個朋友卻死在了他的面前,他卻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地看着他死。
他的頭忽然疼了起來,他從牀上爬起,靠着牆壁,將口袋裡面的金屬酒瓶掏了出來,對着嘴巴喝了兩口酒。
這種低劣的酒,以前他連看都不會看的,他喝的都是那種陳年的美酒,都是經過幾百道工藝,最後用鑽石過濾而成的美酒。
可是現在……
現在他根本就不在乎了,如果一個人連生死都已經不放在心上了,還有什麼值得他在乎的事情呢?
他將酒喝完,把金屬酒瓶緊緊地握在手裡,看着這個酒瓶,他的眼中就現出了怨毒的光芒,這個酒瓶是他仇人的東西,他之所以一直將它留在身上,就是爲了最後將這個東西塞進仇人的心臟裡面去。
“吱呀”一聲,房間的門開了,是鄭中華睡覺的那個寢室。
一抹燈光從門裡射了出來,然後就有一個穿着睡衣的女人走進了客廳。
這個女人似乎很柔弱,走路走的很慢,她走到客廳裡面,將燈打開,在桌子上倒了一杯水,緩緩地喝了下去。
男人看着她,沒有說話。
等到她將水喝完了,才猛然發現有個男人睡在客廳裡,手一抖,水杯掉在了地上,摔的粉碎。
她的人後退了兩步,靠着牆壁,顫抖了起來。
就算是看到一個陌生人,也不該如此懼怕的,這個男人雖然全身散發着陰冷的氣息,但終究也只是個人而已,又不是鬼。
女人靠着牆慢慢地蹭下來,蜷縮在角落裡,渾身上下都在顫抖了起來。
男人坐在牀上,目光凝注在她的身上,卻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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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人的話音也在顫抖:“你……你還沒有死嗎?”
男人從懷裡掏出一根很廉價的香菸,放在雙脣之間,點燃。今非昔比,如今他已經一無所有,跟大多數也沒有多大的區別了。
大多數都沒有什麼錢,他也同樣沒有錢,所以他纔會抽廉價的香菸,可他同樣還是不在乎。
“是的。”煙塵從男人的鼻子裡面噴出來,聲音也同時發了出來:“我還沒有死。”
女人的身體緩緩地停止了顫抖,淚水卻已經從眼角滑落。
“我想不到你居然會隨便找了個男人嫁了。”男人的嘴角現出一絲說不出的譏誚之意,不僅僅是對這個女人的譏誚,也是對命運的譏誚。
女人低垂着頭,道:“我沒有辦法,只有這樣,張楓才找不到我,因爲他想不到胡老大手下最得力的助手,居然會跟着一個公司的小職員。”
男人笑了起來,笑聲嘶啞。“可是這樣活着,豈非比死更難受。”他的語聲充滿了一種莫大的悲哀。
女人從地上站起來,淚眼婆娑,她一步步地朝着男人走了過來,一字字地道:“我之所以還苟延殘喘着,是因爲我相信你一定還活着,我堅信這個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殺得了你……”她的雙目直視在男人的身上,道:“陳-三-喜。”
說出這三個字的時候,她的臉上因爲狂熱而顯得透紅。
“陳三喜”這三個字,不管在何時,不論在何地,都會給人一種振奮的力量,他的存在,就好像是光明跟希望的存在一樣。
這個男人難道真的就是消失了三年之久,隱姓埋名的陳三喜嗎?
可是昔日的那個陳三喜是個樂觀豁達,是個臉上永遠帶着笑容的男孩,但是坐在牀上的這個男人,卻與之相差千萬裡,簡直是雲泥之別。
“以前的那個陳三喜,早就死了,死了三年了,我不叫陳三喜,我叫鬼道羅漢。”男人的目光黯淡,徐徐地說出這幾句話來。
“什麼?”女人顯得說不出的吃驚,倒退了兩步,失聲道:“你已經出家了?”
陳三喜雖然不承認自己是陳三喜,但他卻無法否認那些往事的,他將劣質香菸的丟在地上,從牀上站起來,道:“我已經不是他,他也不是我,所以,你以後也不用在我面前提起陳三喜這個人。”
女人手扶着牆,好像隨時隨地都會跌倒一樣,她茫然地道:“既然這樣的話,那你爲什麼還要回來呢?”
陳三喜的臉在燈光的陰影裡,他的聲音也說不出的陰暗:“我只想拿回曾經屬於我的東西,我要告訴別人,我失去的,一定能夠拿的回來。”
女人擡起頭,直視着陳三喜,臉上恢復了幾許青春,她的人一下子興奮了起來,道:“好,有你這句話,就足夠了,我等得就是這句話,我童娟狗苟蠅營地活着,也就是在等這一天。”
她,竟然就是童娟。
陳三喜站在童娟的面前,雙手緊緊地握住童娟的肩膀,堅毅地點了點頭,道:“不管是爲了死去的人,還是爲了活着的人,我們都要地生存下去,今天我回來了,張楓就別想好過。”
童娟整個人虛脫似地倒在了陳三喜的懷裡,道:“謝謝你。”
陳三喜抱着她,眼神在窗外,他在想的,卻是那個像雪一樣的女人。
幽雪,這個名字就像是一根針一樣紮在他的心裡。
一夜飄飄渺渺的過去了!
第二天,李興醒來的時候,發現陳三喜已經不在房間裡了,而同時,鄭中華也在到處找自己的老婆。
“怎麼了,你找什麼?”李興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道。
“我老婆一早起來,不知道去哪兒了。”鄭中華萬分的焦急,看樣子,好像已經急的就差跳樓了。
“大驚小怪的,你老婆肯定是出去買菜了啥的,這麼着急幹啥玩意呢?”李興覺得這個鄭中華真沒出息。
“不可能,她身子那麼弱,怎麼會一個人離開呢,買菜這種事,向來都是我去做的。”鄭中華爭辯道。
“切。”李興很不在意地道:“你老婆又不是小雞小鴨,難道出去走走都不行嗎?”
“你看到我三哥沒有?”他反問鄭中華。
鄭中華忙着找老婆呢,沒有心思回答他。
李興抓着自己的頭髮,心想沒道理啊,怎麼早上不跟自己打聲招呼就走了呢?
他無奈的回到牀上,躺着,這時看到了一張信箋,拿過來一看,上面寫着幾個字——東郊大教堂來找我。
東郊大教堂很大,是省會最大的教堂,許多的有錢人都會來這個教堂做禮拜的。
童娟跟陳三喜兩個人一大早就來到了這個教堂,因爲這個教堂的神父就是胡老大的好友,只不過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胡老大風光的時候,神父從來沒有去跟他享受過,但胡老大現在身處災難中的時候,神父卻每天都在爲他禱告祈福。
這算不算真正的朋友了呢?
不管怎麼樣,陳三喜對這個神父很有好感,神父很快就給陳三喜跟童娟兩人安排了住所,兩人就住在教堂的後面的花園中的一個小屋子裡。
這裡平常都人跡罕至的,住在這兒,很安全。
陳三喜坐在小屋子裡的唯一的一張桌子邊,喝着二十塊錢一瓶的白酒,他一邊喝着,一邊對在澆花的童娟道:“你說,如果我去向上帝禱告的話,上帝會不會寬恕我的罪惡呢?”
童娟將花都澆灌了一遍之後,纔回答陳三喜道:“我想一個人只要誠心禱告,天父一定會寬恕的吧。”
“好。”陳三喜將瓶子裡的酒一口喝下去,微微有些醉的道:“好,那我就去看看上帝,順便問問他,到底什麼時候將我帶走。”
童娟“噗嗤”一聲笑道:“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我估計你少說也會活個上百歲吧。”
今天是星期一,張楓又開始他到處彩排跟演說的工作了,他是叱吒省城的大人物,這種排場他幾乎每天都會參加的。
這不僅能夠讓他賺到大把大把的錢,而且可以提高自己的名聲。
誰也想不到像他這種幾乎完美的人,雙手卻沾滿了血腥。
幽雪坐在沙發上面,顯得很不安,一會端起茶杯,一會站起來踱步。
一個小姑娘從外面急匆匆地跑了進來,道:“少奶,張大少已經走了,你可以出去了。”
張大少就是“張楓”。
幽雪又詢問了一遍,道:“你確定嗎?”
小姑娘很認真地點了點頭。
“那好。”幽雪將沙發上的寶寶拿起來,道:“那你快陪我出去。”
“去哪兒啊?”小姑娘扶着幽雪,道:“還去教堂嗎?”
“嗯。”幽雪道:“去東郊大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