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紅霞進了花園,也匆忙下樓跟上,左右張望一下無人後,也鑽進了小花園。
花園裡掛在樹上的彩燈忽明忽暗,恰好遮掩住了她臉上歲月的痕跡。
當紅霞素面朝天時,我突然感覺她很像年老色衰了的李麗珍。
上次誇她像張曼玉那是爲哄她開心隨口胡諂的。
李麗珍年輕時的嬰兒肥傾國傾城,讓人擼到飆血,現在則是落毛鳳凰不如雞,看到就讓人傷心懷念青春。
“你幹嗎這麼看着我?是不是我沒化妝又老又醜?”
其實我是想着李麗珍的《蜜桃成熟時》、《不扣鈕的女孩》等經典三級片入了神,不是盯着她看入了神。
並不是幾部三級片這麼簡單,那象徵着一個男孩整個躁動青春的回憶。
“不啊,其實你素顏比濃妝豔抹時好看的多。”我發自肺腑的道。
“給我一支菸!”
我遞給她,並給她點上,她熟練的吐了幾個菸圈,咳了幾聲:“呵,好久不抽不習慣了。”
熟女抽菸就是有種說不出的魅力感覺。
現在人常把女人劃分爲蘿莉、御姐、軟妹、女王等,我覺得她該是女王和軟妹的結合體。
在無助的時候特別軟,軟的像一戳就碎的水豆腐,讓你不忍對她說重話;但在她脫衣勾引你的時候又特別霸道、堅決,像個傲嬌女王。
我不打擾她,讓她在菸草刺激下靜靜回憶着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現在好像沒有選擇了是嗎?”她苦笑。
“然而我並不是在威脅你,我是在幫你。我不會利用你的秘密來要脅你什麼。我不是長毛那樣的流氓!”
“這些陳年往事我自己都快忘記了,萬萬沒想到又要讓我面對。”
我嘴裡說的是:“逃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嘛,積極應對,請相信我。”
我心裡想的是,呵呵,矯情,說一下又不會死。
“這事太長太長了,該從何說起呢?”
“沒事,我帶了兩盒煙!”我拍了拍上衣口袋裡的兩包硬中華。本小說手機移動端首發地址:
“那得從我遇到曹國慶開始說起,有點長。而且很多事情很私密,但又不能省略不說。”大概是真的很私密,這種隨便脫衣服的女人竟然臉上也會泛起少女纔會有的羞澀的紅暈,這是很罕見的情況。
她害羞可能是已經把自己代入到了少女時代。很多在少女時代會尖叫會害羞的事,到了中老年已經泰然自若根本不知臉紅是什麼感覺了,這就是歲月和習慣的力量。
在哄小孩一樣哄了她半天之後,她纔開始她冗長的敘述,敘述裡有天真無瑕的少女視角、幸福美滿的豪門人妻視角、還有最後腹黑的絕望主婦視角。
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事情,很多事,重來一遍,你未必就會像當年那樣去做。
同樣的事,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做法也不一樣,可惜的是,那樣的事發生在了她頭上。
結果,她選擇了那樣的做法,那一個念頭,害死了很多人。
很多時候,人只是犯下了一個錯而已,而爲了修補這個錯誤,又陸陸續續犯下更多更大的錯誤。
就像爲圓一個謊言,你得說更多更多的謊言,所以你得有比聽你說謊的人更好的記憶,因爲謊言往往總是因爲自己記憶力不夠好而自己揭穿。
一個女人在十五年前做下的小小決定,在若干年後,竟然害死了心理學泰斗陳躍、小曹的養父養母、養父的親兄弟、道士、小曹的弟弟、老曹的私生子共七個人。
我是命大,逃過數劫,不然我會和他們一樣,死的莫名其妙,連誰害我死的我都不知道。
以下是紅霞的自述。
那時我和長毛生活在一個三線小城裡,過着柴米油鹽租房度日的粗糙生活。
長毛在十五年前是個帥哥,他的夢想是當個原創歌手,那時我還年輕,有着所有年輕人都有的通病——天真。
我並不知道一個在農村紅白喜事上只會吹幾首曲子的嗩吶手距離許巍、汪峰那樣的原創歌手到底有多少距離。
我那時以爲很近,所以我等他,等他吹到北京,吹到國際,吹到千千萬萬人的mp3裡,手機裡。
等到什麼時候才絕望呢?
大約是有天在路上我偶遇閨蜜時爲止。
那天,我穿着廉價的地攤裙子,素面朝天,和一個家庭婦女一樣,在菜市場買菜。
我在穿衣搭配方面有着化腐朽爲神奇的力量,再廉價平淡的衣服我都能將它們搭配的活色生香,路人側目。
我覺得以我的容貌和氣質,本不該出現在髒兮兮的菜市場,這裡跟我的氣質完全不搭。
但事實上,我每天都要出入這裡,只因自己做飯比買快餐吃便宜的多。
我提着菜籃滿載而歸,回家路上竟然遇到了大學時的閨蜜。她正像沒骨頭似的依偎在一個有着蛤蟆一樣肚子,潘長江一樣身高的中年男人懷裡。
她比那男人高,所以當她如小女人狀低頭依偎在那男人懷裡時,其實很辛苦很彆扭,但她臉上的表情卻充滿着幸福。
我看着他們上了奔馳車,閨蜜突然看到了我,在車裡大叫:“紅霞是你嗎?”
我用菜籃遮住了臉,推着的自行車不小心倒在了地上:“不是我,你認錯人了。”
從這一刻起,我才明白我的生活錯了。
爲什麼我從畢業一直到今天都不快樂?原因就是沒錢。爲什麼沒錢?我找的男人不行。
才貌皆不如我的閨蜜可以有的東西,我爲什麼沒有?爲什麼她可以提着驢牌包,穿着一身名牌,用着高檔香水,坐着高檔汽車,而我卻要騎着自行車?
我滿懷心事的回到出租房中,突然的下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很多時候,你以爲這種平淡的生活會一直過到死也不會有改變,但奇怪的是,一個人,一件小事,就能摧毀你的全部生活、理想、信念、三觀。
長毛不在家,他接到一個大業務,一個農村土豪的娘死了,他要在那兒噼裡啪啦吹拉彈唱忙活三天。
回到家,我收拾衣物,連夜就走了。我買了張到星海的車票,因爲全國人都人知道,那裡錢多,土豪多。
一到星海,我就換了手機,決心脫離以前的舊生活。
我來這兒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嫁個有錢人。哪怕這個有錢人胖、醜、矮、挫、病、老、殘,我通通都不在意,只要你有錢,你就能擁有我的一切。
因爲我實在是受夠窮了,受夠那些又粗又硬的地攤文胸、受夠那些動不動就起毛球變大變肥的廉價內褲、受夠那些把腳磨成血泡的便宜高跟鞋,受夠買一根針都得小心翼翼算計着的日子。
我找到了一份售車小姐的工作,店不大,算不上4s店。那時汽車業方興未艾,買車的人越來越多,能買車的自然是經濟條件不錯的。因爲考慮到工作環境主要是和有錢男人接觸,我才選擇了這份工作。
老闆是入贅女婿,繼承了其岳父的產業,老丈人仍健在,是垂簾聽政的太上皇,所以他很怕老婆。
上班最多不超過半個月,老闆就原形畢露了,很好色很變態。他沒事就愛拍我屁股,或者假裝好心的摸我肩膀,咦,你這兒有根碎頭髮、有個灰塵、有個頭皮屑,我幫你取掉,不然影響店裡形象。
我直截了當的告訴老闆,你要是想娶我,我馬上就同意,如果只是玩玩就算,沒門。
老闆當然不會離婚,他離婚了就會一無所有,他的房子車子以及店裡的營業執照,寫着的都是老婆的名字。
但他也沒有知難而退,還是依舊不折不撓的騷擾我,我剛到星海,還沒完全瞭解這個城市和售車這個行業,只好暫時忍耐着。
一天,我的忍耐已經到達極限,我想出了個主意,決定報復他。但要等一個時機,這個時機,就是來例假的時候。
在來例假的第四天,我果斷走進了一家內衣店,買了一條最淫蕩最性感的黑色丁字褲。那是我人生第一條丁字褲,我至今仍清清楚楚的記得它的全貌——它前面是蕾絲全透明,後面是一條細到幾乎可以忽略的細布條,小到穿在身上會看不見勒在屁股縫裡的小布條。
別看就這麼手絹一樣大小的內褲,價格都快抵上我一條牛仔褲了,買的時候第一個月工資還沒發下來,着實是有點心疼。
這是我第一次穿丁字褲,開始也和名模林志玲接受訪談時一樣,不知道這玩意兒怎麼穿,分不清前後,折騰好幾次纔算勉強穿上。
穿完站鏡子前一看,自己臉都紅了,這和沒穿有什麼分別?可爲什麼又覺得那麼性感,那麼好看?
感覺丁字褲緊緊的勒着下面,很是難受,露在外面的臀部很清涼,心裡又有種莫名其妙的興奮。
走在路上,很害怕風吹起薄薄的制服裙,春光乍泄。
穿了這個就沒法墊衛生巾,好在我的例假快結束了,不會有很多血,倒也不擔心。
今天一天老闆就跟蒼蠅一樣,圍着我轉來轉去,老喜歡往我身後跑。他還老是“不小心”在我面前掉筆掉打火機之類,然後又很“費力”的在地上摸索半天才能找到掉下的東西,最後找東西時眼睛還總是“不小心”的往上翻,不看地,就盯我裙下風光看。